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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木遥的窗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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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把不能诉诸语言的东西珍藏起来即可。</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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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未开言不由人珠泪滚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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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0 Jun 2009 04:16:46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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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陷入越来越强烈的焦虑感之中，自己的学术生涯似乎走到一个瓶颈了。
似乎到了这把年纪还在问自己究竟适合做什么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但是还是忍不住要反复问。我仍然喜欢数学，就眼前而言顺利毕业也完全不成为问题，但是我始终都没法让自己确信，这是我应当花一辈子从事的工作。我的才华（如果有的话）似乎并不足以让我把它真正做好。而如果一件事情做不好——做不到我心目中起码的那样好——我就会怀疑自己究竟是否应当去做它。
当然这也可能都只是我潜意识里对自己少壮不努力的遁辞。
今天终于了结了一桩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但是花费了无数时间在上面的项目。我在时间管理方面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那么多精力既没能用来痛快地玩也没能用来真正作出让我自己珍视的成果，而是用在无数扯皮和无效劳动之中，想想就觉得心痛。人生苦短，能用来做研究的时间更是少得可怜，如果不能把时间都花在刀刃上，只会落得一事无成的结局。这是我这一年多来所得到的最惨痛的教训之一。
好在一切都在我彻底失去耐心和涵养之前安然落幕，总算是勉力维持了良好的人际关系。要说收获，这似乎是仅有的收获了。
前几天花了一晚上时间翻完了《杜拉拉升职记》。我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经历书中那样的职场，但是看着同样年龄的年轻人的奋斗和挣扎，多少也觉得心有戚戚。那种在梦想的得失之间辗转的心情，那种一边努力一边挫败一边看着韶华尽逝的失落感，恐怕只有到这个年纪才能够体会得深切。
愈要抓住就愈抓不住，于是就又老了一点。
标题是言派老生戏《让徐州》的一段唱腔的首句。近来听了很多京剧。基本上还是在门外徘徊，但是多少开始觉得听某些段子会有亲和力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陷入越来越强烈的焦虑感之中，自己的学术生涯似乎走到一个瓶颈了。</p>
<p>似乎到了这把年纪还在问自己究竟适合做什么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但是还是忍不住要反复问。我仍然喜欢数学，就眼前而言顺利毕业也完全不成为问题，但是我始终都没法让自己确信，这是我应当花一辈子从事的工作。我的才华（如果有的话）似乎并不足以让我把它真正做好。而如果一件事情做不好——做不到我心目中起码的那样好——我就会怀疑自己究竟是否应当去做它。</p>
<p>当然这也可能都只是我潜意识里对自己少壮不努力的遁辞。</p>
<p>今天终于了结了一桩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但是花费了无数时间在上面的项目。我在时间管理方面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那么多精力既没能用来痛快地玩也没能用来真正作出让我自己珍视的成果，而是用在无数扯皮和无效劳动之中，想想就觉得心痛。人生苦短，能用来做研究的时间更是少得可怜，如果不能把时间都花在刀刃上，只会落得一事无成的结局。这是我这一年多来所得到的最惨痛的教训之一。</p>
<p>好在一切都在我彻底失去耐心和涵养之前安然落幕，总算是勉力维持了良好的人际关系。要说收获，这似乎是仅有的收获了。</p>
<p>前几天花了一晚上时间翻完了《<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2256039/">杜拉拉升职记</a>》。我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经历书中那样的职场，但是看着同样年龄的年轻人的奋斗和挣扎，多少也觉得心有戚戚。那种在梦想的得失之间辗转的心情，那种一边努力一边挫败一边看着韶华尽逝的失落感，恐怕只有到这个年纪才能够体会得深切。</p>
<p>愈要抓住就愈抓不住，于是就又老了一点。</p>
<p>标题是言派老生戏《让徐州》的一段唱腔的首句。近来听了很多京剧。基本上还是在门外徘徊，但是多少开始觉得听某些段子会有亲和力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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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廿年</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40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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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Jun 2009 22:10:28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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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
二十年前，我七岁。
几乎已经记不得发生过任何事。只有零星的画面在记忆里若隐若现。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正常的世界观仍然尚未全然建立，所以一切异常也就不会留下任何深刻印象。譬如我能清楚地记起在我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姓名是需要背诵并考试的内容（有趣的是这门课程被称为思想品德课）。而这个姓名在一夜之间忽然在一切角落消失得干干静静，这件事却并未引起我的任何诧异，仿佛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般。
但是类似的事情终究再也没有出现过。自我懂事之日以后，一个和谐的世界面貌就被天经地义地烙进了脑海，以至于一切超出日常逻辑的史实都需要借助想象力才能被接受下来。我记得我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曾经问过父亲文化大革命是什么，父亲回答说：那是共产党请人民群众提意见，结果意见太多太尖锐，于是共产党就愤然发动了一场镇压。——现在想起来，这说的似乎应该是反右才对。父亲大概是因为觉得文革实在是难于对一个孩子描述，就用这个相对简单的事件替代过去。可是即便如此，我也完全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它听起来实在不像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这无关是非对错，只是全然不合逻辑而已。
在我的人生（以及和我同时代的人的人生）里，社会是一个平静的背景，一切冲突和纷乱都是可控的和暂时的，终究要湮没于静默之中。每个人当然都应该顺利完成必需的学业，然后进入职场，结婚工作退休，走完一生。当我第一次发现在自己的国家里直到今天为止都在事实上并不存在任何一代人真正完成过这样一个“平凡”的人生轨迹时，我心里的惊异难于形容。
有些事实要等我长大之后才能得以慢慢消化和理解。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我和那个纷乱的不合逻辑的中国离得有多近。那些曾经用皮鞭抽打过自己的老师的中学生们，那些曾经在种种神圣的名义下互相残杀的年轻人们，那些在我生活的同一片土地上发生过的同胞之间的斗争和流血，和我自己的人生其实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的距离而已。同样地，我要到很久之后才能意识到就在我的童年时代，在我所生活的城市和许多别的城市里，这样的流血事实上并未停止。
尽管后来它们确实戛然而止。
我常常觉得，真正理解任何历史事件的最好方法，是把自己假设为彼时彼地的普通一员，然后推测自己有可能会作出怎样的反应。要知道反右究竟意味着什么，只需要假设一下自己生于四十年代，然后自问依自己的性格在57年会有什么遭际。要知道下乡是怎样一回事，也可以不妨问一问生于五十年代的我会以怎样的眼光看待自己人生轨迹的巨大转折。即使我仅仅早出生十年，我也一定不免于会在二十年前的那个夏天出现在那个广场上，经受那些标语、口号、呐喊、以及最终是枪声的洗礼。我会怎么做？而此后的人生又会如何？这问题离我事实上是如此之近，虽然它看起来好像只是一段遥远的历史残像。
既然归根结底从未有一代人享受过像我这一代人迄今为止所享受的平静人生，那么它就不能被当作常态，而终究只是一种稀罕的幸运。中国已经有几百年都不曾享受过这样的幸运，没有人知道它会延续多久。这里的关键在于，五十年前、三十年前乃至二十年前的那些悲剧究竟会不会有朝一日卷土重来。毫无疑问，这样的问题从来也不曾被认真讨论过，包括提及在内都是被禁忌的。
二、
十年前，我十七岁。
我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个下午，1999年5月8日，周六，我刚从外面打工归来回到校园里就听到了这个惊人的消息：美国人轰炸了我们的使馆。请原谅一个尚未真正成年的男生的政治不正确——我的第一反应是激动。
我那时正是北大一年级的学生，高中毕业时选择北大似乎毫无犹豫可言。一所学校有传奇，有理想，有未名湖，有三角地，我怎么会有别的选择呢？
在三角地，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已经贴了出来。周围人影纷乱，所有人都脚步匆匆神情热烈，一种正处于某个历史性事件的核心地带的自豪感迅速占据了内心。我为美国的轰炸感到愤慨，我为同胞的牺牲感到悲伤，可是更重要的是，这一刻，我正站在一所一举一动都会引起无数关注的学校的中央，周围是一群和我一样情绪激昂的同学们。课程似乎不重要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罢课这个词真的被反复提起过），一切时间观念和校园戒律都消失了。这是非常时刻，一切不寻常的事情都是可以被接受和容忍的，这是生活节奏消失的一刻，是“日常生活”这一观念边缘之外的地带。这让我觉得兴奋。
也许甚至是觉得热血沸腾。
当晚就有去美国驻华大使馆游行的动议，然后人群的意见立即分成两派，一派主张立即动身，一派主张“要理性”。主张理性的同学们声嘶力竭地宣传自己的理性，而主张立即动身的同学们气愤地指责这种理性是软弱，可是终究也没有立即动身。似乎确实有一小部分人连夜赶去了使馆，但是大多数人在吵嚷中消耗了太多时间和精力之后发现实际上妥协已成定局，于是最终的结论是第二天一大早去使馆，当夜只在校园里游行。
我完全不记得晚饭吃了什么，但是我记得我参加了入夜后校园里的游行。有人提议过游行队伍越出校园直接上街，但是被以不合法为由否决了。于是，在午夜，队伍浩浩荡荡地在校园里开始巡行，我也浩浩荡荡地走在其间。当一个人从属于集体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就是集体，他的嗓门比平时要大，他的步伐比平时更坚定，他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尽管只是其间的一个原子而已。我们的口号嘹亮地回荡在校园上空，时不时从周围的宿舍楼里传来叫好声应和。口号都是四字一句，我不知道领口号的同学是全凭即兴发挥还是手中有提示，总之似乎可以持续很久都不重复。
直到一句我从来都不喜欢的口号几乎就要从我口中大声喊出来的时候，这个超现实的夜晚对我来说才嘎然而止。我忽然惊愕地发现这一刻是多么不真实，而我全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第二天我还是参加了去使馆的游行。因为不只有一个高校参加游行，通向使馆的小路被挤得满满当当。所有的队伍都只能排队等候，等待的时间是如此之长，以至于大家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无事可作。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轮到我们接近使馆，建筑的墙壁上有斑驳的墨水印记，据说是有人用墨水瓶砸出来的。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在使馆外示威的情形究竟如何，只记得我们必须尽快结束，因为后面还有人排队在等。
等到离开使馆大家要坐车返回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其实没有任何义务要和大队伍一起返回。那是个星期日，我在学校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而结束后的游行队伍已经不存在任何集中行动的纪律需要遵守。于是我一个人离开队伍来到长安街上，意识到那个下午我可以在街上随心所欲地闲逛。周日的长安街和使馆门口相比显得格外空旷祥和，人流和商铺都一如往日现实美好。我走在街头，心里无比快乐。
三、
今年5月21日的纽约时报报道说， 4月30日，北京大学的32630名同学收到了来自校方的短信提醒，警告大家在敏感时期谨言慎行。
这件事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因为事实上这则短信并不存在。这篇报道本身被张贴在北大未名BBS上，引起的反而是针对纽约时报的声讨。中国已经不再是二十年前那个会把自由女神像竖立在天安门广场的国家了。
无论以怎样苛刻的标准审视，都没有人能否认今日中国在政治宽松程度上同二十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并且仍在缓慢的前进注。这是个吊诡的现实，因为这种渐进改良的模式似乎正是二十年前许多知识分子的核心诉求。那么那场鲜血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它并未在历史上发生，是不是中国今天的前进轨迹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部分借助于互联网的帮助，今日中国已成为言论的汪洋，纵然仍受限制，但是终究早已不是西单民主墙的时代。每个人都在发言，大声地发言，争先恐后地发言，义正词严地发言。谁说新世纪的年轻人不关心政治？任何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后面都充满了或许连正文也没有耐心看完的急不可耐的评论者的回复，任何一起有争议的刑事案件都能成为各大论坛爆炸性的主题，这样的情形在历史上从未出现过。
唯一没有改变过的现实，是仍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在吵嚷和自我宣泄之余，花时间去倾听，去自我怀疑，去心平气和地讨论一件哪怕并不重要的事情，然后在妥协和宽容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我们其实一直都还是生活在由口号和标语、同志和敌人构成的世界里，生活在每件事情都非对即错非此即彼的逻辑之中，生活在靠嗓门和口水、挖苦和批判来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这既是我们追求政治文明的方式，也是我们对政治文明的向往。——它已经近乎前所未有的实现了。
毫无疑问，对手无寸铁的年轻生命的屠杀是不可原谅的罪恶。但是对二十年前那场悲剧的受难者的同情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它实际上并未在嗣后的岁月里起到任何启蒙的作用。既然连基本的讨论和反思都成为禁忌，那么中国的任何进步无论如何也无从归功于此。
这里最值得悲哀之处在于，在那场悲剧的对立双方身上，反映出的是同样的思维方式。它简单粗暴，整齐划一，对自己的正确性坚信不疑，对自己的对立面冷酷无情——尽管那对立面事实上只是自己的镜像而已。我们确实继承了那场悲剧的遗产，但不是因为它的流血和牺牲本身，而是因为它所未能解决的问题，也是在此之前更长一段历史之中都未曾解决的问题，仍然在今天以新的面目贯穿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那个旧的中国——以八十年代为尾声的中国——的阴影其实从未远去。它不仅仅笼罩着那场斗争的胜利者，也笼罩着那场斗争的失败者，甚至笼罩在今天许多已经不再了解那段史实的新一代年轻人身上。它随时都有可能卷土重来，让今日这几百年来都未曾出现过的崛起机遇毁于一旦，因为它的土壤从未消失过。


注：就在本文完成的同一天，大量国外网站（包括twitter）被GFW封锁。本文在豆瓣上的镜像也在当晚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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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一、</p>
<p>二十年前，我七岁。</p>
<p>几乎已经记不得发生过任何事。只有零星的画面在记忆里若隐若现。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正常的世界观仍然尚未全然建立，所以一切异常也就不会留下任何深刻印象。譬如我能清楚地记起在我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姓名是需要背诵并考试的内容（有趣的是这门课程被称为思想品德课）。而这个姓名在一夜之间忽然在一切角落消失得干干静静，这件事却并未引起我的任何诧异，仿佛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般。</p>
<p>但是类似的事情终究再也没有出现过。自我懂事之日以后，一个和谐的世界面貌就被天经地义地烙进了脑海，以至于一切超出日常逻辑的史实都需要借助想象力才能被接受下来。我记得我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曾经问过父亲文化大革命是什么，父亲回答说：那是共产党请人民群众提意见，结果意见太多太尖锐，于是共产党就愤然发动了一场镇压。——现在想起来，这说的似乎应该是反右才对。父亲大概是因为觉得文革实在是难于对一个孩子描述，就用这个相对简单的事件替代过去。可是即便如此，我也完全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它听起来实在不像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这无关是非对错，只是全然不合逻辑而已。</p>
<p>在我的人生（以及和我同时代的人的人生）里，社会是一个平静的背景，一切冲突和纷乱都是可控的和暂时的，终究要湮没于静默之中。每个人当然都应该顺利完成必需的学业，然后进入职场，结婚工作退休，走完一生。当我第一次发现在自己的国家里直到今天为止都在事实上并不存在任何一代人真正完成过这样一个“平凡”的人生轨迹时，我心里的惊异难于形容。</p>
<p>有些事实要等我长大之后才能得以慢慢消化和理解。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我和那个纷乱的不合逻辑的中国离得有多近。那些曾经用皮鞭抽打过自己的老师的中学生们，那些曾经在种种神圣的名义下互相残杀的年轻人们，那些在我生活的同一片土地上发生过的同胞之间的斗争和流血，和我自己的人生其实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的距离而已。同样地，我要到很久之后才能意识到就在我的童年时代，在我所生活的城市和许多别的城市里，这样的流血事实上并未停止。</p>
<p>尽管后来它们确实戛然而止。</p>
<p>我常常觉得，真正理解任何历史事件的最好方法，是把自己假设为彼时彼地的普通一员，然后推测自己有可能会作出怎样的反应。要知道反右究竟意味着什么，只需要假设一下自己生于四十年代，然后自问依自己的性格在57年会有什么遭际。要知道下乡是怎样一回事，也可以不妨问一问生于五十年代的我会以怎样的眼光看待自己人生轨迹的巨大转折。即使我仅仅早出生十年，我也一定不免于会在二十年前的那个夏天出现在那个广场上，经受那些标语、口号、呐喊、以及最终是枪声的洗礼。我会怎么做？而此后的人生又会如何？这问题离我事实上是如此之近，虽然它看起来好像只是一段遥远的历史残像。</p>
<p>既然归根结底从未有一代人享受过像我这一代人迄今为止所享受的平静人生，那么它就不能被当作常态，而终究只是一种稀罕的幸运。中国已经有几百年都不曾享受过这样的幸运，没有人知道它会延续多久。这里的关键在于，五十年前、三十年前乃至二十年前的那些悲剧究竟会不会有朝一日卷土重来。毫无疑问，这样的问题从来也不曾被认真讨论过，包括提及在内都是被禁忌的。</p>
<p>二、</p>
<p>十年前，我十七岁。</p>
<p>我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个下午，1999年5月8日，周六，我刚从外面打工归来回到校园里就听到了这个惊人的消息：美国人轰炸了我们的使馆。请原谅一个尚未真正成年的男生的政治不正确——我的第一反应是激动。</p>
<p>我那时正是北大一年级的学生，高中毕业时选择北大似乎毫无犹豫可言。一所学校有传奇，有理想，有未名湖，有三角地，我怎么会有别的选择呢？</p>
<p>在三角地，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已经贴了出来。周围人影纷乱，所有人都脚步匆匆神情热烈，一种正处于某个历史性事件的核心地带的自豪感迅速占据了内心。我为美国的轰炸感到愤慨，我为同胞的牺牲感到悲伤，可是更重要的是，这一刻，我正站在一所一举一动都会引起无数关注的学校的中央，周围是一群和我一样情绪激昂的同学们。课程似乎不重要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罢课这个词真的被反复提起过），一切时间观念和校园戒律都消失了。这是非常时刻，一切不寻常的事情都是可以被接受和容忍的，这是生活节奏消失的一刻，是“日常生活”这一观念边缘之外的地带。这让我觉得兴奋。</p>
<p>也许甚至是觉得热血沸腾。</p>
<p>当晚就有去美国驻华大使馆游行的动议，然后人群的意见立即分成两派，一派主张立即动身，一派主张“要理性”。主张理性的同学们声嘶力竭地宣传自己的理性，而主张立即动身的同学们气愤地指责这种理性是软弱，可是终究也没有立即动身。似乎确实有一小部分人连夜赶去了使馆，但是大多数人在吵嚷中消耗了太多时间和精力之后发现实际上妥协已成定局，于是最终的结论是第二天一大早去使馆，当夜只在校园里游行。</p>
<p>我完全不记得晚饭吃了什么，但是我记得我参加了入夜后校园里的游行。有人提议过游行队伍越出校园直接上街，但是被以不合法为由否决了。于是，在午夜，队伍浩浩荡荡地在校园里开始巡行，我也浩浩荡荡地走在其间。当一个人从属于集体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就是集体，他的嗓门比平时要大，他的步伐比平时更坚定，他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尽管只是其间的一个原子而已。我们的口号嘹亮地回荡在校园上空，时不时从周围的宿舍楼里传来叫好声应和。口号都是四字一句，我不知道领口号的同学是全凭即兴发挥还是手中有提示，总之似乎可以持续很久都不重复。</p>
<p>直到一句我从来都不喜欢的口号几乎就要从我口中大声喊出来的时候，这个超现实的夜晚对我来说才嘎然而止。我忽然惊愕地发现这一刻是多么不真实，而我全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p>
<p>第二天我还是参加了去使馆的游行。因为不只有一个高校参加游行，通向使馆的小路被挤得满满当当。所有的队伍都只能排队等候，等待的时间是如此之长，以至于大家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无事可作。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轮到我们接近使馆，建筑的墙壁上有斑驳的墨水印记，据说是有人用墨水瓶砸出来的。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在使馆外示威的情形究竟如何，只记得我们必须尽快结束，因为后面还有人排队在等。</p>
<p>等到离开使馆大家要坐车返回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其实没有任何义务要和大队伍一起返回。那是个星期日，我在学校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而结束后的游行队伍已经不存在任何集中行动的纪律需要遵守。于是我一个人离开队伍来到长安街上，意识到那个下午我可以在街上随心所欲地闲逛。周日的长安街和使馆门口相比显得格外空旷祥和，人流和商铺都一如往日现实美好。我走在街头，心里无比快乐。</p>
<p>三、</p>
<p>今年5月21日的纽约时报<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09/05/22/world/asia/22tiananmen.html">报道</a>说， 4月30日，北京大学的32630名同学收到了来自校方的短信提醒，警告大家在敏感时期谨言慎行。</p>
<p>这件事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因为事实上这则短信并不存在。这篇报道本身被张贴在北大未名BBS上，引起的反而是针对纽约时报的声讨。中国已经不再是二十年前那个会把自由女神像竖立在天安门广场的国家了。</p>
<p>无论以怎样苛刻的标准审视，都没有人能否认今日中国在政治宽松程度上同二十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并且仍在缓慢的前进<a href="#footnote" name="back"><sup>注</sup></a>。这是个吊诡的现实，因为这种渐进改良的模式似乎正是二十年前许多知识分子的核心诉求。那么那场鲜血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它并未在历史上发生，是不是中国今天的前进轨迹也不会有太大变化？</p>
<p>部分借助于互联网的帮助，今日中国已成为言论的汪洋，纵然仍受限制，但是终究早已不是西单民主墙的时代。每个人都在发言，大声地发言，争先恐后地发言，义正词严地发言。谁说新世纪的年轻人不关心政治？任何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后面都充满了或许连正文也没有耐心看完的急不可耐的评论者的回复，任何一起有争议的刑事案件都能成为各大论坛爆炸性的主题，这样的情形在历史上从未出现过。</p>
<p>唯一没有改变过的现实，是仍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在吵嚷和自我宣泄之余，花时间去倾听，去自我怀疑，去心平气和地讨论一件哪怕并不重要的事情，然后在妥协和宽容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我们其实一直都还是生活在由口号和标语、同志和敌人构成的世界里，生活在每件事情都非对即错非此即彼的逻辑之中，生活在靠嗓门和口水、挖苦和批判来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这既是我们追求政治文明的方式，也是我们对政治文明的向往。——它已经近乎前所未有的实现了。</p>
<p>毫无疑问，对手无寸铁的年轻生命的屠杀是不可原谅的罪恶。但是对二十年前那场悲剧的受难者的同情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它实际上并未在嗣后的岁月里起到任何启蒙的作用。既然连基本的讨论和反思都成为禁忌，那么中国的任何进步无论如何也无从归功于此。</p>
<p>这里最值得悲哀之处在于，在那场悲剧的对立双方身上，反映出的是同样的思维方式。它简单粗暴，整齐划一，对自己的正确性坚信不疑，对自己的对立面冷酷无情——尽管那对立面事实上只是自己的镜像而已。我们确实继承了那场悲剧的遗产，但不是因为它的流血和牺牲本身，而是因为它所未能解决的问题，也是在此之前更长一段历史之中都未曾解决的问题，仍然在今天以新的面目贯穿在我们的生活之中。</p>
<p>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那个旧的中国——以八十年代为尾声的中国——的阴影其实从未远去。它不仅仅笼罩着那场斗争的胜利者，也笼罩着那场斗争的失败者，甚至笼罩在今天许多已经不再了解那段史实的新一代年轻人身上。它随时都有可能卷土重来，让今日这几百年来都未曾出现过的崛起机遇毁于一旦，因为它的土壤从未消失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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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就在本文完成的同一天，大量国外网站（包括twitter）被GFW封锁。本文在豆瓣上的镜像也在当晚被删除。<a href="#back">↩</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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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要读书</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9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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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4 May 2009 00:04:04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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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开始强烈地觉得自己读书太少。
我读过的书中差不多八成以上是在十八岁之前读完的，自此以后就离书越来越远。毫无疑问，这和网络的兴起有关。但是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即使在同样的时代里，仍然有很多人比我多读很多的书。
我几乎不能相信我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至少十年前不会相信。我曾经沉迷于各式各样的阅读，并且为此放弃了很多在同样的年纪里本来可能享受的其它种种乐趣。我以为读书的快乐永远不会离我而去，──事实上的确没有。然而另一方面的事实是，当我看到比我更年轻的孩子们读过的书大大超越当年和今天的我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几乎连追赶的力气都丧失了。
在这里，一条难于违背的人生准则悄然发生了作用。一个人会因为年轻时自己所做出的对环境的勇敢反抗而沾沾自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继续沉浸于这种成功经验之中，从而走上矫枉过正的道路。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也包括自己在内。我曾经竭尽全力地抗拒做一个标准的好学生的压力而放纵自己的兴趣去读各式各样偏离学院轨道的书，我成功了。于是我以为兴趣和热情胜过一切，并且因此而洋洋得意。
这是情有可原的错误 ，但是它终究是个错误。我忘记了（或者拒绝承认）阅读不仅仅是一种乐趣而已。伴随着大学里网络时代的来临，我仍然维持着大量的日常阅读，然而它迅速被爆炸式的网络信息稀释得毫无意义。 和这个时代一样，我的阅读单元从著作变成文章，从文章变成段落和句子，从原著变成转引和评论，从书籍变成杂志和报纸，从专栏变成blog和tweet。阅读习惯渐渐蜕化为阅读的本能，而和其它各种本能一样，它除了加速青春的消耗之外近乎一无所得。当我意识到我已经没有青春可以消耗的时候，我生命里最好的读书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十年。
这不仅仅是虚度年华的悔恨而已，这也是对自己可能永远也无法恢复读书的能力的惶恐。我还有太多书没有读过，而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可能翻开它们中的任何一页。
我没有读过卡夫卡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本雅明和韦伯，我没有读过维特根斯坦，我没有读过阿伦特也没有读过桑塔格。我确实常常谈论他们，这太容易了，只要交谈对象也没有认真读过他们就可以。
我没有读过任何一个人的诗集，无论是艾略特还是黄景仁。我不能熟练掌握任何一门外语，更无从体会它们所蕴涵的美。
我没有读过Evans的PDE，而这本来是我自己的专业里第一本应该认真读的书。我没有认真读过任何一本关于optimization或者numerical analysis的经典教材。
我没有读过Knuth和Chomsky，我没有读过《费曼物理学讲义》，也没有读过《古今数学思想》，我对数学在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中的应用一无所知。
这个清单可以无休止地延伸下去。与此同时，我的确知道上面提到的所有这些名字──以及其余更多的名字们。要不是有搜索引擎的存在，这一荒谬的事实本来可以带来更多的虚荣心的满足。但是无论多少虚荣心也不能挽回我的时间。那些本来曾经应当用于读书的时间，和那些本来将要用于读书的时间，它们都永远消失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开始强烈地觉得自己读书太少。</p>
<p>我读过的书中差不多八成以上是在十八岁之前读完的，自此以后就离书越来越远。毫无疑问，这和网络的兴起有关。但是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即使在同样的时代里，仍然有很多人比我多读很多的书。</p>
<p>我几乎不能相信我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至少十年前不会相信。我曾经沉迷于各式各样的阅读，并且为此放弃了很多在同样的年纪里本来可能享受的其它种种乐趣。我以为读书的快乐永远不会离我而去，──事实上的确没有。然而另一方面的事实是，当我看到比我更年轻的孩子们读过的书大大超越当年和今天的我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几乎连追赶的力气都丧失了。</p>
<p>在这里，一条难于违背的人生准则悄然发生了作用。一个人会因为年轻时自己所做出的对环境的勇敢反抗而沾沾自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继续沉浸于这种成功经验之中，从而走上矫枉过正的道路。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也包括自己在内。我曾经竭尽全力地抗拒做一个标准的好学生的压力而放纵自己的兴趣去读各式各样偏离学院轨道的书，我成功了。于是我以为兴趣和热情胜过一切，并且因此而洋洋得意。</p>
<p>这是情有可原的错误 ，但是它终究是个错误。我忘记了（或者拒绝承认）阅读不仅仅是一种乐趣而已。伴随着大学里网络时代的来临，我仍然维持着大量的日常阅读，然而它迅速被爆炸式的网络信息稀释得毫无意义。 和这个时代一样，我的阅读单元从著作变成文章，从文章变成段落和句子，从原著变成转引和评论，从书籍变成杂志和报纸，从专栏变成blog和tweet。阅读习惯渐渐蜕化为阅读的本能，而和其它各种本能一样，它除了加速青春的消耗之外近乎一无所得。当我意识到我已经没有青春可以消耗的时候，我生命里最好的读书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十年。</p>
<p>这不仅仅是虚度年华的悔恨而已，这也是对自己可能永远也无法恢复读书的能力的惶恐。我还有太多书没有读过，而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可能翻开它们中的任何一页。</p>
<p>我没有读过卡夫卡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本雅明和韦伯，我没有读过维特根斯坦，我没有读过阿伦特也没有读过桑塔格。我确实常常谈论他们，这太容易了，只要交谈对象也没有认真读过他们就可以。</p>
<p>我没有读过任何一个人的诗集，无论是艾略特还是黄景仁。我不能熟练掌握任何一门外语，更无从体会它们所蕴涵的美。</p>
<p>我没有读过Evans的PDE，而这本来是我自己的专业里第一本应该认真读的书。我没有认真读过任何一本关于optimization或者numerical analysis的经典教材。</p>
<p>我没有读过Knuth和Chomsky，我没有读过《费曼物理学讲义》，也没有读过《古今数学思想》，我对数学在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中的应用一无所知。</p>
<p>这个清单可以无休止地延伸下去。与此同时，我的确知道上面提到的所有这些名字──以及其余更多的名字们。要不是有搜索引擎的存在，这一荒谬的事实本来可以带来更多的虚荣心的满足。但是无论多少虚荣心也不能挽回我的时间。那些本来曾经应当用于读书的时间，和那些本来将要用于读书的时间，它们都永远消失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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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严重的时刻</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9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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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0 May 2009 23:12:46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farmostwood.net/?p=392</guid>
		<description><![CDATA[似乎是从那场斯特拉文斯基的音乐会开始直到今天，脑海里始终时不时的浮现出同一段旋律，早上醒来的时候也是它首先跳进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意识里。——那是莫扎特安魂曲的《号角响彻四方》的开头那一句，其实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建立在大三和弦上的动机而已。我想大概是因为它格外舒展庄严，才会让我在不经意的时候一次一次的暗自哼唱，算是对一直绷紧的神经的某种放松吧。
春天是焦虑的季节，这个春天似乎尤其如此。
在过去的一年里一直在做一个和物理系合作的研究项目。它对我而言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我不得不每周参加某种固定的汇报工作的组会——一种在我看来同科研创新毫不相容的工作形式。我无数次向身边的朋友抱怨这件事情对我的折磨，直到上周，由于某些缘故组会暂停一周，于是我像放假一样兴高采烈，并且马上开始筹划出游——比方说，大峡谷和犹他州。
然而踌躇良久，日期临近时又决定放弃。这一周终于还是宅了过去。
原因自然有很多，手边的工作、心情、天气、来势汹汹的流感疫情，都可以算是充分的理由，但是我自己知道它们其实只是事后归纳出的因素而已。这是我很久以来第一次从出游的冲动中退却。我不想赋予它怎样的象征意义，但是换了从前的我，大概确实会把这个不靠谱的计划坚持下去。
我真正妥协的对象，不是工作，不是懒惰，自然也不会是流感疫情，而是某种程度上的自我怀疑：我究竟为什么要这么排斥和强迫自己逃离组会这种规范化的学术生活呢？——它并不是什么稀奇的发明，而是九成以上的理科PhD都习以为常的生活的一部分。我真的有权利放纵自己豁免这种义务（以及抱怨与之相关联的学术生活方式）么？
对我来说，一直以来习以为常的某种价值判断——以冲动的、自由的、建立在热情和创造力之上的脉动生活为正面，而以螺丝钉式的、有计划的、以奉献和忍耐为支点的日常规律生活为负面——似乎正在逐步崩坏之中。我仍然会出乎本能的排斥某些刻板模式的影响，但是不再能够拥有从前那样的底气和信心。这当然可以归咎于自己的无能：我既然并未能够将自己的道路走得令人心悦诚服，当然也就无从为止辩护——哪怕只是辩护给自己听而已。
归根结底，我是在向从前那个没心没肺的自己告别，而且一点也不心甘情愿。白老师在谈到西西弗的神话时说周期性之荒谬是幸福的源泉。奇怪的是，直到她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从来都未曾发自内心的这样想过。
和莫扎特的安魂曲一样时不时跳进脑海里的是里尔克的诗。我从不认真读任何诗，但有些字句只要看过一遍就很难被忘记，就像安魂曲的那个主题一样。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
无缘无故在世上哭，
在哭我。
此刻有谁夜间在某处笑，
无缘无故在夜间笑，
在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
无缘无故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死，
无缘无故在世上死，
望着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似乎是从那场斯特拉文斯基的音乐会开始直到今天，脑海里始终时不时的浮现出同一段旋律，早上醒来的时候也是它首先跳进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意识里。——那是莫扎特安魂曲的《号角响彻四方》的开头那一句，其实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建立在大三和弦上的动机而已。我想大概是因为它格外舒展庄严，才会让我在不经意的时候一次一次的暗自哼唱，算是对一直绷紧的神经的某种放松吧。</p>
<p>春天是焦虑的季节，这个春天似乎尤其如此。</p>
<p>在过去的一年里一直在做一个和物理系合作的研究项目。它对我而言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我不得不每周参加某种固定的汇报工作的组会——一种在我看来同科研创新毫不相容的工作形式。我无数次向身边的朋友抱怨这件事情对我的折磨，直到上周，由于某些缘故组会暂停一周，于是我像放假一样兴高采烈，并且马上开始筹划出游——比方说，大峡谷和犹他州。</p>
<p>然而踌躇良久，日期临近时又决定放弃。这一周终于还是宅了过去。</p>
<p>原因自然有很多，手边的工作、心情、天气、来势汹汹的流感疫情，都可以算是充分的理由，但是我自己知道它们其实只是事后归纳出的因素而已。这是我很久以来第一次从出游的冲动中退却。我不想赋予它怎样的象征意义，但是换了从前的我，大概确实会把这个不靠谱的计划坚持下去。</p>
<p>我真正妥协的对象，不是工作，不是懒惰，自然也不会是流感疫情，而是某种程度上的自我怀疑：我究竟为什么要这么排斥和强迫自己逃离组会这种规范化的学术生活呢？——它并不是什么稀奇的发明，而是九成以上的理科PhD都习以为常的生活的一部分。我真的有权利放纵自己豁免这种义务（以及抱怨与之相关联的学术生活方式）么？</p>
<p>对我来说，一直以来习以为常的某种价值判断——以冲动的、自由的、建立在热情和创造力之上的脉动生活为正面，而以螺丝钉式的、有计划的、以奉献和忍耐为支点的日常规律生活为负面——似乎正在逐步崩坏之中。我仍然会出乎本能的排斥某些刻板模式的影响，但是不再能够拥有从前那样的底气和信心。这当然可以归咎于自己的无能：我既然并未能够将自己的道路走得令人心悦诚服，当然也就无从为止辩护——哪怕只是辩护给自己听而已。</p>
<p>归根结底，我是在向从前那个没心没肺的自己告别，而且一点也不心甘情愿。白老师在谈到西西弗的神话时说周期性之荒谬是幸福的源泉。奇怪的是，直到她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从来都未曾发自内心的这样想过。</p>
<p>和莫扎特的安魂曲一样时不时跳进脑海里的是里尔克的诗。我从不认真读任何诗，但有些字句只要看过一遍就很难被忘记，就像安魂曲的那个主题一样。</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808000;">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br />
无缘无故在世上哭，<br />
在哭我。</span></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808000;">此刻有谁夜间在某处笑，<br />
无缘无故在夜间笑，<br />
在笑我。</span></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808000;">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br />
无缘无故在世上走，<br />
走向我。</span></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808000;">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死，<br />
无缘无故在世上死，<br />
望着我。</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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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电影笔记：《State of Play》</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84.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farmostwood.net/38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7 Apr 2009 06:59:14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Movi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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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年以来，确切地说是近年以来，报业的陨落一直是互联网业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传媒巨头和网络新贵的口水大战掀起了接连不断的平地波澜，其背景则是众所周知的可悲现实：在互联网咄咄逼人的侵蚀下，大报一家接一家关门大吉，而且这一趋势看不到任何可以挽回的迹象。就在上周，英国最重要的新闻奖奥维尔奖第一次颁发了新添设的博客奖项，其象征意义不言自明。
所以电影里新老两代记者——一位由Russell Crowe扮演，只习惯用老式电脑和字符界面文本编辑器，一位由Rachel McAdams扮演，由著名blogger转型进入报社——相遇并构成工作搭档（加上若隐若现的浪漫情愫），这背后的隐喻足以令观众会心一笑。有的时候你甚至会觉得这不是一部表现政治凶案的悬疑片，而是一部描绘新闻业者的纪录片，尽管同主线无关，但是当你听到Helen Mirren扮演的编辑大喊：“别再跟我说什么幕后故事了，唯一真实的幕后故事是这家报纸快要撑不住了”的时候，当你听到Russell Crowe扮演的记者冷冷反驳Ben Affleck扮演的政客“即使在今天，人们还是能分清无聊的文字垃圾和真正的好新闻之间的区别”的时候，当你听到Rachel McAdams拒绝Russell Crowe让她把稿件在网络上先发布出来的提议，说“我想大家还是会倾向于在纸上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条伏线是如此的清晰，清晰到了喧宾夺主的地步。
但是问题在于，这是一条诚恳的伏线么？
既然主题是记者勇揭黑幕，又有Russell Crowe领衔主演，很难不让人回忆起十年前的那部《The Insider（内幕新闻）》来。在那部由Al Pacino扮演记者而Russell Crowe扮演线人的影片里，记者是一个孤胆英雄的形象，他的对手则是传统意义上的重重黑幕：资本，政客，还有无所不在的体制。在那里观众每一分钟都能感受到无处不在的张力，能看到像挣扎一样的斗争，看到理想主义——虽然是夸张了的文艺化的理想主义——和现实的冲突。美国新闻业的光辉传统在好莱坞早已不是一个新鲜题材，但是在那部影片里你至少仍然能感受到新闻人的真实血肉，而非只是作为老生常谈的道德楷模而已。
而这一切在《State of Play》中全然付之阙如。作为观众，你知道导演在歌颂新闻业者。这很好，然后呢？
呈现在观众眼前的，是一部技巧圆熟、情节流畅、节奏稳健、结构匀称、制作精良、表演准确的作品。——你得承认做到这几条并不容易。但是另一方面，当看完电影之后，你几乎不会对以上每个侧面留下任何深刻的难于磨灭的印象。Russell Crowe和Ben Affleck的表演一如既往的好，但是远远算不上他们最好的表演。Helen Mirren的表演也很好，但是你不知道她除了会发脾气以外还会干什么，像她这种等级的演员即使只演发脾气的戏也一样好，但是只用来发脾气未免过于可惜……Rachel McAdams在戏中的扮相很漂亮，很有气质，Robin Wright Penn亦然。我想不出更多的句子来评论了。
正是这种中庸让本片处于某种尴尬的境地。所有的人物张力都来自于剧情里的细节而无所谓意义，所有的情感冲突都落入某个似曾相识的俗套。你不知道它最终锋芒何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应该抱着任何“严肃”的态度来看这部电影。在两个小时左右的长度里，观众惬意享受了精心铺排的悬疑和智力挑战的刺激，然后一切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真凶伏法坏人死光，男女主人公安然无恙携手迎接未来。如果这就是导演想做到的一切，他成功了。
然而关于互联网时代新闻业命运的那些慨叹也就因此显得分外矫情。既然说到底只是一场娱乐，其伟大之处何在，其衰落又有什么值得悲哀的呢？
在电影的尾声部分，主人公九死一生精心炮制的头条报道最终出炉，然后伴随着字幕出现的是一段华丽的纪录片式的镜头，一幕幕再现了这样一篇报道从电脑到车间，从制版到印刷再到运输的每一个细节。尽管那时电影主题音乐已经响起，但是我身面的每个观众——包括我自己在内——都一动不动地看完了这完整的尾声。我不能不承认这个结尾从立意到拍摄都极其出色，极好地呼应了全片而又余味悠长，甚至单独拿出来看也仍然赏心悦目。作为一个怀旧的，咏叹式的尾声，它打动了我。
但是转念一想，这只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沧桑感罢了，就像整部片子里所有类似的片断一样。于是它所唤起的情绪迅速被应有的娱乐心态所取代，我心满意足地等待字幕结束，然后平静地离开了电影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farmostwood.net/image/poster/state_of_play_frame.jpg" alt="" width="350" /></p>
<p>今年以来，确切地说是近年以来，报业的陨落一直是互联网业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传媒巨头和网络新贵的口水大战掀起了接连不断的平地波澜，其背景则是众所周知的可悲现实：在互联网咄咄逼人的侵蚀下，大报一家接一家关门大吉，而且这一趋势看不到任何可以挽回的迹象。就在上周，英国最重要的新闻奖奥维尔奖第一次颁发了新添设的博客奖项，其象征意义不言自明。</p>
<p>所以电影里新老两代记者——一位由Russell Crowe扮演，只习惯用老式电脑和字符界面文本编辑器，一位由Rachel McAdams扮演，由著名blogger转型进入报社——相遇并构成工作搭档（加上若隐若现的浪漫情愫），这背后的隐喻足以令观众会心一笑。有的时候你甚至会觉得这不是一部表现政治凶案的悬疑片，而是一部描绘新闻业者的纪录片，尽管同主线无关，但是当你听到Helen Mirren扮演的编辑大喊：“别再跟我说什么幕后故事了，唯一真实的幕后故事是这家报纸快要撑不住了”的时候，当你听到Russell Crowe扮演的记者冷冷反驳Ben Affleck扮演的政客“即使在今天，人们还是能分清无聊的文字垃圾和真正的好新闻之间的区别”的时候，当你听到Rachel McAdams拒绝Russell Crowe让她把稿件在网络上先发布出来的提议，说“我想大家还是会倾向于在纸上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条伏线是如此的清晰，清晰到了喧宾夺主的地步。</p>
<p>但是问题在于，这是一条诚恳的伏线么？</p>
<p>既然主题是记者勇揭黑幕，又有Russell Crowe领衔主演，很难不让人回忆起十年前的那部《The Insider（内幕新闻）》来。在那部由Al Pacino扮演记者而Russell Crowe扮演线人的影片里，记者是一个孤胆英雄的形象，他的对手则是传统意义上的重重黑幕：资本，政客，还有无所不在的体制。在那里观众每一分钟都能感受到无处不在的张力，能看到像挣扎一样的斗争，看到理想主义——虽然是夸张了的文艺化的理想主义——和现实的冲突。美国新闻业的光辉传统在好莱坞早已不是一个新鲜题材，但是在那部影片里你至少仍然能感受到新闻人的真实血肉，而非只是作为老生常谈的道德楷模而已。</p>
<p>而这一切在《State of Play》中全然付之阙如。作为观众，你知道导演在歌颂新闻业者。这很好，然后呢？</p>
<p>呈现在观众眼前的，是一部技巧圆熟、情节流畅、节奏稳健、结构匀称、制作精良、表演准确的作品。——你得承认做到这几条并不容易。但是另一方面，当看完电影之后，你几乎不会对以上每个侧面留下任何深刻的难于磨灭的印象。Russell Crowe和Ben Affleck的表演一如既往的好，但是远远算不上他们最好的表演。Helen Mirren的表演也很好，但是你不知道她除了会发脾气以外还会干什么，像她这种等级的演员即使只演发脾气的戏也一样好，但是只用来发脾气未免过于可惜……Rachel McAdams在戏中的扮相很漂亮，很有气质，Robin Wright Penn亦然。我想不出更多的句子来评论了。</p>
<p>正是这种中庸让本片处于某种尴尬的境地。所有的人物张力都来自于剧情里的细节而无所谓意义，所有的情感冲突都落入某个似曾相识的俗套。你不知道它最终锋芒何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应该抱着任何“严肃”的态度来看这部电影。在两个小时左右的长度里，观众惬意享受了精心铺排的悬疑和智力挑战的刺激，然后一切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真凶伏法坏人死光，男女主人公安然无恙携手迎接未来。如果这就是导演想做到的一切，他成功了。</p>
<p>然而关于互联网时代新闻业命运的那些慨叹也就因此显得分外矫情。既然说到底只是一场娱乐，其伟大之处何在，其衰落又有什么值得悲哀的呢？</p>
<p>在电影的尾声部分，主人公九死一生精心炮制的头条报道最终出炉，然后伴随着字幕出现的是一段华丽的纪录片式的镜头，一幕幕再现了这样一篇报道从电脑到车间，从制版到印刷再到运输的每一个细节。尽管那时电影主题音乐已经响起，但是我身面的每个观众——包括我自己在内——都一动不动地看完了这完整的尾声。我不能不承认这个结尾从立意到拍摄都极其出色，极好地呼应了全片而又余味悠长，甚至单独拿出来看也仍然赏心悦目。作为一个怀旧的，咏叹式的尾声，它打动了我。</p>
<p>但是转念一想，这只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沧桑感罢了，就像整部片子里所有类似的片断一样。于是它所唤起的情绪迅速被应有的娱乐心态所取代，我心满意足地等待字幕结束，然后平静地离开了电影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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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寂静之城</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8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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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Apr 2009 08:04:17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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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第一次看E-P. Salonen指挥的音乐会，也正是他在洛杉矶爱乐作为音乐总监指挥的最后一个系列音乐会。在本周之后，这个在洛杉矶待了近二十年的指挥家就要正式让位给最近炙手可热的新生代G. Dudamel。洛杉矶爱乐和Salonen的合作总的说来一向受到评论家的吹捧，称之为面向未来的朝气蓬勃的组合，——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也很不错。波士顿交响乐团和纽约爱乐我都听过，好是很好，但是确实很难被称之为朝气蓬勃或者面向未来。
曲目是全套斯特拉文斯基：上半场《俄狄浦斯王》，下半场《Psalm交响曲》。《俄狄浦斯王》是我第一次在现场看的清唱剧。我不知道一般说来清唱剧的现场怎么演，但是舞台导演显然花了很大的心思，灯光和合唱调度都很好。我的位置很高，所以音效并不出色，但乐团动态极佳，几乎可以用精巧来形容。这首新古典主义的作品极为凝练而有力量，要不是剧中插入的大段独白，我几乎要把它列为我最喜欢的斯特拉文斯基作品之一了。
然而下半场的演出却让我有点……也许不是失望，而是失笑。我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把《俄狄浦斯王》的情节延伸到《Psalm交响曲》里来，让那个上半场已然很饶舌的叙事者在俄狄浦斯死后继续喋喋不休，最终得出结论说“让我们大家都来信上帝吧”——然后引出《Psalm交响曲》的合唱。我知道斯特拉文斯基晚年承认自己重新皈依上帝，也了解试图在这两首作品之中寻找精神桥梁是一种合乎情理的尝试，但是我很难容忍这种把音乐情节化的做法，更不用说做得还很粗糙：第二乐章真的可以理解为俄狄浦斯的灵魂被天使的灵光所笼罩么？
斯特拉文斯基说过，他的音乐是用来舞蹈的，而不是用来歌唱的，这或许能够佐证我对这种表现方式的不满。蕴藏在他的音乐之中的火一般的力量和节奏，是不应该也不容易解释成某种具象的人生故事或哲理的。对一般的音乐来说，多半也是这样。
但是也有可能一切都只不过是出于我对音乐叙事化审美以一贯之地无端排斥而已。
这是我第一次在迪斯尼音乐厅听音乐会——我自己都羞于承认这个事实。由于种种原因，我不但没有在此听过音乐会，甚至也没有真正逛过其所在的洛杉矶市中心区域。一直以来我对洛杉矶downtown都只有抽象意义上的了解。我熟悉它的天际线，但是并不曾真正用自己的脚步丈量过它的街道和广场。有很多技术上的原因让我很少来downtown，但是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我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总是对这里敬而远之。
于是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其间走来走去，从喧闹的Fig shopping center到寂寞的US bank tower街心花园，从精致的MOCA到破败的Wholesale district（破败得几乎惨不忍睹）。洛杉矶的日光一如往日温和清淡，我捏着地图一步一步绕下来，像是走在某个不在身边也不在远处的城市里。
我只能说它和我想象中几乎大不相同。在我的印象里洛杉矶的downtown是个热烈芜杂的闹市，而我所见到的却是一组清冷沉默的楼群。我并没有在第一眼之后就喜欢上这里，但是我得承认有好几段街道都令我印象深刻。它多少在城市的肌体组织上流露出某种茫然感——也许是因为完全不临水的缘故——可是至少展现在我眼前的城市气息从容开阔，而且静谧。
我在MOCA地下的阅览室里度过了晚饭后等待音乐会的几个小时，等我再次回到downtown的街道上，已经是音乐会结束后的十点半了。街上几乎见不到人影，连车辆都很少。我的脑海里回荡着合唱的旋律——不是斯特拉文斯基，而是别的什么旋律，似乎是莫扎特的安魂曲——快步走向停车场。斯特拉文斯基音乐里丰沛的节奏让人很难一下子安静下来，但是脑海里那些残存的张力在此刻洛杉矶空旷漆黑的街道上却像是某种温暖的抚慰，让人觉得它正是为这安静的一刻而响起的。
多少听说过一些关于downtown治安的传说，所以直到回到自己的车子里才松懈下来。车子很快汇入高速上的车流驶向回家的方向。说来奇怪，一旦开上高速，车辆的密度骤然增大，红色和黄色的车灯密集耀眼，那个我所熟悉的温暖而生气勃勃的洛杉矶一下子就回来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第一次看E-P. Salonen指挥的音乐会，也正是他在洛杉矶爱乐作为音乐总监指挥的最后一个系列音乐会。在本周之后，这个在洛杉矶待了近二十年的指挥家就要正式让位给最近炙手可热的新生代G. Dudamel。洛杉矶爱乐和Salonen的合作总的说来一向受到评论家的吹捧，称之为面向未来的朝气蓬勃的组合，——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也很不错。波士顿交响乐团和纽约爱乐我都听过，好是很好，但是确实很难被称之为朝气蓬勃或者面向未来。</p>
<p>曲目是全套斯特拉文斯基：上半场《俄狄浦斯王》，下半场《Psalm交响曲》。《俄狄浦斯王》是我第一次在现场看的清唱剧。我不知道一般说来清唱剧的现场怎么演，但是舞台导演显然花了很大的心思，灯光和合唱调度都很好。我的位置很高，所以音效并不出色，但乐团动态极佳，几乎可以用精巧来形容。这首新古典主义的作品极为凝练而有力量，要不是剧中插入的大段独白，我几乎要把它列为我最喜欢的斯特拉文斯基作品之一了。</p>
<p>然而下半场的演出却让我有点……也许不是失望，而是失笑。我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把《俄狄浦斯王》的情节延伸到《Psalm交响曲》里来，让那个上半场已然很饶舌的叙事者在俄狄浦斯死后继续喋喋不休，最终得出结论说“让我们大家都来信上帝吧”——然后引出《Psalm交响曲》的合唱。我知道斯特拉文斯基晚年承认自己重新皈依上帝，也了解试图在这两首作品之中寻找精神桥梁是一种合乎情理的尝试，但是我很难容忍这种把音乐情节化的做法，更不用说做得还很粗糙：第二乐章真的可以理解为俄狄浦斯的灵魂被天使的灵光所笼罩么？</p>
<p>斯特拉文斯基说过，他的音乐是用来舞蹈的，而不是用来歌唱的，这或许能够佐证我对这种表现方式的不满。蕴藏在他的音乐之中的火一般的力量和节奏，是不应该也不容易解释成某种具象的人生故事或哲理的。对一般的音乐来说，多半也是这样。</p>
<p>但是也有可能一切都只不过是出于我对音乐叙事化审美以一贯之地无端排斥而已。</p>
<p>这是我第一次在迪斯尼音乐厅听音乐会——我自己都羞于承认这个事实。由于种种原因，我不但没有在此听过音乐会，甚至也没有真正逛过其所在的洛杉矶市中心区域。一直以来我对洛杉矶downtown都只有抽象意义上的了解。我熟悉它的天际线，但是并不曾真正用自己的脚步丈量过它的街道和广场。有很多技术上的原因让我很少来downtown，但是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我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总是对这里敬而远之。</p>
<p>于是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其间走来走去，从喧闹的Fig shopping center到寂寞的US bank tower街心花园，从精致的MOCA到破败的Wholesale district（破败得几乎惨不忍睹）。洛杉矶的日光一如往日温和清淡，我捏着地图一步一步绕下来，像是走在某个不在身边也不在远处的城市里。</p>
<p>我只能说它和我想象中几乎大不相同。在我的印象里洛杉矶的downtown是个热烈芜杂的闹市，而我所见到的却是一组清冷沉默的楼群。我并没有在第一眼之后就喜欢上这里，但是我得承认有好几段街道都令我印象深刻。它多少在城市的肌体组织上流露出某种茫然感——也许是因为完全不临水的缘故——可是至少展现在我眼前的城市气息从容开阔，而且静谧。</p>
<p>我在MOCA地下的阅览室里度过了晚饭后等待音乐会的几个小时，等我再次回到downtown的街道上，已经是音乐会结束后的十点半了。街上几乎见不到人影，连车辆都很少。我的脑海里回荡着合唱的旋律——不是斯特拉文斯基，而是别的什么旋律，似乎是莫扎特的安魂曲——快步走向停车场。斯特拉文斯基音乐里丰沛的节奏让人很难一下子安静下来，但是脑海里那些残存的张力在此刻洛杉矶空旷漆黑的街道上却像是某种温暖的抚慰，让人觉得它正是为这安静的一刻而响起的。</p>
<p>多少听说过一些关于downtown治安的传说，所以直到回到自己的车子里才松懈下来。车子很快汇入高速上的车流驶向回家的方向。说来奇怪，一旦开上高速，车辆的密度骤然增大，红色和黄色的车灯密集耀眼，那个我所熟悉的温暖而生气勃勃的洛杉矶一下子就回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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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他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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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9 Mar 2009 02:29:02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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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春日正好，从屋子里走出来，院子里的花香已经熏人欲醉了。
早上去了Getty Villa，我居然等到在洛杉矶的第四年才第一次去那里，真惭愧。Getty Villa是J. Paul Getty按照被维苏威火山埋葬的Papyri庄园的原貌所修建的庄园博物馆，藏品以希腊罗马时期的雕塑为主。和我去过无数次的Getty Center相比，这里格局更小，但展出内容也更专一，风景倒是大同小异地漂亮，毕竟坐落在洛杉矶最好的海岸线地段上。
出于某种偏执的考虑，Getty试图在这座庄园里原貌复制两千年前的Papyri庄园尽可能多的细节，而这座1974年落成的庄园又在上世纪末经过了十年的翻新于2006年重新开放。呈现在游客面前的结果，是一座现代化的、崭新的、几乎一尘不染的山寨建筑。当我走在庄园庭院的走廊里，看着亮白耀眼的廊墙和墙上鲜艳的手绘装饰的时候，一阵强大的囧意扑面而来。我理解，理论上来说两千年前的Papyri庄园的主人也是住在这样耀眼的白墙绿水之间（而非像照片上那样斑驳残破的废墟里），但是一幢全新的“古建筑”终究多少构成了对想象力的某种挑战。
这并不是任何人的错误——这毕竟是严肃的古迹仿制而不是万国民族园之类的粗劣景点。然而和我所熟悉的Getty Center相比，这样的博物馆设计多少让人——至少让我——觉得有点局促不安。我能在头脑中理解这里的每一块地砖的花纹和每一座头顶的灯饰都是按照考古资料还原的样式，但是我无从接受它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而只能觉得自己是个贸然的闯入者。相较而言，当我走在Getty Center的天台上俯瞰大海的时候，那整座建筑就是我的背景，我坦然从容的在其间度过一个又一个下午的时光，从未觉得自己只是个游客而已。这样的区别是微妙的，但是当我今天走在Villa的庭院里时它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心里。
常常觉得建立妥帖的归属感是人生每一段旅程里至关重要的步骤。我现在仍然能回忆起到洛杉矶大概两三个月后的某一天走在傍晚的Wilshire大街上，忽然觉得，这就是我的城市，而我不仅仅是个过客而已。我不知道别的留学生一般都会在来美国多久之后产生类似的感受，也许更快，也许更慢，也许从未体会过也说不定。——它并非必须，但一旦实现就无可磨灭。
而另一方面来说，无论通过书籍文章和电视电影可以对一种生活有多么深入地了解，要让自己真正融入其中都需要某种非同寻常的机遇才行。比方说，我已经开着车走过美国大概不下十个州的土地，但是直到上周由于某些原因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我才意识到对美国人生活中无可分割的这一部分而言，我还始终只是个陌生人而已。这无关车技和汽车维修知识，而是在于我未曾像每一个美国的少年一样从小开着家里的旧车学习驾驶，在车库里看着爸爸怎么给汽车换油或者添加水和冷却剂长大，于是当我站在高速边上拨打AAA的拖车电话时，心情也决不会和一个地道的美国人雷同。——倒不是说美国人就会对此类意外无动于衷，只是这于他们而言是生活里常见的插曲，对我来说却是无先例可循的新鲜经历。当我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内侧车道里，发现发动机完全失去动力输出，所有的警示灯都亮起来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是：人生又完整了。
（其实真正完整的部分还在后面：由于我的车子是几乎很难被推动的而且又在内道，当高速巡警过来帮我把车子弄下公路的时候，整条路被暂时拦了起来，然后我坐在自己的车子里控制方向盘，警车从我的车后面用车头顶着我的车子向前走——而且速度很快——这样一直顶下了高速公路，然后在小路里靠边停下来等拖车。——我从来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似乎也没见过或者听说过别人有类似的经历。）
这当然不是说这次事故让我重新找回了异乡人的感觉……只是它多少提醒了我，还有太多美国生活的内核我未曾触及过，也许永远都不会触及。我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呆多久，我也很乐意去经历那些更加有血有肉的日子，只是一个人要为自己营造出某种亲切感，所需要的条件是如此苛刻，而自己能做的部分又如此之少。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有些事，虽然很好，但是还是会很难接受它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也就是为什么Getty Villa美轮美奂华丽耀眼，而我还是喜欢Getty Center——以及我在那里度过的那么多个下午。
顺便说一句，后来经过维修，看起来车子应该没事了。——如果有人想知道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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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春日正好，从屋子里走出来，院子里的花香已经熏人欲醉了。</p>
<p>早上去了Getty Villa，我居然等到在洛杉矶的第四年才第一次去那里，真惭愧。Getty Villa是J. Paul Getty按照被维苏威火山埋葬的Papyri庄园的原貌所修建的庄园博物馆，藏品以希腊罗马时期的雕塑为主。和我去过无数次的Getty Center相比，这里格局更小，但展出内容也更专一，风景倒是大同小异地漂亮，毕竟坐落在洛杉矶最好的海岸线地段上。</p>
<p>出于某种偏执的考虑，Getty试图在这座庄园里原貌复制两千年前的Papyri庄园尽可能多的细节，而这座1974年落成的庄园又在上世纪末经过了十年的翻新于2006年重新开放。呈现在游客面前的结果，是一座现代化的、崭新的、几乎一尘不染的山寨建筑。当我走在庄园庭院的走廊里，看着亮白耀眼的廊墙和墙上鲜艳的手绘装饰的时候，一阵强大的囧意扑面而来。我理解，理论上来说两千年前的Papyri庄园的主人也是住在这样耀眼的白墙绿水之间（而非像照片上那样斑驳残破的废墟里），但是一幢全新的“古建筑”终究多少构成了对想象力的某种挑战。</p>
<p>这并不是任何人的错误——这毕竟是严肃的古迹仿制而不是万国民族园之类的粗劣景点。然而和我所熟悉的Getty Center相比，这样的博物馆设计多少让人——至少让我——觉得有点局促不安。我能在头脑中理解这里的每一块地砖的花纹和每一座头顶的灯饰都是按照考古资料还原的样式，但是我无从接受它作为生活的一部分，而只能觉得自己是个贸然的闯入者。相较而言，当我走在Getty Center的天台上俯瞰大海的时候，那整座建筑就是我的背景，我坦然从容的在其间度过一个又一个下午的时光，从未觉得自己只是个游客而已。这样的区别是微妙的，但是当我今天走在Villa的庭院里时它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心里。</p>
<p>常常觉得建立妥帖的归属感是人生每一段旅程里至关重要的步骤。我现在仍然能回忆起到洛杉矶大概两三个月后的某一天走在傍晚的Wilshire大街上，忽然觉得，这就是我的城市，而我不仅仅是个过客而已。我不知道别的留学生一般都会在来美国多久之后产生类似的感受，也许更快，也许更慢，也许从未体会过也说不定。——它并非必须，但一旦实现就无可磨灭。</p>
<p>而另一方面来说，无论通过书籍文章和电视电影可以对一种生活有多么深入地了解，要让自己真正融入其中都需要某种非同寻常的机遇才行。比方说，我已经开着车走过美国大概不下十个州的土地，但是直到上周由于某些原因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我才意识到对美国人生活中无可分割的这一部分而言，我还始终只是个陌生人而已。这无关车技和汽车维修知识，而是在于我未曾像每一个美国的少年一样从小开着家里的旧车学习驾驶，在车库里看着爸爸怎么给汽车换油或者添加水和冷却剂长大，于是当我站在高速边上拨打AAA的拖车电话时，心情也决不会和一个地道的美国人雷同。——倒不是说美国人就会对此类意外无动于衷，只是这于他们而言是生活里常见的插曲，对我来说却是无先例可循的新鲜经历。当我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内侧车道里，发现发动机完全失去动力输出，所有的警示灯都亮起来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是：人生又完整了。</p>
<p>（其实真正完整的部分还在后面：由于我的车子是几乎很难被推动的而且又在内道，当高速巡警过来帮我把车子弄下公路的时候，整条路被暂时拦了起来，然后我坐在自己的车子里控制方向盘，警车从我的车后面用车头顶着我的车子向前走——而且速度很快——这样一直顶下了高速公路，然后在小路里靠边停下来等拖车。——我从来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似乎也没见过或者听说过别人有类似的经历。）</p>
<p>这当然不是说这次事故让我重新找回了异乡人的感觉……只是它多少提醒了我，还有太多美国生活的内核我未曾触及过，也许永远都不会触及。我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呆多久，我也很乐意去经历那些更加有血有肉的日子，只是一个人要为自己营造出某种亲切感，所需要的条件是如此苛刻，而自己能做的部分又如此之少。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有些事，虽然很好，但是还是会很难接受它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也就是为什么Getty Villa美轮美奂华丽耀眼，而我还是喜欢Getty Center——以及我在那里度过的那么多个下午。</p>
<p>顺便说一句，后来经过维修，看起来车子应该没事了。——如果有人想知道的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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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休止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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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Feb 2009 09:38:26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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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午间窗外阳光在白墙上闪得耀眼，一点也看不出昨天还大雨滂沱。于是拿起书跑到家附近的星巴克去看。在洛杉矶这座由公路和车流构成的城市里，永远也不会有小街深巷里密集小店的存在，星巴克这样的街角咖啡屋大约是仅有的能够漾出某种日常起居气味的地方。坐在沙发里看周围的客人来来去去，很多是拿着书本或电脑的年轻人，也有带着小孩来闲坐的父母或老人们。看起来大概多是像我一样住在周围的居民，在周末踱出家门来消磨几个小时。岁月静好的气息扑面而来，终究令人怦然心动。
一下午都在看概率，这是这学期专门选的课程。一开始选它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毕业之前还差一门专业课要选，而这学期我觉得自己能选的课里似乎只有这门没有考试……课的内容大概是简单的随机游动和鞅。毫无疑问，这和我正在做的研究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听了两节课就决定自己应该尽量坚持下来，因为老师和内容都很有趣，而我忽然觉得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认认真真学过一门正经的数学课了。
作业很难，至少对现在的我来说是这样。每次做题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本科时代，用大量的时间慢慢琢磨那些微妙的定义和定理们。我想我大概多少还是变笨了吧，从前可以轻易集中的注意力变得容易涣散，似乎也总是要走很多弯路才能想清楚一个并不复杂的推理。所以现在坚持这门课已经不纯然是为了学分，也想试着挑战一下自己学新东西的能力。以后究竟能不能吃这碗饭大概一两年内就会见分晓，所以少壮不努力如我，也只有用这样的办法看看有没有可能挽救一点自己的智商回来。
给松鼠会写了几篇文章。一边写一边疑虑重重，一如既往。写完上一篇后我在Neverland说，最神奇之处在于我写了一篇同自己的真实心境全然不同的东西。——我并不在乎在这件事情上所花的精力，因为这毕竟是我还算擅长的事情之一，而且也不乏乐趣和成就感。但是我常常怀疑其终极目的何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我其实只是在写以数学为主题的散文而已，立意和写法都和当年的小曲子系列并无二致。这些文章对我自己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还是真的只是消遣而已？
最近总是和朋友们抱怨自己越来越不满意于自己的文字，旧的套路已经圆熟得过了头，连相熟的朋友都能猜出文句的走向。如果只当是别人的文章来读，那它也还算不得令人生厌，但是自己渐渐对永远在同一个圈子里调度语气词句失去了耐心，一旦可以纯粹依赖笔头技巧毫不费感情地写出文章来而且还能维持一贯的风格，这种文章写起来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另一方面，路数越是固定，看到喜欢的文字风格时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模仿的挫败感就越是强烈。我想要的那种放松的、敦厚的、有气韵而无矫饰的文字，似乎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于是不管写什么东西都是种自我挣扎的过程——包括这篇文章本身本身也是如此。每句话都试图避开自己熟悉的口气模板而又完全挣脱不出，越挣扎就离目标越远。设想了很多努力的方式，回头看来又总是像在原地踏步。自己已经不再是一张白纸，随便就推倒重来的想法也许不单是无谓，而且也不可行，一想到这一点就总是觉得气馁。
在更广义的层面上也是如此。
我想我正处于一个转折点上，无论哪一方面都是。学业的齿轮有条不紊的前进，不容我不跟上它的脚步，然而我逼着自己扔掉过去的包袱，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以什么方式面对即将来临的日子。下午在咖啡馆里端着Latte陷进沙发，听不知名的歌，看着壁炉里的火焰跳跃，窗外的街景又从容又安宁，我不停地问自己，这样的道路究竟意义何在呢？
“一边动摇，一边懈怠，一边折腾。”这是我的MSN昵称，两个月来都没有换过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午间窗外阳光在白墙上闪得耀眼，一点也看不出昨天还大雨滂沱。于是拿起书跑到家附近的星巴克去看。在洛杉矶这座由公路和车流构成的城市里，永远也不会有小街深巷里密集小店的存在，星巴克这样的街角咖啡屋大约是仅有的能够漾出某种日常起居气味的地方。坐在沙发里看周围的客人来来去去，很多是拿着书本或电脑的年轻人，也有带着小孩来闲坐的父母或老人们。看起来大概多是像我一样住在周围的居民，在周末踱出家门来消磨几个小时。岁月静好的气息扑面而来，终究令人怦然心动。</p>
<p>一下午都在看概率，这是这学期专门选的课程。一开始选它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毕业之前还差一门专业课要选，而这学期我觉得自己能选的课里似乎只有这门没有考试……课的内容大概是简单的随机游动和鞅。毫无疑问，这和我正在做的研究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听了两节课就决定自己应该尽量坚持下来，因为老师和内容都很有趣，而我忽然觉得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认认真真学过一门正经的数学课了。</p>
<p>作业很难，至少对现在的我来说是这样。每次做题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本科时代，用大量的时间慢慢琢磨那些微妙的定义和定理们。我想我大概多少还是变笨了吧，从前可以轻易集中的注意力变得容易涣散，似乎也总是要走很多弯路才能想清楚一个并不复杂的推理。所以现在坚持这门课已经不纯然是为了学分，也想试着挑战一下自己学新东西的能力。以后究竟能不能吃这碗饭大概一两年内就会见分晓，所以少壮不努力如我，也只有用这样的办法看看有没有可能挽救一点自己的智商回来。</p>
<p>给松鼠会写了几篇文章。一边写一边疑虑重重，一如既往。写完上一篇后我在Neverland说，最神奇之处在于我写了一篇同自己的真实心境全然不同的东西。——我并不在乎在这件事情上所花的精力，因为这毕竟是我还算擅长的事情之一，而且也不乏乐趣和成就感。但是我常常怀疑其终极目的何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我其实只是在写以数学为主题的散文而已，立意和写法都和当年的小曲子系列并无二致。这些文章对我自己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还是真的只是消遣而已？</p>
<p>最近总是和朋友们抱怨自己越来越不满意于自己的文字，旧的套路已经圆熟得过了头，连相熟的朋友都能猜出文句的走向。如果只当是别人的文章来读，那它也还算不得令人生厌，但是自己渐渐对永远在同一个圈子里调度语气词句失去了耐心，一旦可以纯粹依赖笔头技巧毫不费感情地写出文章来而且还能维持一贯的风格，这种文章写起来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另一方面，路数越是固定，看到喜欢的文字风格时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模仿的挫败感就越是强烈。我想要的那种放松的、敦厚的、有气韵而无矫饰的文字，似乎离自己越来越远了。</p>
<p>于是不管写什么东西都是种自我挣扎的过程——包括这篇文章本身本身也是如此。每句话都试图避开自己熟悉的口气模板而又完全挣脱不出，越挣扎就离目标越远。设想了很多努力的方式，回头看来又总是像在原地踏步。自己已经不再是一张白纸，随便就推倒重来的想法也许不单是无谓，而且也不可行，一想到这一点就总是觉得气馁。</p>
<p>在更广义的层面上也是如此。</p>
<p>我想我正处于一个转折点上，无论哪一方面都是。学业的齿轮有条不紊的前进，不容我不跟上它的脚步，然而我逼着自己扔掉过去的包袱，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以什么方式面对即将来临的日子。下午在咖啡馆里端着Latte陷进沙发，听不知名的歌，看着壁炉里的火焰跳跃，窗外的街景又从容又安宁，我不停地问自己，这样的道路究竟意义何在呢？</p>
<p>“一边动摇，一边懈怠，一边折腾。”这是我的MSN昵称，两个月来都没有换过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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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要我们在一起</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7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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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Feb 2009 07:56:32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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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为松鼠会而作。
张生在普救寺第一眼见到崔莺莺就陷入了不可自拔的境地。“呀！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于是为了搭讪，张生插科打诨无所不用其极。“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诗是好诗，可惜是隔墙念的。
崔莺莺见了只沉吟不语。然而回到家里，“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红娘瞧了暗笑：“姐姐往常不曾如此无情无绪；自见了那张生，便觉心事不宁，却是如何？”
这开头如此典型，以至于可以套在古今中外无数或真或假的八卦前面。19岁的海涅第一眼见到15岁的表妹阿玛丽，就像维特见到了夏绿蒂，“一位天使！ ——没说的！谁谈起自己的意中人都这么说，不是吗？可是我却无法告诉你，她是多么完美，她为什么会那么完美；够了，她已经把我整个心都俘获了。”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产生过和我一样的疑惑，他们真的这么写情书么？收信人不觉得难受么……
还是中国人含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妥帖多了，但也多少有点无趣。严格说起来，贾宝玉也真的从来不曾像张生或者维特那样追过女孩子。在元宵夜宴上贾母声色俱厉地指出过张生模式的不靠谱。贾宝玉听了作何想法，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的是他多少算是个被动的人，连宝钗都算比他要勇敢些。
于是宝钗成功地和宝玉在一起了。这当然只是个和西厢记一样不靠谱的个案，但是也不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话说在1962年，两个数学家David Gale 和Lloyd Shapley提出了下面的问题：
给定若干个男生和同样多的女生，他们每个人都对所有的异性有一个心理的偏好次序。是否存在一种男女配对组合构成一种稳定的组合关系？这里稳定组合的意思是说，不存在两个非伴侣的异性对彼此的评价比对各自伴侣的评价还要高。（可以理解，这样的异性太容易红杏出墙了，所以是某种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的问题是，在已知每个人对异性的偏好顺序的情况下，怎样求出这种稳定组合方式（如果它存在的话）？你可以理解为这是数学家们替月老问的问题：给定一群孤男寡女，寻找一种牵红线的方式，以确保把红杏扼杀在摇篮里。
这一问题被称为稳定婚姻问题。它有很多种可能的解法。为了让大家相信数学家不是真得如此无聊，我要指出它确确实实是一个地道的组合数学问题，有其特定的数学价值。当然啦，它也有很多别的背景和应用，比如用来在若干个公司和应聘者之间进行招聘中介……但是数学家们怎么会放过如此八卦的一个名字呢？于是它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话说回来，有很多组合数学问题都可以如此这般的翻译为生活中的问题。比如著名的Hall定理：给定n个有限集合（其间可以有交集），如果其中任意m个集合的并集的元素个数都不小于m，那么一定存在n个不同的元素，使得它们正好依次存在于这n个集合之中。我相信没有人明白以上这是在说什么。可是它有一个很好的解释：把那n个集合想象成n个男生各自心仪的女孩子们（一般来说都不止一个），中间的那个条件是说，如果对于其中任意一部分男生，他们喜欢的女孩子的总数都不少于这组男生的人数（这个条件是必要的，否则就打起来了），那么总的说来一定存在一种办法给每个男生都分配一个女生恰好是他喜欢的。
听起来真是令人心情愉快啊……
（这个定理事实上还有很多别的解释方式，比如说，把52张扑克牌任意分成13堆，每堆4张牌，那么上面的定理告诉我们，一定存在一种方式从每堆牌中 抽出一张来一共13张恰好凑成一条不一定同花的顺子。这件事情乍一听也是挺奇妙的，不过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还是专注于我们的主题吧。）
回到一开始提到的稳定婚姻问题，给定每个人关于异性的偏好排序，要寻找一种男女配对组合构成稳定的组合。Gale 和Shapley不但提出了这个问题本身，而且给出了一种著名的解法。这个解法可以描述为如下的求偶过程：
首先，让这些男生去向他们最心仪的女生求婚——这是数学家们的原本的用词。如果你觉得太快了的话，让我们暂时改成表白吧……
然后，等所有男生表白完毕后，所有的收到表白女生们都从自己的表白者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人接受为男朋友。没人表白的女生只能暂时等一等了，不要着急，表白会有的。
以上过程称为“一轮”。之后的每一轮都按照类似的方式进行。首先由还处于单身状态的男生们每个人再次向自己还没有表白过的女生中自己最喜欢的人表白（无论人家是否已经有了男朋友），然后，等所有单身男生表白完毕后，所有的收到表白女生们都从自己的表白者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人接受为男朋友。如果原来有男朋友而表白者中有自己更喜欢的，不要犹豫，换之。等到尘埃落定之后，再开始如上所述的新的一轮表白。
依此类推。可以证明的是，这个过程一定是会终止的，也就是说，不会陷入任何死循环。并且一旦终止，每个人都会找到一个伴侣。更关键的是，这个过程最终得到的一定是如前所述的“稳定组合”：不存在两个非伴侣的异性对彼此的评价比对各自伴侣的评价还要高。——这几个事实都不难证明，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试试看。
所以这就得到了稳定婚姻问题的一个解（顺便也证明了解的存在性）。但是真正有趣的部分还在后面。一般来说，给定若干个男生女生和他们之间的偏好关系，稳定组合存在不止一种。上述“算法”只是给出了所有可能的稳定组合其中之一而已。但是这个特定的解具有某些特别的性质：可以证明（这一次证明不很容易了），上述方式得到的稳定组合和所有其他的可能的稳定组合相比，是对男生最优而对女生最劣的。
确切地说是这样：
它是对男生最优的。也就是说，对每个男生来说，按照这种方式最后找到的伴侣，是在所有的稳定组合中自己可能具有的伴侣中自己评价最高的。——注意这并不等于说每个男生都能追到自己最喜欢的女生，而只是说，他一定能追到“有可能和他在稳定组合中在一起的女生”中自己最喜欢的。有些女生虽然很好，但是和她在一起是不可能形成稳定组合的。这就是人生啊……
另一方面，它是对女生最劣的。也就是说，对每个女生来说，按照这种方式最后找到的伴侣是在所有的稳定组合中自己可能具有的伴侣中自己评价最低的。同样的，这也不等于说每个女生都只有和自己最不喜欢的男生在一起，而只是说她最后的男朋友会是所有“有可能”的男生中自己觉得最勉强的。不过这样听起来也已经很悲惨了。
这两个结论并不直观，因为看起来在上面所描述的过程中，女生是相对占有优势的。作为男生，需要很辛苦地去不断表白，然后被拒，再表白，再被拒……而女生只要随心所欲挑选就好，而且还有随时更换男友的权利（在上面的规则里男生是不能主动提出分手的）。为什么结局会是如此？
但是如果仔细思考上面所描述的规则，会看到男生至少有一样优势——也许是至关重要的优势：他们是主动方。主动的好处是，即使一次又一次的被拒，他也仍然可以和剩下的女生中自己最喜欢的在一起。而对于女生来说，纵然有再多挑选的自由，可是一个女生也许永远也等不到自己最喜欢的男生来追自己——或者在她等到之前，游戏就已经结束了。
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出在上面的设定里“男生”和“女生”都只是代号而已，它符合古典文学的一贯叙事，但是在当代语境里也许并不政治正确。另一方面，这个定理也不是真的用来描述爱情的——数学家们还没有这么疯狂，认为可以用逻辑来推理情感。它只是一个过于简化的模型而已，比张生和维特的故事还要不靠谱的多。
但是我也相信你一定已经看出了我这篇文章的主题。在一切古典文学的叙事里，我们都满怀着希望注视着那些勇敢的孩子们，看着他们的努力和坚持，也许最后会失败，可是他们至少尝试过。
现在连数学也在帮着说明这个道理了，所以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padding-left: 30px;"><em><span style="color: #808080;">本文为<a href="http://songshuhui.net" target="_blank">松鼠会</a>而作。</span></em></p>
<p>张生在普救寺第一眼见到崔莺莺就陷入了不可自拔的境地。“呀！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于是为了搭讪，张生插科打诨无所不用其极。“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诗是好诗，可惜是隔墙念的。</p>
<p>崔莺莺见了只沉吟不语。然而回到家里，“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红娘瞧了暗笑：“姐姐往常不曾如此无情无绪；自见了那张生，便觉心事不宁，却是如何？”</p>
<p>这开头如此典型，以至于可以套在古今中外无数或真或假的八卦前面。19岁的海涅第一眼见到15岁的表妹阿玛丽，就像维特见到了夏绿蒂，“一位天使！ ——没说的！谁谈起自己的意中人都这么说，不是吗？可是我却无法告诉你，她是多么完美，她为什么会那么完美；够了，她已经把我整个心都俘获了。”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产生过和我一样的疑惑，他们真的这么写情书么？收信人不觉得难受么……</p>
<p>还是中国人含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妥帖多了，但也多少有点无趣。严格说起来，贾宝玉也真的从来不曾像张生或者维特那样追过女孩子。在元宵夜宴上贾母声色俱厉地指出过张生模式的不靠谱。贾宝玉听了作何想法，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的是他多少算是个被动的人，连宝钗都算比他要勇敢些。</p>
<p>于是宝钗成功地和宝玉在一起了。这当然只是个和西厢记一样不靠谱的个案，但是也不是没有道理可言的。</p>
<p>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话说在1962年，两个数学家David Gale 和Lloyd Shapley提出了下面的问题：</p>
<p>给定若干个男生和同样多的女生，他们每个人都对所有的异性有一个心理的偏好次序。是否存在一种男女配对组合构成一种稳定的组合关系？这里稳定组合的意思是说，不存在两个非伴侣的异性对彼此的评价比对各自伴侣的评价还要高。（可以理解，这样的异性太容易红杏出墙了，所以是某种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的问题是，在已知每个人对异性的偏好顺序的情况下，怎样求出这种稳定组合方式（如果它存在的话）？你可以理解为这是数学家们替月老问的问题：给定一群孤男寡女，寻找一种牵红线的方式，以确保把红杏扼杀在摇篮里。</p>
<p>这一问题被称为稳定婚姻问题。它有很多种可能的解法。为了让大家相信数学家不是真得如此无聊，我要指出它确确实实是一个地道的组合数学问题，有其特定的数学价值。当然啦，它也有很多别的背景和应用，比如用来在若干个公司和应聘者之间进行招聘中介……但是数学家们怎么会放过如此八卦的一个名字呢？于是它就这样流传下来了。</p>
<p>话说回来，有很多组合数学问题都可以如此这般的翻译为生活中的问题。比如著名的Hall定理：给定n个有限集合（其间可以有交集），如果其中任意m个集合的并集的元素个数都不小于m，那么一定存在n个不同的元素，使得它们正好依次存在于这n个集合之中。我相信没有人明白以上这是在说什么。可是它有一个很好的解释：把那n个集合想象成n个男生各自心仪的女孩子们（一般来说都不止一个），中间的那个条件是说，如果对于其中任意一部分男生，他们喜欢的女孩子的总数都不少于这组男生的人数（这个条件是必要的，否则就打起来了），那么总的说来一定存在一种办法给每个男生都分配一个女生恰好是他喜欢的。</p>
<p>听起来真是令人心情愉快啊……</p>
<p>（这个定理事实上还有很多别的解释方式，比如说，把52张扑克牌任意分成13堆，每堆4张牌，那么上面的定理告诉我们，一定存在一种方式从每堆牌中 抽出一张来一共13张恰好凑成一条不一定同花的顺子。这件事情乍一听也是挺奇妙的，不过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还是专注于我们的主题吧。）</p>
<p>回到一开始提到的稳定婚姻问题，给定每个人关于异性的偏好排序，要寻找一种男女配对组合构成稳定的组合。Gale 和Shapley不但提出了这个问题本身，而且给出了一种著名的解法。这个解法可以描述为如下的求偶过程：</p>
<p>首先，让这些男生去向他们最心仪的女生求婚——这是数学家们的原本的用词。如果你觉得太快了的话，让我们暂时改成表白吧……</p>
<p>然后，等所有男生表白完毕后，所有的收到表白女生们都从自己的表白者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人接受为男朋友。没人表白的女生只能暂时等一等了，不要着急，表白会有的。</p>
<p>以上过程称为“一轮”。之后的每一轮都按照类似的方式进行。首先由还处于单身状态的男生们每个人再次向自己还没有表白过的女生中自己最喜欢的人表白（无论人家是否已经有了男朋友），然后，等所有单身男生表白完毕后，所有的收到表白女生们都从自己的表白者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人接受为男朋友。如果原来有男朋友而表白者中有自己更喜欢的，不要犹豫，换之。等到尘埃落定之后，再开始如上所述的新的一轮表白。</p>
<p>依此类推。可以证明的是，这个过程一定是会终止的，也就是说，不会陷入任何死循环。并且一旦终止，每个人都会找到一个伴侣。更关键的是，这个过程最终得到的一定是如前所述的“稳定组合”：不存在两个非伴侣的异性对彼此的评价比对各自伴侣的评价还要高。——这几个事实都不难证明，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试试看。</p>
<p>所以这就得到了稳定婚姻问题的一个解（顺便也证明了解的存在性）。但是真正有趣的部分还在后面。一般来说，给定若干个男生女生和他们之间的偏好关系，稳定组合存在不止一种。上述“算法”只是给出了所有可能的稳定组合其中之一而已。但是这个特定的解具有某些特别的性质：可以证明（这一次证明不很容易了），上述方式得到的稳定组合和所有其他的可能的稳定组合相比，是对男生最优而对女生最劣的。</p>
<p>确切地说是这样：</p>
<p>它是对男生最优的。也就是说，对每个男生来说，按照这种方式最后找到的伴侣，是在所有的稳定组合中自己可能具有的伴侣中自己评价最高的。——注意这并不等于说每个男生都能追到自己最喜欢的女生，而只是说，他一定能追到“有可能和他在稳定组合中在一起的女生”中自己最喜欢的。有些女生虽然很好，但是和她在一起是不可能形成稳定组合的。这就是人生啊……</p>
<p>另一方面，它是对女生最劣的。也就是说，对每个女生来说，按照这种方式最后找到的伴侣是在所有的稳定组合中自己可能具有的伴侣中自己评价最低的。同样的，这也不等于说每个女生都只有和自己最不喜欢的男生在一起，而只是说她最后的男朋友会是所有“有可能”的男生中自己觉得最勉强的。不过这样听起来也已经很悲惨了。</p>
<p>这两个结论并不直观，因为看起来在上面所描述的过程中，女生是相对占有优势的。作为男生，需要很辛苦地去不断表白，然后被拒，再表白，再被拒……而女生只要随心所欲挑选就好，而且还有随时更换男友的权利（在上面的规则里男生是不能主动提出分手的）。为什么结局会是如此？</p>
<p>但是如果仔细思考上面所描述的规则，会看到男生至少有一样优势——也许是至关重要的优势：他们是主动方。主动的好处是，即使一次又一次的被拒，他也仍然可以和剩下的女生中自己最喜欢的在一起。而对于女生来说，纵然有再多挑选的自由，可是一个女生也许永远也等不到自己最喜欢的男生来追自己——或者在她等到之前，游戏就已经结束了。</p>
<p>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出在上面的设定里“男生”和“女生”都只是代号而已，它符合古典文学的一贯叙事，但是在当代语境里也许并不政治正确。另一方面，这个定理也不是真的用来描述爱情的——数学家们还没有这么疯狂，认为可以用逻辑来推理情感。它只是一个过于简化的模型而已，比张生和维特的故事还要不靠谱的多。</p>
<p>但是我也相信你一定已经看出了我这篇文章的主题。在一切古典文学的叙事里，我们都满怀着希望注视着那些勇敢的孩子们，看着他们的努力和坚持，也许最后会失败，可是他们至少尝试过。</p>
<p>现在连数学也在帮着说明这个道理了，所以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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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形式证明：机器的光荣与人的梦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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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7 Feb 2009 03:26:18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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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为松鼠会而作。

Offord教授和我最近发现我们在《数学年鉴》中的论文存在一个蹊跷的错误。一个公式中的加号被写成了一个乘号，而后面那个命题的证明则是依赖于这个错误的公式的，因而也是无法成立的。不过，聊以自慰的是，我们最终能够确定那篇论文总的结论其实还是正确的。
——《Littlewood文集》
如果回忆一下中学数学的两门分支课程——代数和几何，就能清楚地看到，在数学的两种最基本的推演过程——计算和证明——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巨大的差别。在初等代数问题里，一个问题的求解（例如解一个方程或者计算一个多项式乘法）是可以通过规范化的步骤顺序实现的，这使得这门课程本质上同一门按照操作手册动手的劳技课并无不同。然而，几何定理（哪怕是最基本的初中平面几何）的证明却不然，发现一个证明的过程中一定存在着那样一些“灵光一闪”的时刻，它们可遇而不可求，使得几何这门课程几乎成为本质上“不可学”的一门课程。我们都曾经面对过无从下手的证明题目而摇头叹息过，也都在阅读一个自己想不出来的证明过程时体会过那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循的美感。纵然掌握了再多的定理和证明技巧，在脑海中发现完整的逻辑道路的过程仍然是一个自发而偶然的事件，反映了人类思维的某些最难于用语言刻画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来，这正是数学这门学科的神秘感的终极来源。
也正因为如此，计算——无论多么繁琐——本质上都是可以被机械实现的，在今天更是借助电脑的辅助成为一种相对平凡的任务。而证明才被认为是数学本质的困难所在，是人类智慧的高度结晶。阅读并验证一个证明是否正确（或者哪怕仅仅是理解它在说什么）是一项辛苦而困难的任务，只有受过训练的数学家才能够得以完成。并且，和物理化学生物等牵涉到真实世界的学科不同，数学定理是不能被实验所证明的，从而数学家的阅读就成为本质上唯一可行的验证手段。这其实也正是今天数学界的真实运作方式：一个人写出一篇文章来宣称证明了一个定理，他的某些同行们会在特定的审议机制下阅读这篇文章并且宣布是否接受其论证。如果大家都认为证明无误，这个定理就被接纳为数学的一部分而存在下来。
这一流程的有效性已经为数学科学的茁壮生命力所证明，然而，任何人也都能看出这个过程中蕴含的极大风险：我们究竟在什么意义上能够宣称一个定理真的是正确的？其作者可能犯错，审阅者也可能犯错，我们都知道数学证明中的微小错误有时候是多么难于发现，而这些错误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当然，这并不是说数学这门学问完全是空中楼阁：越是重要的定理，其阅读者也就越多，出错的概率也就越是无限趋近于零。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从阿基米德时代就流传至今，被无数学生学习过的四五行的证明还会存在逻辑错误。但是即便如此，只要翻开数学史，我们还是能看到大量重要的错误由于极其偶然的原因才在事隔多年之后被人们发现的例子。
到了现代，这个问题更是严重得多，数学的复杂程度和专业化程度已经使得任何一个分支的专业人员数量同证明的普遍难度完全不成正比。这种矛盾在某些极端的例子里尖锐到了荒谬的程度：图论中的Robertson–Seymour定理的证明一共耗费了大约五百页的篇幅，Almgren对几何测度论中的一个定理的证明总长为1728页，而代数中著名的有限单群定理（确切来说这不是一个定理而是一组定理）的证明总共包含超过五百篇论文，总页数估计在一万页以上。世界上恐怕不存在任何一个人真地把这个证明从头读到尾过，遑论验证其正确性了。有限单群方面的专家之一Aschbacher曾经不无自嘲的说过：“一方面，当证明长度增加时，错误的概率也增加了。在有限单群分类定理的证明中出现错误的概率实际上是1。但是另一方面，任何单个错误不能被容易地改正的概率是0。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会有机会推敲证明，从而对它的信任度也必定会增加的。”
我们也希望如此，但是以严谨而著称的数学体系是以这样远远难于称为严谨的方式被建立，终究构成某种吊诡而令人心生疑虑的现实。不仅如此，这一体系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完全失效，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四色定理在1976年的证明。Appel和Haken在那个证明中把所有的地图用通常的逻辑推演的方式化归为1936种类型，然后——这是充满争议性的一步——编写了一个电脑程序逐个验证这些类型都满足四色定理的结论，从而完成了整个证明。一个立即存在的问题是：就算前面的逻辑部分是正确的，谁能证明后面的电脑程序中没有错误？难道数学家们应当逐行阅读代码以理解其正确性么？（写过程序的人一定晓得，阅读程序代码是比阅读一个通常的逻辑证明还要痛苦的经验。）另一个时间上稍近的例子是Hales对开普勒堆球定理的证明。这一证明包含了三百页的文本部分和四千行的代码部分，被投稿至数学界最重要的杂志《数学年鉴》，杂志的编辑最终接受了这篇论文，但是指出：
“在我的经验里，还没有一篇论文曾经得到过这样的审查。审读人专门建立了一个讨论班研究这篇文章，他们检查了证明中大量的论述并且确认其正确性，这种检查常常需要耗时数个星期。……总的说来，他们并不能确认证明总体的正确性，而且估计永远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在到达终点之前精力就耗尽了。”
至于代码部分，估计并没有被任何人认真地审阅过。
于是在一部分数学家那里，另一种可能性开始渐渐浮上水面。既然一般来说数学定理的证明及其审查是如此困难和繁琐的一件事，我们有没有可能从根本上把它转化成电脑能够承担的任务呢，就像我们已经成功让电脑代替人类实现的大多数繁琐劳动一样？注意，这种电脑的参与并不是像上面的例子里那样仅仅负责某些验证性的工作，而是从最底层介入逻辑推演的部分，从而严格的建立整个证明过程。这种思路，一般被称为形式证明（Formal Proof），有时也称为机器证明。

两个哲学家之间的争论并不比两个会计师之间的争论更复杂，他们只需要掏出纸笔，然后对彼此说：让我们来算一算吧。
——《莱布尼茨通信》，1666
用计算的方式进行逻辑推演并不是什么新鲜想法，事实上，这是人类极为古老的梦想之一，它可以上溯到笛卡儿和莱布尼茨乃至霍布斯，甚至也许更早。霍布斯有名言曰：“推理就是计算”，不过考虑到他的数学（特别是几何）程度之糟糕，人们一向怀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莱布尼茨的观念则要清晰的多，在他看来，只要能够把一切逻辑论断用统一的语言确切的表达出来，并且采用严密的规则进行逻辑推演，那么世间的所有道理都是可以被严格推导出来的。
让我们抛开其间的哲学意涵不谈（莱布尼茨的梦想事实上已经涵盖了人类理性的全部领域），单就数学层面而言，这一框架听起来并不算特别不靠谱。从欧几里德开始，数学家们就开始着手把全部数学定理建立在公理体系之上，于是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数学定理的证明，确实是可以用纯粹的逻辑语言“算”出来的。这里的计算当然不是说加减乘除这样的四则运算，而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运算，例如命题A为真推出命题B为假，诸如此类。这种运算也有其特定的“运算法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默认的那些形式逻辑的法则，以此为基础，一个推导就是在这些法则下的一次“计算”，而一个复杂的证明只不过是一道复杂的“计算题”而已。
事实上，经过二十世纪初那一场著名的数学革命以及随后的ZFC公理体系（这是今天数学界普遍承认的公理体系）的建立，这种把全部数学建立在逻辑演算之上的想法实际上并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实际困难在于，从人们熟悉的“人脑证明”到这种完全依赖于逻辑算符的“形式证明”之间，存在一个复杂度上的巨大鸿沟。我们在脑海中所进行的逻辑推导其实大量的依赖于人类特有的直觉想象和经验，如果要把每一环逻辑链条都清清楚楚地写下来，每一次推理都追溯到公理体系那里去，任何一个简单的证明都会变得繁琐到超乎想象的程度。我们喜欢严格性，但是这样做的代价也太大了。
然而电脑的发明改变了一切。众所周知，电脑最擅长于做的就是这种严格而繁琐的工作。把基本公理告诉电脑，把推理法则教给电脑，不就万事大吉了么？
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一步——非常微妙的一步。在上面的叙述里，一切传统的人脑证明都可以转化为逻辑算符的“计算”，这是对的，但是其前提是这种传统证明已经存在了，所需要的只是恰当的翻译过程而已。如何发现一个未知的证明则是一个完全崭新的挑战。我们对于人脑是如何想出一个证明的过程都不甚了了，又如何能教给电脑去自己发现一个证明？
于是人们采用了一种实用主义的策略。一方面，把人们已经知道的证明翻译给电脑，这同时也构成了对这些证明的逻辑严密性的一次确认。——虽然这件事情听起来很简单，操作起来仍然是很困难的事情。另一方面，小心翼翼的探索让电脑尝试去自动“发现”一个证明，哪怕只是很简单的证明而已。
让我们看看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已经让电脑做到了哪些事情：

1954年，Davis成功地让电脑证明了定理：偶数加偶数仍然等于偶数。
1959年，王浩让电脑证明了罗素和怀特海的名著《数学原理》中的所有谓词逻辑定理。
1968年，de Bruijn用电脑给出了Landau为其女儿所写的一本关于实数的入门小册子中的全部数学定理的证明。
1976年，Lenat让电脑自发的开始探索数学世界，他的电脑从基本公理开始，自己发现了自然数、加法、乘法、素数这些词的意思，甚至还发现了算术基本定理。
1984年，吴文俊发表《几何定理机器证明的基本原理》，用电脑证明了一系列平面几何中的著名定理。
1996年，McCune设法让电脑“自动”证明了布尔代数理论中的Robbins猜想。这里“自动”的意思是，把这个猜想输入电脑，回车之后，电脑花了八天时间给出了这个猜想的证明而没有借助人类的任何帮助。
2005年，Gonthier建立了四色定理的全部电脑化证明。这一证明和1976年那个证明虽然都用到了电脑，但是其意义则根本不同。1976年的证明本质上仍然是传统证明，电脑只是起到了辅助计算的作用，而Gonthier的证明则是纯粹的形式证明，其每一步逻辑推导都是由电脑完成的。

到今天为止，人们已经用电脑证明了上百条重要的数学定理，甚至还曾经用电脑发现过一些猜想（这些猜想的命名恐怕会成为一个问题）。这一切还当然仅仅是个开始，人们还不曾让电脑做出过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数学贡献，几乎所有被电脑证明的都是人类已经知道的事情，而且大多数都是很初等的结论。指望电脑帮我们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那一天还远远没有到来。
但是另一方面，任何人估计都可以看出来这条道路的远大前景。和人类相比，电脑不知疲倦和逻辑严密的优点使得其前途未可限量。电脑当然也会犯错误，但是这种错误归根结底是容易检验的——其正确性归结为这些软件内核的正确性，而内核一共也就几百行代码而已（这一点要归功于数学公理体系的简洁和精致）。一代一代数学家永远都要从零开始学习和成长，而电脑则总是建立在已有成果的肩膀上（也许应当说机箱上？），假以时日，电脑会不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数学家呢？

一个好的数学证明应当像是一首诗，而这纯粹是一本电话簿！
——对1976年四色定理证明的一则著名评论
这条道路从第一天开始就伴随着巨大的争议和疑虑。
数学证明，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那样，是人类理性最光荣的成果之一。蕴藏在深刻美丽的数学定理背后的那些那种苦心孤诣的劳动和成功之后宛若天成的光辉，吸引了一代又一代伟大的头脑投身于其中。匈牙利数学家Erdős曾经发明过一个术语：the Book，用以描述他心目中由上帝所拥有的那本书，在那里记载了全部美妙和精致的数学定理的证明。他曾经说过：“你可以不信仰上帝，但是你应该信仰那本书的存在。”大多数数学家是信仰的，而他们也衷心的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定理和证明会出现在那本书里。
如果这些定理最终都只不过是被一些代码算出来的，这种美还有什么意义？
2007年，美国数学会通讯杂志采访了刚获得菲尔兹奖不久的陶哲轩，问题中包含了关于形式证明的看法。陶哲轩的回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一般数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意见：
“对一个证明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应当能够被任何人清晰的理解。在这一前提下，在一个令人满意的数学证明中计算机的作用最好只限于确认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比如某个方程的某个孤立解或者某个宽泛条件下参数的存在性，而不是用来证明一些从人类的思维过程中闪现出来的本质上非同寻常的结论。如果计算机证明的论断在人类看来是完全直观的，那用电脑来确认一下这些结论的逻辑严密性当然没什么不好，但是基于人的阅读和理解的证明过程总是必要的。”
于是这构成了某种颇为讽刺性的局面。计算机一般被认为是数学家最引以为豪的发明之一，然而当它转过头来开始侵蚀数学家的传统领地时，数学家们的首要反应便是捍卫自己的尊严。一个由计算机生成的证明在广义上说来当然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如果有朝一日，困扰人类几百年的某个著名猜想被计算机所证明，则数学家们情何以堪？
人们对形式证明的批评多半集中于它极端的繁琐和不直观。然而，既然人们已经知道如何把一个传统证明翻译为形式证明，那么把一个计算机生成的形式证明翻译回人们可以直接阅读和理解的直观证明在理论上说来也并非全然不可能。从这一点上说，形式证明和传统证明之间的鸿沟并非是不可逾越的，尽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设想，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两种证明之间的界面变得极其友好，于是任何一个数学家都会把形式证明作为日常数学工具加以掌握，任何一本数学杂志都会要求提交的证明必须是经过计算机验证的……
而对于电脑来说真正的挑战，仍然体现在对未知证明的寻找上。如何让电脑学会迅速发现合适的证明路径，这是这一领域里最困难也最迷人的问题之一。毕竟即使数学家们自己往往也说不清楚那些片羽飞鸿般的灵感是怎样产生又怎样被自己捕捉到的，更不用说让电脑来模拟这一过程了。对于电脑“思考方式”的设计和研究，本身当然就是深刻的数学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来，这一自我缠绕的局面不但没有构成对传统意义上的数学之美的消解，反而是它的延续。归根结底，这一领域的任何进展，都标志着人们对于“智慧思考”这一问题更深刻的理解，这已经足以令人骄傲了，不是么？
不过还是让我们暂时抛开这些遥远的设想不谈，回到形式证明的初衷之一上来：为人类已有的证明建立可靠的逻辑基础。在这一领域里活跃的若干研究小组的通力合作，已经让一个宏伟的工程颇具雏形，在这个工程里，人们试图建立一个庞大的由电脑维护的“定理库”，其中包含了人类所了解的全部数学知识，而它们的正确性完全为电脑所确认。人们所建立过的所有证明都被翻译成电脑可以理解的形式而加以保存，而人们也可以轻易的从这里查询任何已知的数学问题的答案。——同让计算机彻底取代数学家去探索未知世界相比，这一wiki式的设想无疑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这一工程被称为Q.E.D.，任何一个数学家都明白这三个字母的含义：这是拉丁文的缩写，意为“证毕”。
你可以说这是巴别塔般的梦想，也可以说这是潘多拉的盒子，你也可以像大多数数学家一样投去怀疑甚至不屑一顾的目光。但是你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因为道路已经打开，纵然迷雾重重，但是没有理由不继续走下去。
证毕。
（想象一下计算机说出这两个字的感觉……）
参考资料：
Formal Proof，作者T. Hales
Formal Proof &#8212; Theory and Practice，作者J. Harrison
Formal Proof &#8212; Getting Started，作者F. Wiedijk
（以上三篇为综述文章，见美国数学会通讯2008年11月号）
QED工程网站：http://www.cs.ru.nl/~freek/qed/qed.html
相关软件介绍及下载：
http://coq.inria.fr/
http://mizar.org/
http://www.cl.cam.ac.uk/~jrh13/hol-light/
http://prover.cs.ru.nl/login.ph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padding-left: 30px;"><em><span style="color: #808080;">本文为<a href="http://songshuhui.net" target="_blank">松鼠会</a>而作。</span></em></p>
<hr />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Offord教授和我最近发现我们在《数学年鉴》中的论文存在一个蹊跷的错误。一个公式中的加号被写成了一个乘号，而后面那个命题的证明则是依赖于这个错误的公式的，因而也是无法成立的。不过，聊以自慰的是，我们最终能够确定那篇论文总的结论其实还是正确的。</span></p></blockquote>
<p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808000;">——《Littlewood文集》</span></p>
<hr />如果回忆一下中学数学的两门分支课程——代数和几何，就能清楚地看到，在数学的两种最基本的推演过程——计算和证明——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巨大的差别。在初等代数问题里，一个问题的求解（例如解一个方程或者计算一个多项式乘法）是可以通过规范化的步骤顺序实现的，这使得这门课程本质上同一门按照操作手册动手的劳技课并无不同。然而，几何定理（哪怕是最基本的初中平面几何）的证明却不然，发现一个证明的过程中一定存在着那样一些“灵光一闪”的时刻，它们可遇而不可求，使得几何这门课程几乎成为本质上“不可学”的一门课程。我们都曾经面对过无从下手的证明题目而摇头叹息过，也都在阅读一个自己想不出来的证明过程时体会过那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循的美感。纵然掌握了再多的定理和证明技巧，在脑海中发现完整的逻辑道路的过程仍然是一个自发而偶然的事件，反映了人类思维的某些最难于用语言刻画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来，这正是数学这门学科的神秘感的终极来源。</p>
<p>也正因为如此，计算——无论多么繁琐——本质上都是可以被机械实现的，在今天更是借助电脑的辅助成为一种相对平凡的任务。而证明才被认为是数学本质的困难所在，是人类智慧的高度结晶。阅读并验证一个证明是否正确（或者哪怕仅仅是理解它在说什么）是一项辛苦而困难的任务，只有受过训练的数学家才能够得以完成。并且，和物理化学生物等牵涉到真实世界的学科不同，数学定理是不能被实验所证明的，从而数学家的阅读就成为本质上唯一可行的验证手段。这其实也正是今天数学界的真实运作方式：一个人写出一篇文章来宣称证明了一个定理，他的某些同行们会在特定的审议机制下阅读这篇文章并且宣布是否接受其论证。如果大家都认为证明无误，这个定理就被接纳为数学的一部分而存在下来。</p>
<p>这一流程的有效性已经为数学科学的茁壮生命力所证明，然而，任何人也都能看出这个过程中蕴含的极大风险：我们究竟在什么意义上能够宣称一个定理真的是正确的？其作者可能犯错，审阅者也可能犯错，我们都知道数学证明中的微小错误有时候是多么难于发现，而这些错误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当然，这并不是说数学这门学问完全是空中楼阁：越是重要的定理，其阅读者也就越多，出错的概率也就越是无限趋近于零。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从阿基米德时代就流传至今，被无数学生学习过的四五行的证明还会存在逻辑错误。但是即便如此，只要翻开数学史，我们还是能看到大量重要的错误由于极其偶然的原因才在事隔多年之后被人们发现的例子。</p>
<p>到了现代，这个问题更是严重得多，数学的复杂程度和专业化程度已经使得任何一个分支的专业人员数量同证明的普遍难度完全不成正比。这种矛盾在某些极端的例子里尖锐到了荒谬的程度：图论中的Robertson–Seymour定理的证明一共耗费了大约五百页的篇幅，Almgren对几何测度论中的一个定理的证明总长为1728页，而代数中著名的有限单群定理（确切来说这不是一个定理而是一组定理）的证明总共包含超过五百篇论文，总页数估计在一万页以上。世界上恐怕不存在任何一个人真地把这个证明从头读到尾过，遑论验证其正确性了。有限单群方面的专家之一Aschbacher曾经不无自嘲的说过：“一方面，当证明长度增加时，错误的概率也增加了。在有限单群分类定理的证明中出现错误的概率实际上是1。但是另一方面，任何单个错误不能被容易地改正的概率是0。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会有机会推敲证明，从而对它的信任度也必定会增加的。”</p>
<p>我们也希望如此，但是以严谨而著称的数学体系是以这样远远难于称为严谨的方式被建立，终究构成某种吊诡而令人心生疑虑的现实。不仅如此，这一体系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完全失效，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四色定理在1976年的证明。Appel和Haken在那个证明中把所有的地图用通常的逻辑推演的方式化归为1936种类型，然后——这是充满争议性的一步——编写了一个电脑程序逐个验证这些类型都满足四色定理的结论，从而完成了整个证明。一个立即存在的问题是：就算前面的逻辑部分是正确的，谁能证明后面的电脑程序中没有错误？难道数学家们应当逐行阅读代码以理解其正确性么？（写过程序的人一定晓得，阅读程序代码是比阅读一个通常的逻辑证明还要痛苦的经验。）另一个时间上稍近的例子是Hales对开普勒堆球定理的证明。这一证明包含了三百页的文本部分和四千行的代码部分，被投稿至数学界最重要的杂志《数学年鉴》，杂志的编辑最终接受了这篇论文，但是指出：</p>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在我的经验里，还没有一篇论文曾经得到过这样的审查。审读人专门建立了一个讨论班研究这篇文章，他们检查了证明中大量的论述并且确认其正确性，这种检查常常需要耗时数个星期。……总的说来，他们并不能确认证明总体的正确性，而且估计永远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在到达终点之前精力就耗尽了。”</span></p></blockquote>
<p>至于代码部分，估计并没有被任何人认真地审阅过。</p>
<p>于是在一部分数学家那里，另一种可能性开始渐渐浮上水面。既然一般来说数学定理的证明及其审查是如此困难和繁琐的一件事，我们有没有可能从根本上把它转化成电脑能够承担的任务呢，就像我们已经成功让电脑代替人类实现的大多数繁琐劳动一样？注意，这种电脑的参与并不是像上面的例子里那样仅仅负责某些验证性的工作，而是从最底层介入逻辑推演的部分，从而严格的建立整个证明过程。这种思路，一般被称为形式证明（Formal Proof），有时也称为机器证明。</p>
<hr />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两个哲学家之间的争论并不比两个会计师之间的争论更复杂，他们只需要掏出纸笔，然后对彼此说：让我们来算一算吧。</span></p></blockquote>
<p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808000;">——《莱布尼茨通信》，1666</span></p>
<hr />用计算的方式进行逻辑推演并不是什么新鲜想法，事实上，这是人类极为古老的梦想之一，它可以上溯到笛卡儿和莱布尼茨乃至霍布斯，甚至也许更早。霍布斯有名言曰：“推理就是计算”，不过考虑到他的数学（特别是几何）程度之糟糕，人们一向怀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莱布尼茨的观念则要清晰的多，在他看来，只要能够把一切逻辑论断用统一的语言确切的表达出来，并且采用严密的规则进行逻辑推演，那么世间的所有道理都是可以被严格推导出来的。</p>
<p>让我们抛开其间的哲学意涵不谈（莱布尼茨的梦想事实上已经涵盖了人类理性的全部领域），单就数学层面而言，这一框架听起来并不算特别不靠谱。从欧几里德开始，数学家们就开始着手把全部数学定理建立在公理体系之上，于是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数学定理的证明，确实是可以用纯粹的逻辑语言“算”出来的。这里的计算当然不是说加减乘除这样的四则运算，而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运算，例如命题A为真推出命题B为假，诸如此类。这种运算也有其特定的“运算法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默认的那些形式逻辑的法则，以此为基础，一个推导就是在这些法则下的一次“计算”，而一个复杂的证明只不过是一道复杂的“计算题”而已。</p>
<p>事实上，经过二十世纪初那一场著名的数学革命以及随后的ZFC公理体系（这是今天数学界普遍承认的公理体系）的建立，这种把全部数学建立在逻辑演算之上的想法实际上并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实际困难在于，从人们熟悉的“人脑证明”到这种完全依赖于逻辑算符的“形式证明”之间，存在一个复杂度上的巨大鸿沟。我们在脑海中所进行的逻辑推导其实大量的依赖于人类特有的直觉想象和经验，如果要把每一环逻辑链条都清清楚楚地写下来，每一次推理都追溯到公理体系那里去，任何一个简单的证明都会变得繁琐到超乎想象的程度。我们喜欢严格性，但是这样做的代价也太大了。</p>
<p>然而电脑的发明改变了一切。众所周知，电脑最擅长于做的就是这种严格而繁琐的工作。把基本公理告诉电脑，把推理法则教给电脑，不就万事大吉了么？</p>
<p>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一步——非常微妙的一步。在上面的叙述里，一切传统的人脑证明都可以转化为逻辑算符的“计算”，这是对的，但是其前提是这种传统证明已经存在了，所需要的只是恰当的翻译过程而已。如何发现一个未知的证明则是一个完全崭新的挑战。我们对于人脑是如何想出一个证明的过程都不甚了了，又如何能教给电脑去自己发现一个证明？</p>
<p>于是人们采用了一种实用主义的策略。一方面，把人们已经知道的证明翻译给电脑，这同时也构成了对这些证明的逻辑严密性的一次确认。——虽然这件事情听起来很简单，操作起来仍然是很困难的事情。另一方面，小心翼翼的探索让电脑尝试去自动“发现”一个证明，哪怕只是很简单的证明而已。</p>
<p>让我们看看半个世纪以来人们已经让电脑做到了哪些事情：</p>
<ul>
<li>1954年，Davis成功地让电脑证明了定理：偶数加偶数仍然等于偶数。</li>
<li>1959年，王浩让电脑证明了罗素和怀特海的名著《数学原理》中的所有谓词逻辑定理。</li>
<li>1968年，de Bruijn用电脑给出了Landau为其女儿所写的一本关于实数的入门小册子中的全部数学定理的证明。</li>
<li>1976年，Lenat让电脑自发的开始探索数学世界，他的电脑从基本公理开始，自己发现了自然数、加法、乘法、素数这些词的意思，甚至还发现了算术基本定理。</li>
<li>1984年，吴文俊发表《几何定理机器证明的基本原理》，用电脑证明了一系列平面几何中的著名定理。</li>
<li>1996年，McCune设法让电脑“自动”证明了布尔代数理论中的Robbins猜想。这里“自动”的意思是，把这个猜想输入电脑，回车之后，电脑花了八天时间给出了这个猜想的证明而没有借助人类的任何帮助。</li>
<li>2005年，Gonthier建立了四色定理的全部电脑化证明。这一证明和1976年那个证明虽然都用到了电脑，但是其意义则根本不同。1976年的证明本质上仍然是传统证明，电脑只是起到了辅助计算的作用，而Gonthier的证明则是纯粹的形式证明，其每一步逻辑推导都是由电脑完成的。</li>
</ul>
<p>到今天为止，人们已经用电脑证明了上百条重要的数学定理，甚至还曾经用电脑发现过一些猜想（这些猜想的命名恐怕会成为一个问题）。这一切还当然仅仅是个开始，人们还不曾让电脑做出过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数学贡献，几乎所有被电脑证明的都是人类已经知道的事情，而且大多数都是很初等的结论。指望电脑帮我们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那一天还远远没有到来。</p>
<p>但是另一方面，任何人估计都可以看出来这条道路的远大前景。和人类相比，电脑不知疲倦和逻辑严密的优点使得其前途未可限量。电脑当然也会犯错误，但是这种错误归根结底是容易检验的——其正确性归结为这些软件内核的正确性，而内核一共也就几百行代码而已（这一点要归功于数学公理体系的简洁和精致）。一代一代数学家永远都要从零开始学习和成长，而电脑则总是建立在已有成果的肩膀上（也许应当说机箱上？），假以时日，电脑会不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数学家呢？</p>
<hr />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一个好的数学证明应当像是一首诗，而这纯粹是一本电话簿！</span></p></blockquote>
<p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808000;">——对1976年四色定理证明的一则著名评论</span></p>
<hr />这条道路从第一天开始就伴随着巨大的争议和疑虑。</p>
<p>数学证明，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那样，是人类理性最光荣的成果之一。蕴藏在深刻美丽的数学定理背后的那些那种苦心孤诣的劳动和成功之后宛若天成的光辉，吸引了一代又一代伟大的头脑投身于其中。匈牙利数学家Erdős曾经发明过一个术语：the Book，用以描述他心目中由上帝所拥有的那本书，在那里记载了全部美妙和精致的数学定理的证明。他曾经说过：“你可以不信仰上帝，但是你应该信仰那本书的存在。”大多数数学家是信仰的，而他们也衷心的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定理和证明会出现在那本书里。</p>
<p>如果这些定理最终都只不过是被一些代码算出来的，这种美还有什么意义？</p>
<p>2007年，美国数学会通讯杂志采访了刚获得菲尔兹奖不久的陶哲轩，问题中包含了关于形式证明的看法。陶哲轩的回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一般数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意见：</p>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对一个证明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应当能够被任何人清晰的理解。在这一前提下，在一个令人满意的数学证明中计算机的作用最好只限于确认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比如某个方程的某个孤立解或者某个宽泛条件下参数的存在性，而不是用来证明一些从人类的思维过程中闪现出来的本质上非同寻常的结论。如果计算机证明的论断在人类看来是完全直观的，那用电脑来确认一下这些结论的逻辑严密性当然没什么不好，但是基于人的阅读和理解的证明过程总是必要的。”</span></p></blockquote>
<p>于是这构成了某种颇为讽刺性的局面。计算机一般被认为是数学家最引以为豪的发明之一，然而当它转过头来开始侵蚀数学家的传统领地时，数学家们的首要反应便是捍卫自己的尊严。一个由计算机生成的证明在广义上说来当然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如果有朝一日，困扰人类几百年的某个著名猜想被计算机所证明，则数学家们情何以堪？</p>
<p>人们对形式证明的批评多半集中于它极端的繁琐和不直观。然而，既然人们已经知道如何把一个传统证明翻译为形式证明，那么把一个计算机生成的形式证明翻译回人们可以直接阅读和理解的直观证明在理论上说来也并非全然不可能。从这一点上说，形式证明和传统证明之间的鸿沟并非是不可逾越的，尽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设想，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两种证明之间的界面变得极其友好，于是任何一个数学家都会把形式证明作为日常数学工具加以掌握，任何一本数学杂志都会要求提交的证明必须是经过计算机验证的……</p>
<p>而对于电脑来说真正的挑战，仍然体现在对未知证明的寻找上。如何让电脑学会迅速发现合适的证明路径，这是这一领域里最困难也最迷人的问题之一。毕竟即使数学家们自己往往也说不清楚那些片羽飞鸿般的灵感是怎样产生又怎样被自己捕捉到的，更不用说让电脑来模拟这一过程了。对于电脑“思考方式”的设计和研究，本身当然就是深刻的数学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来，这一自我缠绕的局面不但没有构成对传统意义上的数学之美的消解，反而是它的延续。归根结底，这一领域的任何进展，都标志着人们对于“智慧思考”这一问题更深刻的理解，这已经足以令人骄傲了，不是么？</p>
<p>不过还是让我们暂时抛开这些遥远的设想不谈，回到形式证明的初衷之一上来：为人类已有的证明建立可靠的逻辑基础。在这一领域里活跃的若干研究小组的通力合作，已经让一个宏伟的工程颇具雏形，在这个工程里，人们试图建立一个庞大的由电脑维护的“定理库”，其中包含了人类所了解的全部数学知识，而它们的正确性完全为电脑所确认。人们所建立过的所有证明都被翻译成电脑可以理解的形式而加以保存，而人们也可以轻易的从这里查询任何已知的数学问题的答案。——同让计算机彻底取代数学家去探索未知世界相比，这一wiki式的设想无疑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这一工程被称为Q.E.D.，任何一个数学家都明白这三个字母的含义：这是拉丁文的缩写，意为“证毕”。</p>
<p>你可以说这是巴别塔般的梦想，也可以说这是潘多拉的盒子，你也可以像大多数数学家一样投去怀疑甚至不屑一顾的目光。但是你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因为道路已经打开，纵然迷雾重重，但是没有理由不继续走下去。</p>
<p>证毕。</p>
<p>（想象一下计算机说出这两个字的感觉……）</p>
<hr />参考资料：<br />
Formal Proof，作者T. Hales<br />
Formal Proof &#8212; Theory and Practice，作者J. Harrison<br />
Formal Proof &#8212; Getting Started，作者F. Wiedijk<br />
（以上三篇为综述文章，见美国数学会通讯2008年11月号）</p>
<p>QED工程网站：http://www.cs.ru.nl/~freek/qed/qed.html</p>
<p>相关软件介绍及下载：<br />
http://coq.inria.fr/<br />
http://mizar.org/<br />
http://www.cl.cam.ac.uk/~jrh13/hol-light/<br />
http://prover.cs.ru.nl/login.ph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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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ech Notes: 搬家</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7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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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Jan 2009 22:57:13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echnolog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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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花了一晚上时间，把MSN live space里的文章评论迁移到wordpress搭建的blog上来。
单纯从live space到wordpress的搬家是很常见的问题，网上到处都有讨论。但是我其实并不是要进行blog本身的搬家。事实上，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两个blog都是差不多同步更新的，而我现在要面对的问题是把space下的评论转移到wordpress里的对应文章下面来。既然对我来说这两个地方的意义已经不尽然重合，我想现在大概是时候停止这种手动同步更新的模式了。
于是剩下的问题就是完全技术性的。众所周知，live space的blog格式是最不通用友好的一种（所以对搬家来说也是最难的一种），要想办法直接把评论迁移出来就更是颇费思量的事情。在搜索引擎的帮助下，我最终设计的步骤如下：
首先按照这里的描述，把live space里的全部日志和评论导出为wordpress可以识别的xml格式。这是我所能找到的关于从live space到wordpress搬家的最好的一篇教程。里面实际上本身还牵涉到了若干子步骤，而且，其中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部分，即评论的导出，按照作者的描述，其实并不能完美的实现，因为去年12月那次live space的大更新导致所有评论在导出时时间都不精确，而且评论者的电子邮件地址也无法导出。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差强人意的解决方案。
其次，把目标wordpress站点也导出为xml文件。把这两个xml文件都导入一个临时的wordpress网站，我自己刚好有一个本地用来备份的wordpress站可以用来做这件事。由于两个xml文件来自于两个不同的来源，wordpress并不能识别出哪些文章其实是同一篇，所以这时所有的重复文章都是作为编号不同的文章出现的。
然后，使用这个插件把来自live space的文章下的评论迁移到对应的来自wordpress站点的文章下面。这件事情应该在phpmyadmin下面有更自动化的做法，但是我实在懒得研究sql语法，就用了这种半自动的方式。事实证明，手动劳动量还是相当大的，主要的时间都耗在这一步上了……
最后，在这个临时wordpress站上把来自live space的文章全部删除，把剩下的文章导出为xml文件，再导入回目标wordpress站点。因为文章记录是彼此统一的，所以这时导入的文章并不会重复出现，只是评论被合并了而已。
以上当然未必是最优的方案，而且那个作为中转的wordpress站点也并非必须存在，上述操作完全可以直接在目标wordpress站点上进行。我采用这个中转的设计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把风险尽量隔绝在主站之外），而且我也不希望在折腾的过程中忘了手动中止feed更新导致我的所有订阅者的reader里都忽然多出几十篇未读新文章……这是feed输出带来的最大麻烦之一，因为google reader的设计是站点文章的改动会反映在reader里（虽然有时间延迟），但是站点文章删除却不会被反映出来，所以由于意外而被添加的文章是永远都无法从reader里抹去痕迹的。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反正我每次对站点做更改的时候都活像打仗一样手忙脚乱争分夺秒，有种在feed爬虫不定期巡逻下偷偷作案的刺激感。
总而言之，问题大致被解决了……暂时的。我相信这样的工作大概很有可能会七八年重来一次，我在开始用QQ的时候就忍不住琢磨过，难道我会一直到十年后都还在用QQ和这些朋友联系么？事实当然证明几年后我就全面换用了MSN，而朋友也换了不止一拨。同样的道理，一直到十年后都还在用wordpress做个人站点显然也是听起来不甚靠谱的一件事情，所以又一次搬家在未来大概也是很难避免的。好在wordpress终究用户广泛，不愁到时候没有教程可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保持在大部队里前进（至少不要过于单打独斗）是多么重要啊。
可是这一问题可以被进而推广下去。我会在十年后还上未名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多半是悲观的，因为就算我还想上，上面多半也没有我还认识的人了……然而我留在未名上的记录又如何得以搬家——以及搬到什么地方去——呢？
说到底，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强迫症。向前走的题中应有之意本来就是要相忘于江湖，所以其实这一切努力本来都大可不必。我只是舍不得。——换做十年前的我，大概很难想象我今天会如此执著的保留这些细碎的痕迹（事实上就算今天我也仍然不觉得自己会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我其实正在做……）。我想起来小时候爸爸极其认真地保存我每一次考试的每门课的成绩和比赛的纪录，当时觉得这种行为可笑而乃至于荒唐，现在想想看，我以后也会发展到这样对待我的孩子也说不定。——虽然至少在现在这件事情听起来还是蛮荒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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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花了一晚上时间，把MSN live space里的文章评论迁移到wordpress搭建的blog上来。</p>
<p>单纯从live space到wordpress的搬家是很常见的问题，网上到处都有讨论。但是我其实并不是要进行blog本身的搬家。事实上，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两个blog都是差不多同步更新的，而我现在要面对的问题是把space下的评论转移到wordpress里的对应文章下面来。既然对我来说这两个地方的意义已经不尽然重合，我想现在大概是时候停止这种手动同步更新的模式了。</p>
<p>于是剩下的问题就是完全技术性的。众所周知，live space的blog格式是最不通用友好的一种（所以对搬家来说也是最难的一种），要想办法直接把评论迁移出来就更是颇费思量的事情。在搜索引擎的帮助下，我最终设计的步骤如下：</p>
<p>首先按照<a href="http://b2.broom9.com/?page_id=519" target="_blank">这里</a>的描述，把live space里的全部日志和评论导出为wordpress可以识别的xml格式。这是我所能找到的关于从live space到wordpress搬家的最好的一篇教程。里面实际上本身还牵涉到了若干子步骤，而且，其中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部分，即评论的导出，按照作者的描述，其实并不能完美的实现，因为去年12月那次live space的大更新导致所有评论在导出时时间都不精确，而且评论者的电子邮件地址也无法导出。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差强人意的解决方案。</p>
<p>其次，把目标wordpress站点也导出为xml文件。把这两个xml文件都导入一个临时的wordpress网站，我自己刚好有一个本地用来备份的wordpress站可以用来做这件事。由于两个xml文件来自于两个不同的来源，wordpress并不能识别出哪些文章其实是同一篇，所以这时所有的重复文章都是作为编号不同的文章出现的。</p>
<p>然后，使用<a href="http://www.zirona.com/software/wordpress-move-comments/" target="_blank">这个插件</a>把来自live space的文章下的评论迁移到对应的来自wordpress站点的文章下面。这件事情应该在phpmyadmin下面有更自动化的做法，但是我实在懒得研究sql语法，就用了这种半自动的方式。事实证明，手动劳动量还是相当大的，主要的时间都耗在这一步上了……</p>
<p>最后，在这个临时wordpress站上把来自live space的文章全部删除，把剩下的文章导出为xml文件，再导入回目标wordpress站点。因为文章记录是彼此统一的，所以这时导入的文章并不会重复出现，只是评论被合并了而已。</p>
<p>以上当然未必是最优的方案，而且那个作为中转的wordpress站点也并非必须存在，上述操作完全可以直接在目标wordpress站点上进行。我采用这个中转的设计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把风险尽量隔绝在主站之外），而且我也不希望在折腾的过程中忘了手动中止feed更新导致我的所有订阅者的reader里都忽然多出几十篇未读新文章……这是feed输出带来的最大麻烦之一，因为google reader的设计是站点文章的改动会反映在reader里（虽然有时间延迟），但是站点文章删除却不会被反映出来，所以由于意外而被添加的文章是永远都无法从reader里抹去痕迹的。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反正我每次对站点做更改的时候都活像打仗一样手忙脚乱争分夺秒，有种在feed爬虫不定期巡逻下偷偷作案的刺激感。</p>
<p>总而言之，问题大致被解决了……暂时的。我相信这样的工作大概很有可能会七八年重来一次，我在开始用QQ的时候就忍不住琢磨过，难道我会一直到十年后都还在用QQ和这些朋友联系么？事实当然证明几年后我就全面换用了MSN，而朋友也换了不止一拨。同样的道理，一直到十年后都还在用wordpress做个人站点显然也是听起来不甚靠谱的一件事情，所以又一次搬家在未来大概也是很难避免的。好在wordpress终究用户广泛，不愁到时候没有教程可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保持在大部队里前进（至少不要过于单打独斗）是多么重要啊。</p>
<p>可是这一问题可以被进而推广下去。我会在十年后还上未名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多半是悲观的，因为就算我还想上，上面多半也没有我还认识的人了……然而我留在未名上的记录又如何得以搬家——以及搬到什么地方去——呢？</p>
<p>说到底，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强迫症。向前走的题中应有之意本来就是要相忘于江湖，所以其实这一切努力本来都大可不必。我只是舍不得。——换做十年前的我，大概很难想象我今天会如此执著的保留这些细碎的痕迹（事实上就算今天我也仍然不觉得自己会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我其实正在做……）。我想起来小时候爸爸极其认真地保存我每一次考试的每门课的成绩和比赛的纪录，当时觉得这种行为可笑而乃至于荒唐，现在想想看，我以后也会发展到这样对待我的孩子也说不定。——虽然至少在现在这件事情听起来还是蛮荒诞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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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候鸟在夕光中侧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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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8 Jan 2009 06:07:24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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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很多很多次在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想到，别的车里，每个人其实都和我一样。
我不知道该怎么界定这个“一样”，但是这种想法似乎稍稍能缓解一下自己开车的时候会暗自存在的那种隔绝感。独自开车的时候汽车内部是这样的一种空间，在那里，一个人可以只听他自己想听的音乐，可以发呆，可以跟自己说话，可以大声唱歌（虽然很少有人这样做），我想象不出除了家里的洗手间之外还有什么处所可以让人这样自由地独享。这是曝露在社会的原野之上的隐私之地。
我并不常常开车去学校。公寓有shuttle可坐，而学校的parking又太贵。然而如果由于什么原因开车来了学校，那么就会因为能在傍晚自己一个人开车回家而微微地觉得高兴。同坐在shuttle bus上发呆相比，在自己的车子里发呆事实上是远为惬意的体验。虽然这件事情似乎听起来并不显然。
这也许是因为，在每一个疲惫的、失落的、似乎有满腔感触而又无从也无法向任何人诉诸言语的傍晚，在楼宇间金黄色的夕阳照耀之下，一个人总是需要一个宽阔而独立的空间来盛放他的孤独。在等红灯的时候我能通过挡风玻璃看见别的独自开车的驾驶者漠然的脸孔，而我也能想象自己的脸庞大概也是类似的样子。我从来没有嫌回家的路太长过——甚至有时候希望它越长越好。这样置于喧嚣之中的独立空间，让人分外觉得安全。
然而，只要身边还有别人存在——无论是否陌生——这种独立都会受到某种侵削。这当然未必是件坏事。我不止一次的暗自质疑过从前常常见到的“不要同驾驶员交谈”的警语，按照我的经验，如果有人在旁边聊天，那么自己开车的注意力反而会集中得多，反应也敏锐得多。相反地，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开车，那么车厢里的沉默会迅速把自己包裹起来，既带来惬意的安全感，又让自己放松到对安全驾驶来说颇为危险的状态。
正是这个状态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界定，也许真的只是“漠然”而已。
而周围的一切景色似乎也都在温柔地应和着这漠然的一刻。夕阳把城市和街道涂上安静的色彩，车子里的收音机里传来主持人喃喃的声音，没有尽头的红绿灯前面是漫长而寂静的车流，路灯在还没有完全暗去的天空下悄然亮起。我无数次在傍晚、在落日的余晖中见证洛杉矶最迷人的时刻，毫无疑问，这是这座城市在我的记忆里留下的最深的印象。
我刚刚度过了也许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度过的春节，却对它还谈不上熟悉。我有那么多地方从未去过，也几乎想不出怎么会有时间和精力一一拜访。这不是用来告别的时候，无论是心理状态还是客观日程都不允许。但是我能听到离别的脚步渐渐走近，而四年前那个春天的记忆又渐渐浮现在脑海里。于是这回家的路上无边无际的沉默似乎也像是某种对回忆的致敬一般。
无论如何，即将到来的是花朵次第开放的季节，也是洛杉矶最美的时候。
会来我这里的每个朋友，春节快乐。我和你们一样，正在安静地等待着2009年即将发生的事情的到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很多很多次在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想到，别的车里，每个人其实都和我一样。</p>
<p>我不知道该怎么界定这个“一样”，但是这种想法似乎稍稍能缓解一下自己开车的时候会暗自存在的那种隔绝感。独自开车的时候汽车内部是这样的一种空间，在那里，一个人可以只听他自己想听的音乐，可以发呆，可以跟自己说话，可以大声唱歌（虽然很少有人这样做），我想象不出除了家里的洗手间之外还有什么处所可以让人这样自由地独享。这是曝露在社会的原野之上的隐私之地。</p>
<p>我并不常常开车去学校。公寓有shuttle可坐，而学校的parking又太贵。然而如果由于什么原因开车来了学校，那么就会因为能在傍晚自己一个人开车回家而微微地觉得高兴。同坐在shuttle bus上发呆相比，在自己的车子里发呆事实上是远为惬意的体验。虽然这件事情似乎听起来并不显然。</p>
<p>这也许是因为，在每一个疲惫的、失落的、似乎有满腔感触而又无从也无法向任何人诉诸言语的傍晚，在楼宇间金黄色的夕阳照耀之下，一个人总是需要一个宽阔而独立的空间来盛放他的孤独。在等红灯的时候我能通过挡风玻璃看见别的独自开车的驾驶者漠然的脸孔，而我也能想象自己的脸庞大概也是类似的样子。我从来没有嫌回家的路太长过——甚至有时候希望它越长越好。这样置于喧嚣之中的独立空间，让人分外觉得安全。</p>
<p>然而，只要身边还有别人存在——无论是否陌生——这种独立都会受到某种侵削。这当然未必是件坏事。我不止一次的暗自质疑过从前常常见到的“不要同驾驶员交谈”的警语，按照我的经验，如果有人在旁边聊天，那么自己开车的注意力反而会集中得多，反应也敏锐得多。相反地，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开车，那么车厢里的沉默会迅速把自己包裹起来，既带来惬意的安全感，又让自己放松到对安全驾驶来说颇为危险的状态。</p>
<p>正是这个状态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界定，也许真的只是“漠然”而已。</p>
<p>而周围的一切景色似乎也都在温柔地应和着这漠然的一刻。夕阳把城市和街道涂上安静的色彩，车子里的收音机里传来主持人喃喃的声音，没有尽头的红绿灯前面是漫长而寂静的车流，路灯在还没有完全暗去的天空下悄然亮起。我无数次在傍晚、在落日的余晖中见证洛杉矶最迷人的时刻，毫无疑问，这是这座城市在我的记忆里留下的最深的印象。</p>
<p>我刚刚度过了也许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度过的春节，却对它还谈不上熟悉。我有那么多地方从未去过，也几乎想不出怎么会有时间和精力一一拜访。这不是用来告别的时候，无论是心理状态还是客观日程都不允许。但是我能听到离别的脚步渐渐走近，而四年前那个春天的记忆又渐渐浮现在脑海里。于是这回家的路上无边无际的沉默似乎也像是某种对回忆的致敬一般。</p>
<p>无论如何，即将到来的是花朵次第开放的季节，也是洛杉矶最美的时候。</p>
<p>会来我这里的每个朋友，春节快乐。我和你们一样，正在安静地等待着2009年即将发生的事情的到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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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ech Notes: 备份强迫症</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68.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farmostwood.net/36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4 Jan 2009 04:30:13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echnolog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farmostwood.net/?p=368</guid>
		<description><![CDATA[年底的时候有一天在Neverland发了个帖子，说我手头有一个1T的大硬盘里装满了东西并且时刻担心万一它坏了怎么办，于是考虑再买一个大硬盘来备份之。然后，很快的这个想法就被大家联系到所谓的和面强迫症上去，这个古老的比喻是说，从前有一个人要和面但是不知道面和水的正确比例，于是随便加了一些水，结果稀了，于是又只好加面，结果面太多了，于是又只好加水，这样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最后和出一大缸面来。
我不知道别人都是怎么处理这种焦虑的，但是备份本身无论如何都是个麻烦的问题。
备份当然不仅仅是因为硬盘可能会坏，而且也因为电脑的生命周期相当有限——至少比大多数数据值得保存的期限更短。理论上来说，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自己手头的一切有价值的电子资料都储存在至少两种不同的介质里，并且最好有一种介质是网络可达的，也就是说，换了环境也能接触到的。对于某些特定的文件来说，这一点不算困难，比如所有的照片都可以同时存在本地电脑和Picasa或者Flickr上，但是大多数文件没有这样类似的办法。
一个自然的选择是专门购买一块网络空间来干这件事情。如今网络空间越来越便宜（至少美国的服务商基本上都能以很低廉的价格提供无限量硬盘空间），今天甚至看到了一则广告说Dreamhost正在促销其网络空间，无限量空间的两年租用价格为10美元左右（该优惠已过期），基本上对大多数不敏感的个人资料来这种备份办法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有一个限制：你不能存储任何有版权争议的文件，而且，他们真的会检查……我曾经因为一些pdf格式的电子书被警告过。于是，如果你的硬盘上全是各种健康或不健康的各国及日本电影的话，此路不通。
（我自己不收藏任何形式的电影，特此声明。）
但是备份和简单意义上的存储毕竟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备份的要义在于，如果本地电脑上的文件作了任何更改和增添，我们希望有一种简便易行的方式让这种变化也能有效率地在备份端反映出来。如果是照片的话，类似于Picasa的客户端软件可以很方便的在网络上同步更新自己的收藏。如果是一般的数据文件，也有很多专门的备份软件都能做到这件事情（比如诺顿360就有一个子功能可以做这件事），但是其空间价格往往远比自己直接购买空间贵得多。直接在个人网络空间里不停的“更新基本靠手”也是可行的，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个麻烦得要死的工作。
我自己的做法（其实也是很笨的做法）是平时把自己在电脑上作的工作全部按时间区域分成目录，然后尽量保证自己在每段时间里所增添和修改的文件都只发生在相应的目录里。然后每过一段时间（比如每到年底）统一备份一次更新过的目录。这个办法听来很复杂，操作起来其实很容易，但是说到底还是依赖于手动——只是动得不那么勤而已。
我一直在想这种局面有没有可能在短期内得以改变。理论上来说，现在炒得火热的“云计算”本质上就是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把一切都直接放在远端，让专业的数据维护人员操心备份的问题，用户只要随时调用就可以了。（其实我一直没弄明白这个概念到底和十年前微软和Oracle鼓吹的网络计算机有什么区别，也许只是当年无法实现而今天可以实现了？）但是我总觉得这里有某种心理上的障碍存在。毕竟，一个个人电脑上的全部（合法获得的）数据都可以心安理得的看作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它可以包含任意形式的个人隐私而同外界完全无关。可是存在远端的数据呢？在这个越来越数字化的时代，个人电脑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样。我们真的愿意把自己家里的针头线脑统统托管给别人么？
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同时关系到个人的数字存在和物理存在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的物理状态很稳定而数字财产相当有限，那么备份不会是个严重的问题——大不了每次换电脑的时候拷贝一遍就是了。但是如果一个人大多数生活资料和记录都以数字形式存在而现实中又处于四海为家的状态，那么备份就是一个本质的问题——至少和传统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保护一样重要。
就我自己而言，大概介乎两者其间。我固然现实中不至于漂泊不定，但是在可以看到的未来里大约必然会辗转居住于若干不同的城市。而更重要的是，我确实很难想象（虽然不是绝对无法想象）我完全失去自己的全部数字资料会是什么感觉。它们并没有提供任何现实生活的制约和支撑，但是它们提供了某种至关重要的安全感，让我可以更放心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变迁和不确定性。也许我可以说，是它们部分地定义了我的存在。
于是在上面那些技术性问题得以彻底解决之前，我大概只能带着我的大硬盘到处走来走去。好在硬盘终究也使越来越便宜和越来越便于携带的。也许有朝一日我的全部文件都可以放在一个U盘大小的存储器里，然后真的随身携带着它。——看样子那一天应该不远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年底的时候有一天在Neverland发了个帖子，说我手头有一个1T的大硬盘里装满了东西并且时刻担心万一它坏了怎么办，于是考虑再买一个大硬盘来备份之。然后，很快的这个想法就被大家联系到所谓的和面强迫症上去，这个古老的比喻是说，从前有一个人要和面但是不知道面和水的正确比例，于是随便加了一些水，结果稀了，于是又只好加面，结果面太多了，于是又只好加水，这样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最后和出一大缸面来。</p>
<p>我不知道别人都是怎么处理这种焦虑的，但是备份本身无论如何都是个麻烦的问题。</p>
<p>备份当然不仅仅是因为硬盘可能会坏，而且也因为电脑的生命周期相当有限——至少比大多数数据值得保存的期限更短。理论上来说，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自己手头的一切有价值的电子资料都储存在至少两种不同的介质里，并且最好有一种介质是网络可达的，也就是说，换了环境也能接触到的。对于某些特定的文件来说，这一点不算困难，比如所有的照片都可以同时存在本地电脑和Picasa或者Flickr上，但是大多数文件没有这样类似的办法。</p>
<p>一个自然的选择是专门购买一块网络空间来干这件事情。如今网络空间越来越便宜（至少美国的服务商基本上都能以很低廉的价格提供无限量硬盘空间），今天甚至看到了一则广告说Dreamhost正在促销其网络空间，无限量空间的两年租用价格为10美元左右（该优惠已过期），基本上对大多数不敏感的个人资料来这种备份办法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有一个限制：你不能存储任何有版权争议的文件，而且，他们真的会检查……我曾经因为一些pdf格式的电子书被警告过。于是，如果你的硬盘上全是各种健康或不健康的各国及日本电影的话，此路不通。</p>
<p>（我自己不收藏任何形式的电影，特此声明。）</p>
<p>但是备份和简单意义上的存储毕竟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备份的要义在于，如果本地电脑上的文件作了任何更改和增添，我们希望有一种简便易行的方式让这种变化也能有效率地在备份端反映出来。如果是照片的话，类似于Picasa的客户端软件可以很方便的在网络上同步更新自己的收藏。如果是一般的数据文件，也有很多专门的备份软件都能做到这件事情（比如诺顿360就有一个子功能可以做这件事），但是其空间价格往往远比自己直接购买空间贵得多。直接在个人网络空间里不停的“更新基本靠手”也是可行的，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个麻烦得要死的工作。</p>
<p>我自己的做法（其实也是很笨的做法）是平时把自己在电脑上作的工作全部按时间区域分成目录，然后尽量保证自己在每段时间里所增添和修改的文件都只发生在相应的目录里。然后每过一段时间（比如每到年底）统一备份一次更新过的目录。这个办法听来很复杂，操作起来其实很容易，但是说到底还是依赖于手动——只是动得不那么勤而已。</p>
<p>我一直在想这种局面有没有可能在短期内得以改变。理论上来说，现在炒得火热的“云计算”本质上就是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把一切都直接放在远端，让专业的数据维护人员操心备份的问题，用户只要随时调用就可以了。（其实我一直没弄明白这个概念到底和十年前微软和Oracle鼓吹的网络计算机有什么区别，也许只是当年无法实现而今天可以实现了？）但是我总觉得这里有某种心理上的障碍存在。毕竟，一个个人电脑上的全部（合法获得的）数据都可以心安理得的看作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它可以包含任意形式的个人隐私而同外界完全无关。可是存在远端的数据呢？在这个越来越数字化的时代，个人电脑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样。我们真的愿意把自己家里的针头线脑统统托管给别人么？</p>
<p>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同时关系到个人的数字存在和物理存在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的物理状态很稳定而数字财产相当有限，那么备份不会是个严重的问题——大不了每次换电脑的时候拷贝一遍就是了。但是如果一个人大多数生活资料和记录都以数字形式存在而现实中又处于四海为家的状态，那么备份就是一个本质的问题——至少和传统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保护一样重要。</p>
<p>就我自己而言，大概介乎两者其间。我固然现实中不至于漂泊不定，但是在可以看到的未来里大约必然会辗转居住于若干不同的城市。而更重要的是，我确实很难想象（虽然不是绝对无法想象）我完全失去自己的全部数字资料会是什么感觉。它们并没有提供任何现实生活的制约和支撑，但是它们提供了某种至关重要的安全感，让我可以更放心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变迁和不确定性。也许我可以说，是它们部分地定义了我的存在。</p>
<p>于是在上面那些技术性问题得以彻底解决之前，我大概只能带着我的大硬盘到处走来走去。好在硬盘终究也使越来越便宜和越来越便于携带的。也许有朝一日我的全部文件都可以放在一个U盘大小的存储器里，然后真的随身携带着它。——看样子那一天应该不远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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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革命之路</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6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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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1 Jan 2009 10:19:40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farmostwood.net/?p=367</guid>
		<description><![CDATA[洛杉矶夜晚起了很大的雾，沉沉地堆在地面上，从驾驶座上望去，道路中央的行道树在雾中被车灯照出黯淡的影子，像是写意的摄影作品。这座城市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让我觉得陌生的景色，譬如此刻。
已经是第四年在这里，谈不上热爱它，但是也还没有厌倦。
时间变快了，我常常这样觉得。北大的四年像是人生坚实的一大段落，而洛杉矶的四年却宛如一阙插曲，轻盈地就飘走了。年末把自己的blog整理了一遍，一篇篇翻看从前的记叙，都像是一刹那前才发生过的一样。也许很快我就要离开这里，于是连当下也变得虚无起来。
这是刻骨铭心的一年。这句话也许已经有太多的人曾经在某一年的年末喟叹过。然而即使直到此刻，我也不能说我是否已经真正明白这一年究竟发生过什么，以及，我终于得到和失去了什么。我对自己了解得更清楚了，可是对未来却更不确定了。我甚至迟迟不肯对这一年做出任何形式的总结，因为觉得还远未到合适的时候。
也许永远都不会有合适的时候。
即使直到此刻，直到这个辞旧迎新的午夜，那些惶恐、眷恋、失落、困惑、那些五味杂陈的心绪仍然弥漫在心里，让我难于相信日历已经变成了2009年。人生如此之长，以至于这一夜短得可以忽略不计；而我能做到的又如此之少，以至于一切回忆和希望都显得苍白虚弱，一切理想和宣示都只不过像是自欺欺人的姿态而已。我从来不曾像这个新年一样对未来毫无牵挂，因为我顾不上去抬头看它。
我在自己选择的岔路上越走越远，单单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些选择就已经构成了难于承受的重量。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患得，不患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是那些我一度引以为豪的自信再也没有从内心里生长出来过，我奢侈的挥霍掉了它们，然后一无所有地，跌跌撞撞地来到了2009年。
人生最大的困难之一，在于它不可重复，于是我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做过的选择是对还是错。一个困惑一旦存在，它就永远存在，也许会渐渐褪色或者假装被遗忘，但是永远无法真正得以解决。疼痛会随着时间缓解，而伤口无从得以愈合。我们充其量能做到的，只不过是同那些记忆相妥协而已。
在这个意义上说来，一切革命之路都注定是失败的。
于是对我来说，新年只能说明我又老了一点，在另一条道路上又走得更远了一点。也许有一天我能学会不再质疑自己走过的道路，那时我一定觉得十分幸福。但是那一天还没有来到，而且我相当疑心它大概是永远都不会来到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洛杉矶夜晚起了很大的雾，沉沉地堆在地面上，从驾驶座上望去，道路中央的行道树在雾中被车灯照出黯淡的影子，像是写意的摄影作品。这座城市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让我觉得陌生的景色，譬如此刻。</p>
<p>已经是第四年在这里，谈不上热爱它，但是也还没有厌倦。</p>
<p>时间变快了，我常常这样觉得。北大的四年像是人生坚实的一大段落，而洛杉矶的四年却宛如一阙插曲，轻盈地就飘走了。年末把自己的blog整理了一遍，一篇篇翻看从前的记叙，都像是一刹那前才发生过的一样。也许很快我就要离开这里，于是连当下也变得虚无起来。</p>
<p>这是刻骨铭心的一年。这句话也许已经有太多的人曾经在某一年的年末喟叹过。然而即使直到此刻，我也不能说我是否已经真正明白这一年究竟发生过什么，以及，我终于得到和失去了什么。我对自己了解得更清楚了，可是对未来却更不确定了。我甚至迟迟不肯对这一年做出任何形式的总结，因为觉得还远未到合适的时候。</p>
<p>也许永远都不会有合适的时候。</p>
<p>即使直到此刻，直到这个辞旧迎新的午夜，那些惶恐、眷恋、失落、困惑、那些五味杂陈的心绪仍然弥漫在心里，让我难于相信日历已经变成了2009年。人生如此之长，以至于这一夜短得可以忽略不计；而我能做到的又如此之少，以至于一切回忆和希望都显得苍白虚弱，一切理想和宣示都只不过像是自欺欺人的姿态而已。我从来不曾像这个新年一样对未来毫无牵挂，因为我顾不上去抬头看它。</p>
<p>我在自己选择的岔路上越走越远，单单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些选择就已经构成了难于承受的重量。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患得，不患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是那些我一度引以为豪的自信再也没有从内心里生长出来过，我奢侈的挥霍掉了它们，然后一无所有地，跌跌撞撞地来到了2009年。</p>
<p>人生最大的困难之一，在于它不可重复，于是我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做过的选择是对还是错。一个困惑一旦存在，它就永远存在，也许会渐渐褪色或者假装被遗忘，但是永远无法真正得以解决。疼痛会随着时间缓解，而伤口无从得以愈合。我们充其量能做到的，只不过是同那些记忆相妥协而已。</p>
<p>在这个意义上说来，一切革命之路都注定是失败的。</p>
<p>于是对我来说，新年只能说明我又老了一点，在另一条道路上又走得更远了一点。也许有一天我能学会不再质疑自己走过的道路，那时我一定觉得十分幸福。但是那一天还没有来到，而且我相当疑心它大概是永远都不会来到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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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电影笔记：《本杰明·巴顿奇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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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6 Dec 2008 21:32:06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Movi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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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中译《返老还童》或《本杰明·巴顿奇事》）是一部奇特的电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情节设定如此。
很多人都指出过这部电影同《阿甘正传》的相似之处，这些相似对看过这两部电影的人来说是如此的明显，以至于我觉得都不需要把他们全部胪列出来。无论是电影的结构，历史镜头的特效处理，主人公的人生起伏，乃至男女主角的爱情分合轨迹，到处都能看到《阿甘正传》的影子。然而更重要的似乎是那些不尽相同之处。事实上，正是这些差异才赋予了这部电影以突兀的存在感：

这不是一部宏大叙事的电影。
这不是一部野心勃勃以一个人的生平折射出一段历史变迁的电影。
这不是一部关于美国的电影。

关于最后一点需要说明一下。这并不是说，这部电影没有美国味道，——它其实比我近来看的任何一部电影都更“美国”。故事发生在路易斯安娜的新奥尔良地区（有别于原著中的巴尔的摩），这是纯粹意义上的deep south，几乎所有的角色都带着浓重的乡土口音（以至于相当多的台词我都没能精确理解），处处都是牵涉到深层美国民间文化的情节，主人公甚至也曾经参加过美国军队对外作战。但是，仍然，这不是一部关于国家（或者民族/历史/社会……）的电影。
这是一部关于人生本身的电影。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不但不是《阿甘正传》的模仿者，而且恰恰走向了其反面。预期要在这部电影里感受到一丝一毫史诗气氛的观众一定会失望，因为它从头到尾都在避免这一点。主人公的经历虽然奇异，但是毫无波澜壮阔之处。确切说来，简直有些空洞无聊。爱情故事勉强可以作为推动情节的主线，但那也只是因为实在找不出别的主线了而已。
但是如果一个观众像我一样没有怀抱任何心理预设来看这部电影——我甚至在电影开始的时候都不知道它有多长——那他一定会有截然不同的感受。我直到电影结束时才惊讶的发现这部电影长近三个小时，而自始至终，我没有觉得乏味，没有觉得困倦，甚至都没有想起来看过表。对一部甚至连情节都散漫零落的电影来说，这实在是不同寻常。
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去描述这部电影。你可以说它有点像叙事散文，但是又似乎不尽然如此。对我来说，它是对人生的一阙不同寻常的喟叹，你并不是被那些闪光的关键时刻所抓住，而是被漫长的悠远的叙述本身所抓住。你不会格外注意到布拉德·皮特和凯特·布兰切特的表演（尽管他们演得都很好），你也不会觉得本杰明·巴顿人生倒流的经历看起来多么奇幻（尽管这确实是整部电影得以建筑的基础）。你甚至会因为电影里时不时出现的外插花式的零碎包袱而开心大笑并且不会觉得它们打乱了电影的节奏（尽管一般说来这类同主线无关的小包袱是电影结构的大忌）。你会觉得奇怪，本杰明·巴顿的独特人生设定到底在这部电影里起到了什么作用？为什么它看起来这么像一幅正常的、冗杂的、琐碎的、拖沓的人生白描，而又吸引着你一直看下去？
事实上只要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即使一个人真的生而为老叟而以婴儿之躯死去，对除了他的亲人之外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也不存在任何异常之处，因为人人都只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而在两人生命交汇的那段时间里，他只是一个处于特定年龄段的普通人而已。如果你不像电影中的女主人公一样同他分享漫长的岁月，那么他的生命对你来说就只是泥上指爪片羽飞鸿，可以被剪切组合成任意模样。这是人生最本质的奥秘之一，也是这部电影真正得以成立的关键。本杰明·巴顿的命运在电影里自始至终隐藏在幕后，抓住你的注意力，推动你的好奇心，让电影漫长的叙事节奏不至于失控，但从未跳出来宣示自己的特异存在。最终在银幕上呈现出来的，不是某个人的独特人生，而只是每个人的平凡人生而已。
于是这造就了这部电影的独特韵味。当然可以指摘它的种缺陷，毕竟对于一部长达三个小时的大胆尝试来说，未能臻于完美之处实在太多。在我自己看来，电影前后的比重似乎有点失衡，前面雍容芜杂，中间甜腻煽情，而结尾匆促萧索。但你仍然不能不赞赏导演的卓越努力造就了这样一部独一无二的电影。也许不够庄严凝练，但是至少温暖悠长。
对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并不发生在男女主人公之间，而发生在那家俄国旅馆午夜空无一人的餐厅里，当我看到那些昏暗的灯光下的茶杯和椅子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在旁观着某个真实的场景——一点也不戏剧性的、缺乏焦点的、令人陷入沉思的寂寞场景。我并没有被它打动，但是在那一刹那，我恍然间觉得自己并不只是在看一部电影而已。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farmostwood.net/image/poster/Benjamin_Button_frame.jpg" alt="" width="350" /></p>
<p>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中译《返老还童》或《本杰明·巴顿奇事》）是一部奇特的电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情节设定如此。</p>
<p>很多人都指出过这部电影同《阿甘正传》的相似之处，这些相似对看过这两部电影的人来说是如此的明显，以至于我觉得都不需要把他们全部胪列出来。无论是电影的结构，历史镜头的特效处理，主人公的人生起伏，乃至男女主角的爱情分合轨迹，到处都能看到《阿甘正传》的影子。然而更重要的似乎是那些不尽相同之处。事实上，正是这些差异才赋予了这部电影以突兀的存在感：</p>
<ul>
<li>这不是一部宏大叙事的电影。</li>
<li>这不是一部野心勃勃以一个人的生平折射出一段历史变迁的电影。</li>
<li>这不是一部关于美国的电影。</li>
</ul>
<p>关于最后一点需要说明一下。这并不是说，这部电影没有美国味道，——它其实比我近来看的任何一部电影都更“美国”。故事发生在路易斯安娜的新奥尔良地区（有别于原著中的巴尔的摩），这是纯粹意义上的deep south，几乎所有的角色都带着浓重的乡土口音（以至于相当多的台词我都没能精确理解），处处都是牵涉到深层美国民间文化的情节，主人公甚至也曾经参加过美国军队对外作战。但是，仍然，这不是一部关于国家（或者民族/历史/社会……）的电影。</p>
<p>这是一部关于人生本身的电影。</p>
<p>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不但不是《阿甘正传》的模仿者，而且恰恰走向了其反面。预期要在这部电影里感受到一丝一毫史诗气氛的观众一定会失望，因为它从头到尾都在避免这一点。主人公的经历虽然奇异，但是毫无波澜壮阔之处。确切说来，简直有些空洞无聊。爱情故事勉强可以作为推动情节的主线，但那也只是因为实在找不出别的主线了而已。</p>
<p>但是如果一个观众像我一样没有怀抱任何心理预设来看这部电影——我甚至在电影开始的时候都不知道它有多长——那他一定会有截然不同的感受。我直到电影结束时才惊讶的发现这部电影长近三个小时，而自始至终，我没有觉得乏味，没有觉得困倦，甚至都没有想起来看过表。对一部甚至连情节都散漫零落的电影来说，这实在是不同寻常。</p>
<p>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去描述这部电影。你可以说它有点像叙事散文，但是又似乎不尽然如此。对我来说，它是对人生的一阙不同寻常的喟叹，你并不是被那些闪光的关键时刻所抓住，而是被漫长的悠远的叙述本身所抓住。你不会格外注意到布拉德·皮特和凯特·布兰切特的表演（尽管他们演得都很好），你也不会觉得本杰明·巴顿人生倒流的经历看起来多么奇幻（尽管这确实是整部电影得以建筑的基础）。你甚至会因为电影里时不时出现的外插花式的零碎包袱而开心大笑并且不会觉得它们打乱了电影的节奏（尽管一般说来这类同主线无关的小包袱是电影结构的大忌）。你会觉得奇怪，本杰明·巴顿的独特人生设定到底在这部电影里起到了什么作用？为什么它看起来这么像一幅正常的、冗杂的、琐碎的、拖沓的人生白描，而又吸引着你一直看下去？</p>
<p>事实上只要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即使一个人真的生而为老叟而以婴儿之躯死去，对除了他的亲人之外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也不存在任何异常之处，因为人人都只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而在两人生命交汇的那段时间里，他只是一个处于特定年龄段的普通人而已。如果你不像电影中的女主人公一样同他分享漫长的岁月，那么他的生命对你来说就只是泥上指爪片羽飞鸿，可以被剪切组合成任意模样。这是人生最本质的奥秘之一，也是这部电影真正得以成立的关键。本杰明·巴顿的命运在电影里自始至终隐藏在幕后，抓住你的注意力，推动你的好奇心，让电影漫长的叙事节奏不至于失控，但从未跳出来宣示自己的特异存在。最终在银幕上呈现出来的，不是某个人的独特人生，而只是每个人的平凡人生而已。</p>
<p>于是这造就了这部电影的独特韵味。当然可以指摘它的种缺陷，毕竟对于一部长达三个小时的大胆尝试来说，未能臻于完美之处实在太多。在我自己看来，电影前后的比重似乎有点失衡，前面雍容芜杂，中间甜腻煽情，而结尾匆促萧索。但你仍然不能不赞赏导演的卓越努力造就了这样一部独一无二的电影。也许不够庄严凝练，但是至少温暖悠长。</p>
<p>对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并不发生在男女主人公之间，而发生在那家俄国旅馆午夜空无一人的餐厅里，当我看到那些昏暗的灯光下的茶杯和椅子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在旁观着某个真实的场景——一点也不戏剧性的、缺乏焦点的、令人陷入沉思的寂寞场景。我并没有被它打动，但是在那一刹那，我恍然间觉得自己并不只是在看一部电影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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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个ID的文集史</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51.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farmostwood.net/35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1 Dec 2008 02:24:39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farmostwood.net/?p=351</guid>
		<description><![CDATA[前天和朋友说起我们的中学时代，发现一个好玩的共同点：我们都曾经被要求定时写日记来着。
我常常觉得那是后来的未名文集——乃至blog——的滥觞，因为群体性写过日记的人大都晓得，日记并不是写给自己看的。确切说来，它是写给一个圈子看的。每个人在写的时候就精确的预期了它的读者和流传范围，于是语气和笔法乃至记叙的事情本身都作了相应的拿捏和铺排。是的，这一切并不会做得明目张胆：没有一篇日记以“亲爱的朋友们”开头。所有的叙述都指向内部，装做是说给自己听的。可是我们知道其实它不是。
这种“借胸中酒杯浇他人块垒”的伎俩一直是我（以及我相信很多有过类似经验的人）玩得纯熟的把戏。这件事情听起来当然很孩子气很像过家家，正如我另一个朋友在一篇日志里愤愤不平地总结过的那样：“很多时候也都是涂抹情绪，演戏给人看，希望用委曲之手段传情达意，今天回想起来也不免应了douban某小组的名字：想起往事我一阵恶心。”——但是我们还是把它娴熟地玩到了今天。由日记本而文集而blog，介质日渐高级复杂，而精神则一。
可是这件事情何以这样有趣以至于这么多年都能让人乐此不疲呢？
白老师在她的分析里精辟地指出了一个道理，在阅读文集的时候，叙述者笔下的一切事情都值得谨慎怀疑，至少不能拿来作为某件事情的直接证据。关于文集只有一件事情确凿无疑，那就是它的主人确实一度曾经把某些文字写下来（或者拷贝下来）放在自己的文集里并且赋予了相应的权限。这是一个姿态，只有这个姿态本身——而非它的内容——是真实的。
就像昆虫之间那些复杂的生理和化学信号的交换一样，ID之间的这些姿态构成了未名公开的版面和北大线下的生活之间隐秘而暧昧的润滑剂。它们是如此多义模糊，以至于局外人几乎不可能从这些姿态本身窥见“真正意义上的”事件全貌，然而它们又是如此丰富微妙，以至于当事人哪怕多年之后也能从那些文字回想起当时那一刻心里宛转流过的，难于言表的情感和怨念。于是日记这件事情理论上的初衷——让自己多年之后还原出当年的刹那心绪——就这样辗转得以实现。
有趣的是我常常觉得，事实上，这是它唯一得以实现的方式，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我已经很难想象在全无读者的情况下“真实地”记录自己的生活了。缺少了那些假想中的眼睛，语气、文字、袒露程度乃至文章的结构……都变得无从确定或者生涩不堪，以至于这种本应当直截了当的方式反而在实践上失去了可行性。这是工具异化的悲哀么？
我相信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从根本上就怀疑“真实的自我书写”这件事情的可能性。无论在什么时代，人们都只是在同那个虚构的读者对话而已，真实的自我只能在某些孤独的时刻闪现在自己心底而永远无从形诸文字。所有的人，无论他以什么方式书写自己，都只是在借用书写的动作间接地定义自我。在文集和blog的时代，我们唯一做到的只是借助网络的帮助让那个虚构的读者变得现实起来——而又没有现实到令人紧张的程度。这种历史上不曾实现过的委婉的袒露技巧并不能说明我们这一代人虚弱，而恰恰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勇敢。
于是文集是这样一种神奇的事物。它以一种并非斩钉截铁白纸黑字的方式回环地折射了我们的生活的每个方面。它在封闭的形式下实现了沟通的目的，而且远比直接的自我表白更为真实和真诚。文集的形式就是它的实质，再也没有什么比文集更能忠实地反映出，我们是在多么努力和热切地建立自己的生活。
事实上，我完全无从想象，缺少了文集的存在，我的北大生活会是什么模样。尽管它今天早已停止全面的更新——从而把它的有效范围严格限定在了2003年春到2005年春这短短两年之间——我还是常常惮于去翻阅它，去抖开那些封印上的灰尘。正如白老师所说，那里几乎有无穷多的信息可供挖掘：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留过言，什么文字在什么时候写出又在什么情况下设置了BMS，什么背景的什么文章被我注意到然后收藏起来，以及这些“什么”背后的更多什么。它是我北大生活的一个难于回避的背景，就像南配殿的演出、CC的灯光、图书馆的大桌子和未名湖边的长凳一样。就让它继续留在那里好了。我并不害怕别人继续从那里寻找彼时的我和我的朋友们的印记，至于我心里“真实”的回忆，只有我自己才了解，也许也竟会慢慢淡去吧。
而这个游戏终将用别的方式继续玩下去，在blog里我们用远为精致（也因而更加模糊）的方式叙述自己愿意叙述的故事，让那些期待中的他者的眼睛来勾勒自己的岁月轮廓。我们彼此谈论也互相倾听并且乐此不疲，不是因为我们有曝露和窥探的癖好，而只是为了从别人身上看到更多的自己。我们要知道我们不是孤独的，还有人愿意首肯我们的坚持，了解我们的努力，期待我们的进步。那不只是记录生活的方式而已，而是生活本身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在这些文字的觥筹交错之间，我们得以定义自己的存在，触碰彼此的温暖——以及更重要的，看见我们的未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天和朋友说起我们的中学时代，发现一个好玩的共同点：我们都曾经被要求定时写日记来着。</p>
<p>我常常觉得那是后来的未名文集——乃至blog——的滥觞，因为群体性写过日记的人大都晓得，日记并不是写给自己看的。确切说来，它是写给一个圈子看的。每个人在写的时候就精确的预期了它的读者和流传范围，于是语气和笔法乃至记叙的事情本身都作了相应的拿捏和铺排。是的，这一切并不会做得明目张胆：没有一篇日记以“亲爱的朋友们”开头。所有的叙述都指向内部，装做是说给自己听的。可是我们知道其实它不是。</p>
<p>这种“借胸中酒杯浇他人块垒”的伎俩一直是我（以及我相信很多有过类似经验的人）玩得纯熟的把戏。这件事情听起来当然很孩子气很像过家家，正如我另一个朋友在一篇日志里愤愤不平地总结过的那样：“很多时候也都是涂抹情绪，演戏给人看，希望用委曲之手段传情达意，今天回想起来也不免应了douban某小组的名字：想起往事我一阵恶心。”——但是我们还是把它娴熟地玩到了今天。由日记本而文集而blog，介质日渐高级复杂，而精神则一。</p>
<p>可是这件事情何以这样有趣以至于这么多年都能让人乐此不疲呢？</p>
<p>白老师在她的分析里精辟地指出了一个道理，在阅读文集的时候，叙述者笔下的一切事情都值得谨慎怀疑，至少不能拿来作为某件事情的直接证据。关于文集只有一件事情确凿无疑，那就是它的主人确实一度曾经把某些文字写下来（或者拷贝下来）放在自己的文集里并且赋予了相应的权限。这是一个姿态，只有这个姿态本身——而非它的内容——是真实的。</p>
<p>就像昆虫之间那些复杂的生理和化学信号的交换一样，ID之间的这些姿态构成了未名公开的版面和北大线下的生活之间隐秘而暧昧的润滑剂。它们是如此多义模糊，以至于局外人几乎不可能从这些姿态本身窥见“真正意义上的”事件全貌，然而它们又是如此丰富微妙，以至于当事人哪怕多年之后也能从那些文字回想起当时那一刻心里宛转流过的，难于言表的情感和怨念。于是日记这件事情理论上的初衷——让自己多年之后还原出当年的刹那心绪——就这样辗转得以实现。</p>
<p>有趣的是我常常觉得，事实上，这是它唯一得以实现的方式，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我已经很难想象在全无读者的情况下“真实地”记录自己的生活了。缺少了那些假想中的眼睛，语气、文字、袒露程度乃至文章的结构……都变得无从确定或者生涩不堪，以至于这种本应当直截了当的方式反而在实践上失去了可行性。这是工具异化的悲哀么？</p>
<p>我相信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从根本上就怀疑“真实的自我书写”这件事情的可能性。无论在什么时代，人们都只是在同那个虚构的读者对话而已，真实的自我只能在某些孤独的时刻闪现在自己心底而永远无从形诸文字。所有的人，无论他以什么方式书写自己，都只是在借用书写的动作间接地定义自我。在文集和blog的时代，我们唯一做到的只是借助网络的帮助让那个虚构的读者变得现实起来——而又没有现实到令人紧张的程度。这种历史上不曾实现过的委婉的袒露技巧并不能说明我们这一代人虚弱，而恰恰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勇敢。</p>
<p>于是文集是这样一种神奇的事物。它以一种并非斩钉截铁白纸黑字的方式回环地折射了我们的生活的每个方面。它在封闭的形式下实现了沟通的目的，而且远比直接的自我表白更为真实和真诚。文集的形式就是它的实质，再也没有什么比文集更能忠实地反映出，我们是在多么努力和热切地建立自己的生活。</p>
<p>事实上，我完全无从想象，缺少了文集的存在，我的北大生活会是什么模样。尽管它今天早已停止全面的更新——从而把它的有效范围严格限定在了2003年春到2005年春这短短两年之间——我还是常常惮于去翻阅它，去抖开那些封印上的灰尘。正如白老师所说，那里几乎有无穷多的信息可供挖掘：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留过言，什么文字在什么时候写出又在什么情况下设置了BMS，什么背景的什么文章被我注意到然后收藏起来，以及这些“什么”背后的更多什么。它是我北大生活的一个难于回避的背景，就像南配殿的演出、CC的灯光、图书馆的大桌子和未名湖边的长凳一样。就让它继续留在那里好了。我并不害怕别人继续从那里寻找彼时的我和我的朋友们的印记，至于我心里“真实”的回忆，只有我自己才了解，也许也竟会慢慢淡去吧。</p>
<p>而这个游戏终将用别的方式继续玩下去，在blog里我们用远为精致（也因而更加模糊）的方式叙述自己愿意叙述的故事，让那些期待中的他者的眼睛来勾勒自己的岁月轮廓。我们彼此谈论也互相倾听并且乐此不疲，不是因为我们有曝露和窥探的癖好，而只是为了从别人身上看到更多的自己。我们要知道我们不是孤独的，还有人愿意首肯我们的坚持，了解我们的努力，期待我们的进步。那不只是记录生活的方式而已，而是生活本身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在这些文字的觥筹交错之间，我们得以定义自己的存在，触碰彼此的温暖——以及更重要的，看见我们的未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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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电影笔记：《对话尼克松》</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49.html</link>
		<comments>http://blog.farmostwood.net/34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4 Dec 2008 05:51:39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Movi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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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下午去看电影Frost/Nixon。本来没有刻意要去看这一部，但是想看的几个片子都排在圣诞节上映，这时候的上档的电影能吸引我的只有这一部。上烂番茄看了看评论，分数高得吓人，所以决定去看。大概知道会是和水门事件有关的片子，害怕自己的英语不足以全然听懂细节，于是事先把情节介绍浏览了一遍。事后证明，这是个很糟糕的错误。
这并不是说情节有任何悬念之处，事实上，这是相当平铺直叙的一部电影，没有洒狗血，没有倒叙，没有任何意外，但是我还是很后悔事先看了情节介绍。
导演是郎•霍华德。我对他的《美丽心灵》印象极好，对《阿波罗十三号》感觉平平，而对他的《达芬奇密码》印象极差，——我知道他是大牌，但是那一次失败让我对他的稳定水准（或者至少是敬业精神）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主演是弗兰克•兰格拉( Frank Langella)和迈克•辛(Michael Sheen)，后者是《女王》里的布莱尔首相，前者我完全没听说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同人物原型尼克松外形相差很大——虽然没看过太多尼克松的视频资料，但是至少他的形象是再熟悉不过了。一个和他长得一点也不像的演员会让观众极难产生带入感，虽然这也未必是坏事。
把这一切信息放在一起的结果是，我对这部电影会拍成什么样子完全没有概念。
然后，真正令我后悔的是我没有让这种无知更彻底一点——我应该连情节也不预览而去看这部电影。那样的话，我得到的享受会比现在还要大：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样纯粹的，彻底的，真正由电影艺术所带来的感官享受了。
几乎从电影开始放映的第一刻钟起我就被说服这是一部出色的电影，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教科书一般的水准。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在看一部《女王》和《晚安，好运》的混合体（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个主演恰好在这两部电影里出现过，事实上我当时并没意识到兰格拉是《晚安，好运》的演员），有时候又觉得甚至还要更多。
我知道这两位主演是在英国获得托尼奖的同名话剧的原班主演，但是我看到的可不只是银幕上的话剧而已（这是从话剧改编过来的电影最容易犯的错误），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影。我看到的是极为准确、流畅、华丽的表演和有张力有节奏的调度，以及超越这些技术因素之上的，纯粹属于电影整体的神秘美感。
如果说唯一让我觉得有点别扭的地方，是我始终没法说服自己银幕上的那个老人就是尼克松总统，外形上的巨大差距始终像一道鸿沟一样横亘在那里。当我看到显然被PS过的兰格拉同毛泽东的握手照片时会心一笑——我不知道英国观众观看《女王》这部电影的时候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感受。
然而我仍然满意的沉浸在电影里，看着迈克•辛饰演的弗罗斯特一步步陷入困境，他的表演无懈可击，如果一定要挑刺的话，也可以说稍微有点过于华丽——就是说能让人意识到他的表演。按照较为苛刻的电影美学而论，这当然可以理解为某种意义上的错误。但是放在这部电影里却并不刺目。
然而真正令我惊讶的是兰格拉。他的表演一步一步的把我带领至某种奇怪的处境，我仍然不能相信他是尼克松本人，但是他的举手投足，一颦一蹙，乃至嘴角的一丝抽动都有着强烈的存在感。我一遍一遍的问自己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演员——我只在阿尔帕西诺和马龙白兰度的某些电影里看到过这样的表演。在剧中的前三场专访里，他的表现——既包括作为剧中人的表现也包括作为演员的表现——都带着喷薄欲出的张力和自信。这当然有情节设置的影响（那三场专访里尼克松本来就是赢家），但是我仍然被那种活生生的presidential感完全吸引了。
然后我忽然意识到兰格拉的表演的真谛。他并不是在模仿尼克松，打一开始就不是。他是在创造一个尼克松，一个同真实的尼克松本人未必尽然相同但是同样有真实感的，曾经在国际舞台上叱咤风云，曾经被肯尼迪以微弱优势击败从而终身不平衡，曾经因为战争而举棋不定，最终身陷丑闻黯然下台的总统。
这解释了我所一直具有的特别感受：这不是一部反映历史的电影，而是一部再造历史的电影。尽管情节完全依赖于史实，然而其表演和拍摄完全是从电影艺术本身出发的。那些精致的调度，准确的抓拍，演员丰腴的动作和表情，都是在“演”——字面意义上的演。作为观众并不需要说服自己他们两个人就是历史上那两个真实的人物，而是在眼前活生生地看到了两个鲜润的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物”。这才是这部电影的终极审美价值所在。
然后到了电影的高潮，最后一次专访。正是在这次专访里尼克松最终松口承认自己参与策划了对水门事件的掩盖并向美国人民道歉。我深深地被这场戏打动了，兰格拉准确的表演一方面带着极为饱满的感情，另一方面又完美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连鼻尖的每一次抽动都仔细策划过。这段镜头我是近年来看过得最好的表演。是的，一定要指责的话，可以说它过于精致，像艺术品多过像人的自然反应，以至于甚至会给观众带来某种抽离感，让人想抛开它所对应的历史现实而对这段镜头本身把玩一番。可是你很难说这一定是种缺点。
这段话也适用于整部电影。如果一定要我给它挑出不够好的地方，那就是它不够粗糙——不像真实世界那样自然地粗糙——而过于精致和刻意，一切都被设计和表现到一种理想的程度。也许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风格，我也认为这样做的代价是让电影缺少了某种史诗般的气魄，但是一个人只要像我一样觉得电影本身有独立于真实生活之外的审美，那么他也会完全沉浸在这种纯粹的电影自身的审美之中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farmostwood.net/image/poster/Frost_Nixon_frame.jpg" alt="" width="350" /></p>
<p>下午去看电影Frost/Nixon。本来没有刻意要去看这一部，但是想看的几个片子都排在圣诞节上映，这时候的上档的电影能吸引我的只有这一部。上烂番茄看了看评论，分数高得吓人，所以决定去看。大概知道会是和水门事件有关的片子，害怕自己的英语不足以全然听懂细节，于是事先把情节介绍浏览了一遍。事后证明，这是个很糟糕的错误。</p>
<p>这并不是说情节有任何悬念之处，事实上，这是相当平铺直叙的一部电影，没有洒狗血，没有倒叙，没有任何意外，但是我还是很后悔事先看了情节介绍。</p>
<p>导演是郎•霍华德。我对他的《美丽心灵》印象极好，对《阿波罗十三号》感觉平平，而对他的《达芬奇密码》印象极差，——我知道他是大牌，但是那一次失败让我对他的稳定水准（或者至少是敬业精神）产生了极大的怀疑。</p>
<p>主演是弗兰克•兰格拉( Frank Langella)和迈克•辛(Michael Sheen)，后者是《女王》里的布莱尔首相，前者我完全没听说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同人物原型尼克松外形相差很大——虽然没看过太多尼克松的视频资料，但是至少他的形象是再熟悉不过了。一个和他长得一点也不像的演员会让观众极难产生带入感，虽然这也未必是坏事。</p>
<p>把这一切信息放在一起的结果是，我对这部电影会拍成什么样子完全没有概念。</p>
<p>然后，真正令我后悔的是我没有让这种无知更彻底一点——我应该连情节也不预览而去看这部电影。那样的话，我得到的享受会比现在还要大：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样纯粹的，彻底的，真正由电影艺术所带来的感官享受了。</p>
<p>几乎从电影开始放映的第一刻钟起我就被说服这是一部出色的电影，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教科书一般的水准。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在看一部《女王》和《晚安，好运》的混合体（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个主演恰好在这两部电影里出现过，事实上我当时并没意识到兰格拉是《晚安，好运》的演员），有时候又觉得甚至还要更多。</p>
<p>我知道这两位主演是在英国获得托尼奖的同名话剧的原班主演，但是我看到的可不只是银幕上的话剧而已（这是从话剧改编过来的电影最容易犯的错误），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影。我看到的是极为准确、流畅、华丽的表演和有张力有节奏的调度，以及超越这些技术因素之上的，纯粹属于电影整体的神秘美感。</p>
<p>如果说唯一让我觉得有点别扭的地方，是我始终没法说服自己银幕上的那个老人就是尼克松总统，外形上的巨大差距始终像一道鸿沟一样横亘在那里。当我看到显然被PS过的兰格拉同毛泽东的握手照片时会心一笑——我不知道英国观众观看《女王》这部电影的时候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感受。</p>
<p>然而我仍然满意的沉浸在电影里，看着迈克•辛饰演的弗罗斯特一步步陷入困境，他的表演无懈可击，如果一定要挑刺的话，也可以说稍微有点过于华丽——就是说能让人意识到他的表演。按照较为苛刻的电影美学而论，这当然可以理解为某种意义上的错误。但是放在这部电影里却并不刺目。</p>
<p>然而真正令我惊讶的是兰格拉。他的表演一步一步的把我带领至某种奇怪的处境，我仍然不能相信他是尼克松本人，但是他的举手投足，一颦一蹙，乃至嘴角的一丝抽动都有着强烈的存在感。我一遍一遍的问自己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演员——我只在阿尔帕西诺和马龙白兰度的某些电影里看到过这样的表演。在剧中的前三场专访里，他的表现——既包括作为剧中人的表现也包括作为演员的表现——都带着喷薄欲出的张力和自信。这当然有情节设置的影响（那三场专访里尼克松本来就是赢家），但是我仍然被那种活生生的presidential感完全吸引了。</p>
<p>然后我忽然意识到兰格拉的表演的真谛。他并不是在模仿尼克松，打一开始就不是。他是在创造一个尼克松，一个同真实的尼克松本人未必尽然相同但是同样有真实感的，曾经在国际舞台上叱咤风云，曾经被肯尼迪以微弱优势击败从而终身不平衡，曾经因为战争而举棋不定，最终身陷丑闻黯然下台的总统。</p>
<p>这解释了我所一直具有的特别感受：这不是一部反映历史的电影，而是一部再造历史的电影。尽管情节完全依赖于史实，然而其表演和拍摄完全是从电影艺术本身出发的。那些精致的调度，准确的抓拍，演员丰腴的动作和表情，都是在“演”——字面意义上的演。作为观众并不需要说服自己他们两个人就是历史上那两个真实的人物，而是在眼前活生生地看到了两个鲜润的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物”。这才是这部电影的终极审美价值所在。</p>
<p>然后到了电影的高潮，最后一次专访。正是在这次专访里尼克松最终松口承认自己参与策划了对水门事件的掩盖并向美国人民道歉。我深深地被这场戏打动了，兰格拉准确的表演一方面带着极为饱满的感情，另一方面又完美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连鼻尖的每一次抽动都仔细策划过。这段镜头我是近年来看过得最好的表演。是的，一定要指责的话，可以说它过于精致，像艺术品多过像人的自然反应，以至于甚至会给观众带来某种抽离感，让人想抛开它所对应的历史现实而对这段镜头本身把玩一番。可是你很难说这一定是种缺点。</p>
<p>这段话也适用于整部电影。如果一定要我给它挑出不够好的地方，那就是它不够粗糙——不像真实世界那样自然地粗糙——而过于精致和刻意，一切都被设计和表现到一种理想的程度。也许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风格，我也认为这样做的代价是让电影缺少了某种史诗般的气魄，但是一个人只要像我一样觉得电影本身有独立于真实生活之外的审美，那么他也会完全沉浸在这种纯粹的电影自身的审美之中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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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ech Notes: 我应该用豆瓣来干什么？</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4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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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3 Dec 2008 03:17:54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echnolog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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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好像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个豆瓣的热衷使用者，其实我不是。
（好吧我承认这个题目和开头都是都是在偷懒模仿上一篇Tech Notes，也许我应该把它写成一个系列，就叫“十万个干什么”……）
事实上我想好好研究一下豆瓣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多年，差不多从豆瓣诞生的时候就开始了，然而时至今日我也仍然没有认真使用过它的任何一项功能。我的某个朋友号称“口头禅：豆瓣上blablabla”，相比而言，我连豆瓣日记是干什么的都是今天才忽然搞明白，实在是很丢脸。
这当然可以归功于我还有未名——特别是NL——可以起到让我与人交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始终没明白豆瓣对我来说核心的价值究竟为何。按照我先入为主的观念，豆瓣一直是一个用来让大家互相“推荐”的地方，推荐的对象可以是书，可以是电影，也可以是blog之类。后来我才意识到，也许豆瓣更重要的生命力在于上面的评论（这也基本上是如今我上豆瓣的主要目的），但是豆瓣的主要功能是推荐这个概念一直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于是这也就是我的问题的关键，我需要豆瓣的推荐么？
基本上我对于web 2.0 的这个核心概念在心里一直是怀疑的，也许说是排斥也不过分。我并不认为一个人可以脱离环境的影响完全自由的学习和成长，但是我也并不情愿信任某种机制对我读什么书听什么音乐来加以指导。我理解这种推荐（以及与此挂钩的广告）是豆瓣得以盈利的方式之一，但是归根结底，这和我曾经质疑过的搜索引擎搜索结果的自定义化的性质是一样的（当然更不用说性质恶劣得多的百度竞价排名了），核心的问题是：一个人所看到的外部世界应当是为他所订制的么，哪怕这种订制完全是以“提高个人体验”为出发点的？
（忽然想插进一个不甚相干的问题。Apple 在九月份推出的iTunes 8.0中包含了一项被广泛宣传的新功能，称为Genius。我至今都没有见过相应的中文翻译也一直不甚理解这个名字的含义。这项功能的意义在于允许 iTunes 根据用户电脑上的媒体库资料给用户推荐类似风格的音乐作品——确切来说是类似风格的音乐商品。换句话说，也就是adaptive的广告。同样的，我也理解这东西对于苹果的价值，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一个广告系统也能当作新功能的卖点。我打开这个功能用了一会儿，然后就关掉了。会有多少人真的在持之以恒地使用这个功能呢？我很好奇。）
我并不反对一般意义上的推荐，而且事实上还很依赖它，只要这种推荐不是针对我制作的。我对豆瓣上的热门话题的了解主要来源于我的所订阅的几个豆友推荐，而作为一个google reader的深度使用者，我也极其依赖于他人的item share（主要是junyu大人的share……），但是我相信，一个人的好奇心应当由他自己来满足，而他也应当提醒自己不要落入自我循环的怪圈，也就是说，放任自己只关注自己已经习惯于关注的话题和世界，而放弃自己不熟悉和不喜欢的世界对自己的认知的挑战。
而且归根结底，读书这东西需要推荐么？如果让我列出我一直想读而未读的书，大概需要十倍于这篇文章的篇幅才能写下。我赞赏豆瓣对促进用户阅读的努力和贡献，但是事实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并不会因为上了豆瓣而变得爱读书，而一个读书的人总会有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当读些什么。
至于就我本人来说，上豆瓣也好，不上豆瓣也好，我都有太多的书没有读，而这件事情所应当谴责的对象——也就是我的懒惰——并不是豆瓣所可以挽救的。前几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忽然想到，我似乎花了太多时间在网络阅读上而读了太少的书（至少近几年是如此）。这当然不是豆瓣的错，也不是网络的错，但是我仍然打算把它写在一篇以豆瓣和网络为主题的文章结尾。因为一方面，我并不是真心排斥豆瓣——也许有朝一日我也不得不依赖这里才能与人交流。而另一方面是这样一来，一切都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技术问题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好像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个豆瓣的热衷使用者，其实我不是。</p>
<p>（好吧我承认这个题目和开头都是都是在偷懒模仿<a href="http://blog.farmostwood.net/340.html" target="_blank">上一篇Tech Notes</a>，也许我应该把它写成一个系列，就叫“十万个干什么”……）</p>
<p>事实上我想好好研究一下豆瓣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多年，差不多从豆瓣诞生的时候就开始了，然而时至今日我也仍然没有认真使用过它的任何一项功能。我的某个朋友号称“口头禅：豆瓣上blablabla”，相比而言，我连豆瓣日记是干什么的都是今天才忽然搞明白，实在是很丢脸。</p>
<p>这当然可以归功于我还有未名——特别是NL——可以起到让我与人交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始终没明白豆瓣对我来说核心的价值究竟为何。按照我先入为主的观念，豆瓣一直是一个用来让大家互相“推荐”的地方，推荐的对象可以是书，可以是电影，也可以是blog之类。后来我才意识到，也许豆瓣更重要的生命力在于上面的评论（这也基本上是如今我上豆瓣的主要目的），但是豆瓣的主要功能是推荐这个概念一直在我心里挥之不去。</p>
<p>于是这也就是我的问题的关键，我需要豆瓣的推荐么？</p>
<p>基本上我对于web 2.0 的这个核心概念在心里一直是怀疑的，也许说是排斥也不过分。我并不认为一个人可以脱离环境的影响完全自由的学习和成长，但是我也并不情愿信任某种机制对我读什么书听什么音乐来加以指导。我理解这种推荐（以及与此挂钩的广告）是豆瓣得以盈利的方式之一，但是归根结底，这和我曾经<a href="http://blog.farmostwood.net/182.html" target="_blank">质疑</a>过的搜索引擎搜索结果的自定义化的性质是一样的（当然更不用说性质恶劣得多的百度竞价排名了），核心的问题是：一个人所看到的外部世界应当是为他所订制的么，哪怕这种订制完全是以“提高个人体验”为出发点的？</p>
<p>（忽然想插进一个不甚相干的问题。Apple 在九月份推出的iTunes 8.0中包含了一项被广泛宣传的新功能，称为Genius。我至今都没有见过相应的中文翻译也一直不甚理解这个名字的含义。这项功能的意义在于允许 iTunes 根据用户电脑上的媒体库资料给用户推荐类似风格的音乐作品——确切来说是类似风格的音乐商品。换句话说，也就是adaptive的广告。同样的，我也理解这东西对于苹果的价值，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一个广告系统也能当作新功能的卖点。我打开这个功能用了一会儿，然后就关掉了。会有多少人真的在持之以恒地使用这个功能呢？我很好奇。）</p>
<p>我并不反对一般意义上的推荐，而且事实上还很依赖它，只要这种推荐不是针对我制作的。我对豆瓣上的热门话题的了解主要来源于我的所订阅的几个豆友推荐，而作为一个google reader的深度使用者，我也极其依赖于他人的item share（主要是<a href="http://blog.wangjunyu.net/" target="_blank">junyu大人</a>的share……），但是我相信，一个人的好奇心应当由他自己来满足，而他也应当提醒自己不要落入自我循环的怪圈，也就是说，放任自己只关注自己已经习惯于关注的话题和世界，而放弃自己不熟悉和不喜欢的世界对自己的认知的挑战。</p>
<p>而且归根结底，读书这东西需要推荐么？如果让我列出我一直想读而未读的书，大概需要十倍于这篇文章的篇幅才能写下。我赞赏豆瓣对促进用户阅读的努力和贡献，但是事实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并不会因为上了豆瓣而变得爱读书，而一个读书的人总会有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当读些什么。</p>
<p>至于就我本人来说，上豆瓣也好，不上豆瓣也好，我都有太多的书没有读，而这件事情所应当谴责的对象——也就是我的懒惰——并不是豆瓣所可以挽救的。前几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忽然想到，我似乎花了太多时间在网络阅读上而读了太少的书（至少近几年是如此）。这当然不是豆瓣的错，也不是网络的错，但是我仍然打算把它写在一篇以豆瓣和网络为主题的文章结尾。因为一方面，我并不是真心排斥豆瓣——也许有朝一日我也不得不依赖这里才能与人交流。而另一方面是这样一来，一切都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技术问题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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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From Mei to Mozart （从梅兰芳到莫扎特）</title>
		<link>http://blog.farmostwood.net/34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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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7 Dec 2008 09:54:09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Diary]]></category>
		<category><![CDATA[Music]]></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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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谨以此文献给改革开放三十周年。
一、
From Mao to Mozart （从毛泽东到莫扎特）这部纪录片，听古典音乐的人大概没有不了解的。1979年，伊萨克·斯特恩访问浩劫之后开始重生的中国，他的巡回演出和参观访问被拍摄下来，成了一部经典之作。它谈不上名声显赫，但是一个人只要开始听古典音乐，就一定会在某个时刻听说或遇到这部纪录片，然后像当初的我一样被震动一下：原来还有这样一些镜头，还有这样一部纪录片。
既然是经典，免不了毁誉参半。比较有名的批评意见大概来自陈丹青的《音乐笔记》：
……美国小提琴明星艾萨克·斯特恩，七九年访华而有纪录片《从毛泽东到莫扎特》，我看了生气：他动不动就叫音乐学院的孩子停下弓弦，自作聪明地说：“要有表情。”于是花枝招展示范一番。后来，他听一位年仅十岁的男孩用大提琴以毫无表情的方式演奏巴赫，老头子不吱声了。镜头直指他那张肥脸：分明是妒嫉的表情。
这基本上反映了一般的批评意见的核心：斯特恩的中国之行，在今天的眼光看，太居高临下，太patronizing了。那些亲切的笑脸和耐心的指导，未尝不可以反证出内心的傲慢。陈丹青提到的镜头是在片尾（小王健的苦瓜脸大概也是从这个镜头开始被人记住的），在字幕出现之前镜头从“那张肥脸”上一扫而过。我后来专门找出那段来看，说是妒嫉也未尝不可，但是要我自己看大概发现不了。
可是反过来说，斯特恩典型的美国式笑容可掬的“肥脸”下面隐藏的无论说是傲慢也好，屈尊也好，似乎也都是人之常情，因为那时他所接触到的中国音乐家，包括李德伦棒下的中央乐团，水准简直让人看起来觉得脸红。他的大师班上讲解的都是幼儿园级别的道理：旋律要歌唱，要有感情，要有想象力……但是听者都虔诚的听着，因为他们真的连这些也做不到。陈丹青说他“花枝招展示范一番”，形容极妙，可是他难道忘了么，对1979年的中国来说，“花枝招展”这四个字，是多么久违的新鲜趣味和振聋发聩的审美取向。
于是一个观众并不难于理解这部片子里处处漫溢的感情，只要他能够回忆起当时中国的普遍心态。里面有一个镜头是上海街头的年轻人，穿着白衬衫，胸口还插着钢笔，用相当不错的英语说他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还有John Denver和Bee Gees。这镜头一方面让我觉得亲切，——谁不记得自己曾经是怎样热诚的寻找那些从打口带上熟悉起来的名字啊，另一方面又让我觉得惊叹，那还只是1979年而已，仅仅在三年前，这座城市的街头还刷满了“坚决要求张春桥当总理”的标语呢。
所以在我看来，对这部纪录片来说，矫揉造作和真挚单纯这两种评语可以同时成立，而后者也许是它如此受到人们喜爱的重要原因。这单纯并非来源于斯特恩的笑脸——此公的诸多八卦对古典音乐爱好者来说大概都不陌生，说他待人处事热情洋溢，热衷推动文化交流，提携后辈不遗余力，这些都可以成立，唯独单纯大概毫不沾边——而是更多的来源于彼时彼日的中国人民。一旦拨云见日，他们曾经那么急切的呼吸新鲜的空气，那么热情的欢迎外界的使者，只要是新的，就是营养，就要去探索和学习。坚冰也许处处都难于打破，但是人们用不着怀疑自己的方向：只要设法打破它就是了。没有人计较斯特恩的笑脸背后是不是隐藏了居高临下的傲慢，哪怕是又怎样呢？自己一无所有，先认真的学下去再说。
整部片子里唯一微妙的段落，是接待方邀请斯特恩一行欣赏中国的民乐和京剧，毕竟这是“音乐文化交流”的题中应有之意。斯特恩极为仔细地倾听和观察中国演奏家们演奏笙箫胡琴和琵琶，但是除了表示赞赏之外不发一语，在看完一段精彩的武术打斗后，他简捷而俏皮的评论道：这些孩子可以去演奏莫扎特了。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二、
今年十月，梅兰芳京剧团在梅葆玖先生的带领下访问洛杉矶，在柯达剧院连演了三晚。按照剧团自己的介绍，这是对梅兰芳1930年那次里程碑式的访美巡回演出的呼应。
对梅兰芳的艺术，我的感受一直是复杂的。梅先生在五六十年代留下的录音录像也接触过一些，我只能诚实的说，看不出好处（自然这一定是会引得行家跳脚的外行话）。但是我也知道这种印象做不得准，因为我亲眼看了梅葆玖在柯达剧院上演的贵妃醉酒，不能不承认其间撼人心魄的美。耄耋之年的梅公子已经如此，则“梅博士”当年全盛时期的风采境界，大概也可以想见。
梅兰芳的生平行迹，我的了解大多来自于书本。我不算是戏迷，但是常常觉得好奇，像梅兰芳这样一个人，何以能够出现于京剧史，又何以能够能够生前身后都倍享尊荣。他所处的时代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艺术繁荣时期，而是中国几千年来未有的变局时代，新的文化如潮涌入，旧的文化风雨飘摇，他继承的是谭鑫培王瑶卿这些前辈的衣钵，朋友们却是像冯耿光齐如山这样留过洋的新派知识分子，在但丁、易卜生和莎士比亚面前，梅兰芳在想什么呢？
按照标准的叙事，梅兰芳之伟大，就在于他能在这样的文化冲突中游刃有余，以“移步不换形”为发展自身艺术的座右铭，既虚心吸纳新文化的长处，又处处维护甚至强化传统的尊严。从而在那样一个梨园盛世里成为空前绝后众望所归的领袖。这是个很圆满的解读，也符合我在各种场合读到过的关于梅兰芳的评述。
然而我总觉得这个故事里的梅兰芳与其说是神化的，不如说是遗憾的。
我自己从来不是一个文化保守主义者，也素来厌倦“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这样貌似周全而实则乡愿的论点。读西方音乐史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音乐家口口声声把传统举到至高无上的高度，——事实上，他们每一代人都恨不得用尽全力去打碎传统的束缚。巴赫的音乐在海顿的时代就已几乎无人过问，门德尔松虽然复兴了巴赫音乐的演奏，却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像巴赫一样写音乐。从莫扎特到贝多芬，到舒伯特，到舒曼，到瓦格纳，到马勒和布鲁克纳，再到勋伯格和韦伯恩，德奥蕞尔小国，两百年内的音乐几度翻天覆地。傅雷曾经在贝多芬传的译注里把勃拉姆斯称为“反动派音乐家”，仅仅因为他不像别的同行那样激进地抛弃自己的前辈。——为什么这个模式在中国不成立呢？
我曾经读过话剧皇帝石挥的一篇文章，其中记载了李少春的一段谈话，颇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京戏总是那些死套子，唱一辈子就跑不出那个圈儿去，许多前辈老先生都是谨守规矩一丝不苟的，其实细想起来，程大老板，谭老板，余先生这几位之所以能在京剧界占那么高的地位还不是自己独创出一条路子来吗？这条路子程大老板唱着合适，可是不见得人人都合适，谭老板并没有死守程大老板的路子，可是也能成名，余先生又何尝不是自创一路，可是一般人都反对在台上背着规矩唱。不过唱出了名就比较好办了，譬如程砚秋先生无论怎么唱都成，没有人说话，周信芳先生也是摆脱一切束缚才自成一派，没有人说话，京戏是这样才能有进步，不然几千年都是一个样子岂不笑话。
在我看来，梅兰芳际遇之得天独厚，一半在于他的时代，其时整个文化传统都和国祚一样一脉如丝，于是什么改革都是可能的，在新文化的语境里也都是政治正确的；而另一半则在于他自己：他竭尽自己所能来扩大眼界，汲取营养，他在百老汇演出，和卓别林握手，他已经取得了李少春口中所谓的全部“改革的权力”。
而他仍然克制了自己革命的野心，小心翼翼的（甚至可以说是迂腐的）对待自己将要做出的每一种变革和留下的每一份遗产，从而也在客观上成功的保全了它们。而他的全部成就，包括那些最革命性的成就，也都作为新的传统被确立起来，不可动摇。
这是梅兰芳独特的智慧， 也是他独特的——请允许我这样说——悲剧。
三、
1999年，斯特恩在时隔二十年后再次访问中国。这次访问被制作成名为《二十年后的相会》的纪录片，同《从毛泽东到莫扎特》遥相呼应。
斯特恩的相貌几乎没变，而其余一切几乎全变了。北京全是令中国人自豪的高楼大厦，音乐学院的师生穿着仔裤而不是中山装，王健已经在斯特恩的提携下成长为世界级的演奏家，这是我们所熟悉的宏大叙事里再普通不过的一幕：翻天覆地的中国。
然而也有些东西没有变化：国内乐团的演奏还是毫无生气，几乎同二十年前别无二致。斯特恩的提点听起来那么耳熟，他自己意识到了么？
一旦不能把问题都推给十年浩劫或者闭关锁国，事情就变得令人尴尬起来。没有人认为这一部纪录片像头一部那么令人感动，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那个单纯的、情感真挚的、从毛泽东的巨大阴影中刚刚探出头来的朝气蓬勃的中国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混沌的、眼神复杂的、站在激流的中央茫然四顾的中国。
问题的答案忽然变得不再显然。斯特恩还是一个值得师法的对象么？是的他很有名，但是你完全没有任何必要虔诚的仰视他，反正中国早已见多了世面，明白这个白头发老头只不过是一个自私的拉帮结派的犹太佬而已。你甚至有充足的理由怀疑他的中国之旅别有用心，眼看自己垂垂老矣行将过气，于是跑到中国来寻找温暖，自以为自己还是上等公民，趾高气扬地对中国人指手画脚。你完全不需要听任他掠夺你的尊严。
当然，我们的乐手的演奏确实还很差劲，不过我们会好起来的，不是么？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百废待兴的时代，改革看起来是多么自然的一件事情。当一切包袱都空空如也的时候，像谁学，学什么，怎么学，都不成其为问题。昨天的权威可以勇敢地藐视，外面的世界可以理直气壮地拥抱，尽管一无所有，可是不缺乏勇气、谦虚和真诚。
可是这三样东西都会迅速的消磨殆尽，因为新的包袱已经出现，新的传统已经形成。新的自我认同已经让对外审视的目光变得审慎而狐疑。打口带早就成为尘封的记忆，枪炮与玫瑰的新专辑和中国有关么？抵制他好了。
所以斯特恩可以充满好奇的欣赏京剧表演和音乐，但是他永远都无法理解这门艺术所走过的独特道路。我常常在想，假如梅兰芳生在今日，他会怎样面对当代京剧的困局。纵然他仍然可以凭借自己的才华在梨园一呼百应傲视群雄，但是他永远都不会再享有他曾经享有过的开辟道路的自由。那是从巴赫开始每一代西方音乐家都像呼吸的空气一样熟悉的氛围，但是在中国，只有在人们从长久的蒙昧和混乱中苏醒的那一刻，它才会短暂的降临。
梅兰芳用他的一生证明了，即使具有他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命运，改革也仍然是一件细致的劳动，它需要极大的耐心、谨慎和坚持，还有智慧和技巧。而他没有回答的问题则是假如那些条件一旦消失，他的使命又该如何完成。他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这是京剧的不幸，也是他的幸运。但是这个问题终将有一个答案，如果中国能够有幸避免再一次的混乱和苏醒的话。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color: #808080;"><em>谨以此文献给改革开放三十周年。</em></span></p>
<p>一、</p>
<p>From Mao to Mozart （从毛泽东到莫扎特）这部纪录片，听古典音乐的人大概没有不了解的。1979年，伊萨克·斯特恩访问浩劫之后开始重生的中国，他的巡回演出和参观访问被拍摄下来，成了一部经典之作。它谈不上名声显赫，但是一个人只要开始听古典音乐，就一定会在某个时刻听说或遇到这部纪录片，然后像当初的我一样被震动一下：原来还有这样一些镜头，还有这样一部纪录片。</p>
<p>既然是经典，免不了毁誉参半。比较有名的批评意见大概来自陈丹青的《音乐笔记》：</p>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美国小提琴明星艾萨克·斯特恩，七九年访华而有纪录片《从毛泽东到莫扎特》，我看了生气：他动不动就叫音乐学院的孩子停下弓弦，自作聪明地说：“要有表情。”于是花枝招展示范一番。后来，他听一位年仅十岁的男孩用大提琴以毫无表情的方式演奏巴赫，老头子不吱声了。镜头直指他那张肥脸：分明是妒嫉的表情。</span></p></blockquote>
<p>这基本上反映了一般的批评意见的核心：斯特恩的中国之行，在今天的眼光看，太居高临下，太patronizing了。那些亲切的笑脸和耐心的指导，未尝不可以反证出内心的傲慢。陈丹青提到的镜头是在片尾（小王健的苦瓜脸大概也是从这个镜头开始被人记住的），在字幕出现之前镜头从“那张肥脸”上一扫而过。我后来专门找出那段来看，说是妒嫉也未尝不可，但是要我自己看大概发现不了。</p>
<p>可是反过来说，斯特恩典型的美国式笑容可掬的“肥脸”下面隐藏的无论说是傲慢也好，屈尊也好，似乎也都是人之常情，因为那时他所接触到的中国音乐家，包括李德伦棒下的中央乐团，水准简直让人看起来觉得脸红。他的大师班上讲解的都是幼儿园级别的道理：旋律要歌唱，要有感情，要有想象力……但是听者都虔诚的听着，因为他们真的连这些也做不到。陈丹青说他“花枝招展示范一番”，形容极妙，可是他难道忘了么，对1979年的中国来说，“花枝招展”这四个字，是多么久违的新鲜趣味和振聋发聩的审美取向。</p>
<p>于是一个观众并不难于理解这部片子里处处漫溢的感情，只要他能够回忆起当时中国的普遍心态。里面有一个镜头是上海街头的年轻人，穿着白衬衫，胸口还插着钢笔，用相当不错的英语说他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还有John Denver和Bee Gees。这镜头一方面让我觉得亲切，——谁不记得自己曾经是怎样热诚的寻找那些从打口带上熟悉起来的名字啊，另一方面又让我觉得惊叹，那还只是1979年而已，仅仅在三年前，这座城市的街头还刷满了“坚决要求张春桥当总理”的标语呢。</p>
<p>所以在我看来，对这部纪录片来说，矫揉造作和真挚单纯这两种评语可以同时成立，而后者也许是它如此受到人们喜爱的重要原因。这单纯并非来源于斯特恩的笑脸——此公的诸多八卦对古典音乐爱好者来说大概都不陌生，说他待人处事热情洋溢，热衷推动文化交流，提携后辈不遗余力，这些都可以成立，唯独单纯大概毫不沾边——而是更多的来源于彼时彼日的中国人民。一旦拨云见日，他们曾经那么急切的呼吸新鲜的空气，那么热情的欢迎外界的使者，只要是新的，就是营养，就要去探索和学习。坚冰也许处处都难于打破，但是人们用不着怀疑自己的方向：只要设法打破它就是了。没有人计较斯特恩的笑脸背后是不是隐藏了居高临下的傲慢，哪怕是又怎样呢？自己一无所有，先认真的学下去再说。</p>
<p>整部片子里唯一微妙的段落，是接待方邀请斯特恩一行欣赏中国的民乐和京剧，毕竟这是“音乐文化交流”的题中应有之意。斯特恩极为仔细地倾听和观察中国演奏家们演奏笙箫胡琴和琵琶，但是除了表示赞赏之外不发一语，在看完一段精彩的武术打斗后，他简捷而俏皮的评论道：这些孩子可以去演奏莫扎特了。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p>
<p>二、</p>
<p>今年十月，梅兰芳京剧团在梅葆玖先生的带领下访问洛杉矶，在柯达剧院连演了三晚。按照剧团自己的介绍，这是对梅兰芳1930年那次里程碑式的访美巡回演出的呼应。</p>
<p>对梅兰芳的艺术，我的感受一直是复杂的。梅先生在五六十年代留下的录音录像也接触过一些，我只能诚实的说，看不出好处（自然这一定是会引得行家跳脚的外行话）。但是我也知道这种印象做不得准，因为我亲眼看了梅葆玖在柯达剧院上演的贵妃醉酒，不能不承认其间撼人心魄的美。耄耋之年的梅公子已经如此，则“梅博士”当年全盛时期的风采境界，大概也可以想见。</p>
<p>梅兰芳的生平行迹，我的了解大多来自于书本。我不算是戏迷，但是常常觉得好奇，像梅兰芳这样一个人，何以能够出现于京剧史，又何以能够能够生前身后都倍享尊荣。他所处的时代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艺术繁荣时期，而是中国几千年来未有的变局时代，新的文化如潮涌入，旧的文化风雨飘摇，他继承的是谭鑫培王瑶卿这些前辈的衣钵，朋友们却是像冯耿光齐如山这样留过洋的新派知识分子，在但丁、易卜生和莎士比亚面前，梅兰芳在想什么呢？</p>
<p>按照标准的叙事，梅兰芳之伟大，就在于他能在这样的文化冲突中游刃有余，以“移步不换形”为发展自身艺术的座右铭，既虚心吸纳新文化的长处，又处处维护甚至强化传统的尊严。从而在那样一个梨园盛世里成为空前绝后众望所归的领袖。这是个很圆满的解读，也符合我在各种场合读到过的关于梅兰芳的评述。</p>
<p>然而我总觉得这个故事里的梅兰芳与其说是神化的，不如说是遗憾的。</p>
<p>我自己从来不是一个文化保守主义者，也素来厌倦“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这样貌似周全而实则乡愿的论点。读西方音乐史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音乐家口口声声把传统举到至高无上的高度，——事实上，他们每一代人都恨不得用尽全力去打碎传统的束缚。巴赫的音乐在海顿的时代就已几乎无人过问，门德尔松虽然复兴了巴赫音乐的演奏，却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像巴赫一样写音乐。从莫扎特到贝多芬，到舒伯特，到舒曼，到瓦格纳，到马勒和布鲁克纳，再到勋伯格和韦伯恩，德奥蕞尔小国，两百年内的音乐几度翻天覆地。傅雷曾经在贝多芬传的译注里把勃拉姆斯称为“反动派音乐家”，仅仅因为他不像别的同行那样激进地抛弃自己的前辈。——为什么这个模式在中国不成立呢？</p>
<p>我曾经读过话剧皇帝石挥的一篇文章，其中记载了李少春的一段谈话，颇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p>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808000;">……京戏总是那些死套子，唱一辈子就跑不出那个圈儿去，许多前辈老先生都是谨守规矩一丝不苟的，其实细想起来，程大老板，谭老板，余先生这几位之所以能在京剧界占那么高的地位还不是自己独创出一条路子来吗？这条路子程大老板唱着合适，可是不见得人人都合适，谭老板并没有死守程大老板的路子，可是也能成名，余先生又何尝不是自创一路，可是一般人都反对在台上背着规矩唱。不过唱出了名就比较好办了，譬如程砚秋先生无论怎么唱都成，没有人说话，周信芳先生也是摆脱一切束缚才自成一派，没有人说话，京戏是这样才能有进步，不然几千年都是一个样子岂不笑话。</span></p></blockquote>
<p>在我看来，梅兰芳际遇之得天独厚，一半在于他的时代，其时整个文化传统都和国祚一样一脉如丝，于是什么改革都是可能的，在新文化的语境里也都是政治正确的；而另一半则在于他自己：他竭尽自己所能来扩大眼界，汲取营养，他在百老汇演出，和卓别林握手，他已经取得了李少春口中所谓的全部“改革的权力”。</p>
<p>而他仍然克制了自己革命的野心，小心翼翼的（甚至可以说是迂腐的）对待自己将要做出的每一种变革和留下的每一份遗产，从而也在客观上成功的保全了它们。而他的全部成就，包括那些最革命性的成就，也都作为新的传统被确立起来，不可动摇。</p>
<p>这是梅兰芳独特的智慧， 也是他独特的——请允许我这样说——悲剧。</p>
<p>三、</p>
<p>1999年，斯特恩在时隔二十年后再次访问中国。这次访问被制作成名为《二十年后的相会》的纪录片，同《从毛泽东到莫扎特》遥相呼应。</p>
<p>斯特恩的相貌几乎没变，而其余一切几乎全变了。北京全是令中国人自豪的高楼大厦，音乐学院的师生穿着仔裤而不是中山装，王健已经在斯特恩的提携下成长为世界级的演奏家，这是我们所熟悉的宏大叙事里再普通不过的一幕：翻天覆地的中国。</p>
<p>然而也有些东西没有变化：国内乐团的演奏还是毫无生气，几乎同二十年前别无二致。斯特恩的提点听起来那么耳熟，他自己意识到了么？</p>
<p>一旦不能把问题都推给十年浩劫或者闭关锁国，事情就变得令人尴尬起来。没有人认为这一部纪录片像头一部那么令人感动，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那个单纯的、情感真挚的、从毛泽东的巨大阴影中刚刚探出头来的朝气蓬勃的中国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混沌的、眼神复杂的、站在激流的中央茫然四顾的中国。</p>
<p>问题的答案忽然变得不再显然。斯特恩还是一个值得师法的对象么？是的他很有名，但是你完全没有任何必要虔诚的仰视他，反正中国早已见多了世面，明白这个白头发老头只不过是一个自私的拉帮结派的犹太佬而已。你甚至有充足的理由怀疑他的中国之旅别有用心，眼看自己垂垂老矣行将过气，于是跑到中国来寻找温暖，自以为自己还是上等公民，趾高气扬地对中国人指手画脚。你完全不需要听任他掠夺你的尊严。</p>
<p>当然，我们的乐手的演奏确实还很差劲，不过我们会好起来的，不是么？</p>
<p>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百废待兴的时代，改革看起来是多么自然的一件事情。当一切包袱都空空如也的时候，像谁学，学什么，怎么学，都不成其为问题。昨天的权威可以勇敢地藐视，外面的世界可以理直气壮地拥抱，尽管一无所有，可是不缺乏勇气、谦虚和真诚。</p>
<p>可是这三样东西都会迅速的消磨殆尽，因为新的包袱已经出现，新的传统已经形成。新的自我认同已经让对外审视的目光变得审慎而狐疑。打口带早就成为尘封的记忆，枪炮与玫瑰的新专辑和中国有关么？抵制他好了。</p>
<p>所以斯特恩可以充满好奇的欣赏京剧表演和音乐，但是他永远都无法理解这门艺术所走过的独特道路。我常常在想，假如梅兰芳生在今日，他会怎样面对当代京剧的困局。纵然他仍然可以凭借自己的才华在梨园一呼百应傲视群雄，但是他永远都不会再享有他曾经享有过的开辟道路的自由。那是从巴赫开始每一代西方音乐家都像呼吸的空气一样熟悉的氛围，但是在中国，只有在人们从长久的蒙昧和混乱中苏醒的那一刻，它才会短暂的降临。</p>
<p>梅兰芳用他的一生证明了，即使具有他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命运，改革也仍然是一件细致的劳动，它需要极大的耐心、谨慎和坚持，还有智慧和技巧。而他没有回答的问题则是假如那些条件一旦消失，他的使命又该如何完成。他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这是京剧的不幸，也是他的幸运。但是这个问题终将有一个答案，如果中国能够有幸避免再一次的混乱和苏醒的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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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今天你想投票了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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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Nov 2008 02:33:58 +0000</pubDate>
		<dc:creator>木遥</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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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为松鼠会而作。
2008年11月4日，美国总统大选让奥巴马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也让这个日子永载史册。美国媒体在之前的宣传中纷纷称之为“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投票”，——事实上，每次投票之前都会有类似的宣传出现，但是这一次也许是最贴切的。
既然有投票，就有事前的机关算尽，事后的败寇成王。美国人的情绪在那个特殊的夜晚激烈地动荡着，藕粉们（奥巴马的支持者）纷纷称之为美国历史的新纪元，麦片们（麦凯恩的支持者）愤愤不平地说奥巴马只不过靠巧言令色才窃得大位，稀饭们（希拉里的支持者）则黯然神伤，来来去去想的都是“要是希拉里当时赢 了民主党初选……”。而在大洋此岸的中国，借助互联网的帮助，大家也纷纷密切注视着这次大选中的种种风吹草动。在论坛里，在博客上，大家理直气壮地谈论着发生在另一个国家里的选举，在指点江山的快意之外，也心照不宣的把它视为某种意义上的借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对于投票这件事情的了解几乎总是匮乏 的，隔岸观火，也不失为一个学习投票常识的办法。
“且慢，”也许你会有异议，“如果说选举过程中的政治操作需要学习还可以接受的话，投票本身还有什么知识可言？一人一票的统计就是了啊。”
当然不仅如此。正如我们所知，美国的选举制度并非是简单的一人一票。事实上， “一人一票”并不一定是个自然的办法——甚至也不一定是个好办法。
让我们从下面这个简单的例子开始。假设有一组人要从ABC三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来担任某项职务。大家对这三个人的内心偏好列如下表：
有2个人认为A优于B优于C
有3个人认为A优于C优于B
有2个人认为C优于B优于A
有4个人认为B优于C优于A
现在大家投票。按照每人投一票的原则，每个人给他心中最胜任的人选投上一票，结果是A得5票，B得4票，C得2票，排名是A高于B高于C，最后A当选。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如果换一个规则，假定大家认为每人一票不足以反映民意，决定仍然按照上面的偏好顺序投票，但是每个人分别投两票给他认为最胜任和次胜任的人选，那么结果会有多大差别？计算一下就会发现，最后A得5票，B得8票， C得9票，排名是C高于B高于A，当选的是C，原先票数最高的A反而垫底！
上述怪诞的事实说明，在选民意志不变的情形下，选举规则的改变有时会在根本上颠覆（而非像直觉告诉我们的那样至多小幅改变）选举的结果。事实上，你很容易想到，除去上面所说的一票制和两票制，还有很多别的看似公平的选举方式，例如数学家J.  Borda在1770年批评法兰西科学院选举制度时提出来的Borda计票法。Borda认为如果每个人只投一票，那么选民对自己心目中除最优者之外的选项的偏好顺序就完全无从在选举中得以表达，而每人投两票或者更多票也不公平，因为那抹煞了每个人心目中最优和次优的区别。他建议，比方说还是有三个候选人的情况下，每个人给心目中的最优者投两票，次优者投一票，第三名不投票，这是最能完整表达投票者偏好顺序的方式。如果你把这个规则应用到上面那个实例，结果会变成A得10票， B得12票，C得11票，排名是B高于C高于A，最后当选的是B。——又是一个新结果。
事实上，把上面的论述抽象化一点。无论是一票制，两票制，还是Borda投票制，都可以看成排序投票制的特例。所谓排序投票就是每个人给候选人在心中排好一个偏好次序，然后给每个次序上的人投一定票数。这听起来是很合理的办法，唯一的区别只是第几名到底投几票而已，而数学家D. Saari却在上世纪末给出了下面这个荒谬的定理：
如果有n名候选人，那么可以找到合适的一组选民，使得这组选民在偏好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的排序投票制给出多达(n-1)(n-1)!种不同的投票结果（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组合数）。不仅如此，如果n&#62;3，那么可以找到合适的一组选民，使得在选民偏好不变的情况下任何候选人都通过选择一个合适的排序投票制当选。
也许你会认为这只是数学家们挖空心思构造出来的别扭反例罢了，在很多情况下，比如说，大家“万众一心地”认为A优于B优于C，那么无论怎么投票，最终都会是A当选。这当然是没错的，不幸的事实是D. Saari和M. Tataru仔细估计了在三人竞选的情况下当选民人数足够多时这种“正常状况”（也就是无论怎么投票都是同一个人当选）和“异常情况”（也就是同样的选民 在不同的投票制度下选出不同的当选人）的出现几率，结果发现，“正常情况”的概率只有30%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是三人竞选，那么大多数时候都能通过改变选举制度来影响最后的当选结果！
事实上，人们并不是第一天注意到选举结果对选举制度的强烈依赖性了。如果观察一下西方国家的大选制度，会发现虽然它们都号称是民主选举，但是具体的投票办法却几乎两两不同。以大家最为熟悉的美国总统大选为例，很多人都注意到，美国的大选并非全国统一计票，而是各州分别计票，然后每个州的胜者囊括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其数额根据各州人口比例事先确定）。这是从美国立国早期就形成的“选举人团”制度，其用意在于平衡州权，放大人数上居于弱势的地区和团体的利益，防止少数人的利益被忽视。举例来说，某一利益团体或族群，比如亚裔，在全美的人口比例很小（占4%左右），那么如果全国统一计票，除非两名候选人得票咬得很紧，否则这4%的偏好并不会被得到特殊的重视。但是在选举人团制度下，由于亚裔在某些州（譬如加州）的比例很高（12%），那么这些亚裔的投票倾向就会影响到加州全部选举人票的走向，而加州的选举人票在全美举足轻重，于是本来人数很少的团体的力量就会被这种杠杆效应放大，从而得到更多的重视。二百年来这一投票办法已经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虽然争议颇多，但是至今没有改变。
但是，正像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既然采用了同普遍计票法不同的计票方法，就要面对最终的当选人同按照普遍计票法不一致的情况。最近（也是最著名）的 例子是2000年总统大选，小布什以271张选举人票对戈尔的266张选举人票赢得了大选，而全国选票统计却是戈尔以48.4%的得票率胜过小布什的47.9%的得票率。很显然，戈尔面对的是一个看似不公平的结果（当然这取决于你怎样定义公平），并且只要美国继续采用选举人团制度，他就肯定不会是有此遭遇的最后一位竞选人。
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既然同样的一组选民可以在不同的选举规则下给出不同的结果，那么有没有别的方法来进一步比较这些选举规则的优劣呢？或者换句话说，如果事先定好选举制度，还会有什么别的问题可能发生呢？
让我们考虑下面这个有趣的例子。假定一个部门要招聘一个新人，有四个人竞争这个职位，在考察过他们的条件后部门内部对他们进行了评价，其中
有3个人认为A优于C优于D优于B
有6个人认为A优于D优于C优于B
有3个人认为B优于C优于D优于A
有5个人认为B优于D优于C优于A
有2个人认为C优于B优于D优于A
有5个人认为C优于D优于B优于A
有2个人认为D优于B优于C优于A
有4个人认为D优于C优于B优于A
如果事先约定只采用一票制，那么最后的结果是A 高于B高于C高于D，于是人力部门决定给A发出offer。
假定就在此时，人力部门忽然收到C的通知，宣称由于收到了别的公司的offer要退出这次申请。那么这个时候人力部门是应该接着给A发offer，还是宣布由于竞争者少了一位所以要重新投票呢？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反正C本来得票也靠后，他的退出应该无伤大局才对。
实则不然，只要把上面那个表中C的名字划去重新统计就会发现，仍然是一票制的情况下，结果会变成D高于B高于A，原先得票垫底的D才应该拿到这个offer！
（事实上，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把退出的人从C换成D或者B或者A，你会发现在这个例子里无论谁退出竞争，剩下的人的得票顺序都会整个颠倒过来。——当然这是精心构造的例子，一般说来不至于这么离谱。）
这个例子反映了投票制度的“混沌性”，或者说，结果对扰动的敏感依赖性。大家都知道的一句描述混沌现象的名言是“某地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也许会影响到某一场飓风”，那么在这里我们可以说，“某一个次要竞争者的变化，也许会影响到重量级竞争者的崛起或者覆灭。”一个类似但是复杂得多的例子是在2008 年年初的民主党党内初选中，希拉里和奥巴马双雄鼎立，希拉里略占优势。而爱德华兹一直屈居第三，终于在“超级星期二”来临之前的1月底宣布退出竞争，他的退出很快打破了希拉里和奥巴马的平衡，部分地促成了奥巴马在超级星期二之后的十连胜，最终逼得希拉里退选。
混沌性是由选举制度本身决定的，但是对不同的选举制度来说，其“混沌”的程度有所区别。关于排序投票制，D. Saari给出过下面的结果：对于三个以上的候选人来说，大多数排序投票制都会容许一些特例使得选举结果在某一候选人退出时发生所有可能的剧变，只有少数投票法，例如Borda计票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变化的幅度，例如至少避免原本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忽然变成排名垫底。
这看起来像是说Borda计票法比别的排序投票制都要好，但是这要看是在什么意义上说。毕竟，Borda计票法要求每个选民都要对所有的候选人有一 个完整的倾向排序，这在实践中往往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而且正如上面的结果所描述的那样，即使采用了Borda计票法，也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混沌的存在。
事实上，在投票这件事情上，我们面对的不仅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人类社会最本质的问题之一：如何才有可能把社会中每个成员的意见，综合成为一个社会的整体意见？有趣的是，对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之一是以数学形式得到的。经济学巨擎，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K. Arrow在他的成名作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中 给出了著名的Arrow定理，在这里考虑的是比投票更为普遍的情况，即如果一个集体中每个成员都对给定的一系列选项（或者候选人）有一组偏好顺序，那么一个“社会选择机制”能够在多好的程度上得到一个综合的排序。换句话说，需要找到一个函数，把所有人的排序映射为一个综合的排序，关于这个函数我们有下面这些自然的标准：

非独裁性：这个函数的输出意见不能总是等于同一个人的输入意见，也就是说，不存在一个人的意见总是凌驾于所有人的意见之上。
帕雷托最优：如果在每个人的排序中A都优于B，在输出结果中A也应当优于B。
无关因素独立性：如果人们对C的看法改变了，不应当影响到结果中A和B的相对排序。

Arrow定理是说，只要有三个或更多的候选者，就不可能存在一个函数，或者说社会选择机制，满足这些标准。
这个定理有很多种通俗的（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解释和陈述方式，比如“所有的投票都不公平”或者“唯一理想的决策方式是独裁”，等等。但是事实上通过前面的讨论，我们很容易意识到这三个条件里最苛刻的是最后一条，即无关因素独立性。前两条看起来都是很自然的要求（事实上帕雷托最优性也有其争议性，不 过这一点按下不表），只有第三条，我们已经看到，受制于投票机制的混沌特征，是非常难于满足的。
这一结论看似是令人失望的。它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不仅暂时还不完美，而且永远都不会完美。正像我们在许许多多别的领域中看到的那样，这种不完美似乎是造物主的限定，也就是说，它并非出于某种粗糙的错误，而是理性和逻辑的必然。无论是数学中，还是自然科学中，这样的例子都数不胜数。
但是也正像许许多多别的领域中类似的例子那样，正是这些不完美才构成了这个世界的迷人之处。有了对现实中的不完美的解剖，和对更好的理想的无限追求，我们才有了演进的动力。正如深刻的理解了大洋彼岸这传奇式的经验和教训，我们才能更了解自己前进的方向一样。
而在这一切之中最迷人之处，则是这样复杂的现实可以被这样优美的数学所描述和论证。——诚然，人们对这个课题中的大量细节还所知甚少，还有大量的悖论等待澄清，大量的工具等待发明，但是第一步已经走了出去，人们已经意识到，人类的社会生活本身是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数学语言所刻画和约束的。自上世纪中叶以来，在这个领域中已经产生了若干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也诞生了若干深刻漂亮的数学成果。社会科学和数学的交互作用已经成为蔚为大观的潮流。
而正像D. Saari在一篇名为《数学与投票》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还有更多的挑战和机会就在前面等待着，一切还只是个开始而已。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padding-left: 30px;"><em><span style="color: #808080;">本文为<a href="http://songshuhui.net" target="_blank">松鼠会</a>而作。</span></em></p>
<p>2008年11月4日，美国总统大选让奥巴马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也让这个日子永载史册。美国媒体在之前的宣传中纷纷称之为“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投票”，——事实上，每次投票之前都会有类似的宣传出现，但是这一次也许是最贴切的。</p>
<p>既然有投票，就有事前的机关算尽，事后的败寇成王。美国人的情绪在那个特殊的夜晚激烈地动荡着，藕粉们（奥巴马的支持者）纷纷称之为美国历史的新纪元，麦片们（麦凯恩的支持者）愤愤不平地说奥巴马只不过靠巧言令色才窃得大位，稀饭们（希拉里的支持者）则黯然神伤，来来去去想的都是“要是希拉里当时赢 了民主党初选……”。而在大洋此岸的中国，借助互联网的帮助，大家也纷纷密切注视着这次大选中的种种风吹草动。在论坛里，在博客上，大家理直气壮地谈论着发生在另一个国家里的选举，在指点江山的快意之外，也心照不宣的把它视为某种意义上的借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对于投票这件事情的了解几乎总是匮乏 的，隔岸观火，也不失为一个学习投票常识的办法。</p>
<p>“且慢，”也许你会有异议，“如果说选举过程中的政治操作需要学习还可以接受的话，投票本身还有什么知识可言？一人一票的统计就是了啊。”</p>
<p>当然不仅如此。正如我们所知，美国的选举制度并非是简单的一人一票。事实上， “一人一票”并不一定是个自然的办法——甚至也不一定是个好办法。</p>
<p>让我们从下面这个简单的例子开始。假设有一组人要从ABC三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来担任某项职务。大家对这三个人的内心偏好列如下表：</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有2个人认为A优于B优于C<br />
有3个人认为A优于C优于B<br />
有2个人认为C优于B优于A<br />
有4个人认为B优于C优于A</p>
<p>现在大家投票。按照每人投一票的原则，每个人给他心中最胜任的人选投上一票，结果是A得5票，B得4票，C得2票，排名是A高于B高于C，最后A当选。看起来没什么问题。</p>
<p>如果换一个规则，假定大家认为每人一票不足以反映民意，决定仍然按照上面的偏好顺序投票，但是每个人分别投两票给他认为最胜任和次胜任的人选，那么结果会有多大差别？计算一下就会发现，最后A得5票，B得8票， C得9票，排名是C高于B高于A，当选的是C，原先票数最高的A反而垫底！</p>
<p>上述怪诞的事实说明，在选民意志不变的情形下，选举规则的改变有时会在根本上颠覆（而非像直觉告诉我们的那样至多小幅改变）选举的结果。事实上，你很容易想到，除去上面所说的一票制和两票制，还有很多别的看似公平的选举方式，例如数学家J.  Borda在1770年批评法兰西科学院选举制度时提出来的Borda计票法。Borda认为如果每个人只投一票，那么选民对自己心目中除最优者之外的选项的偏好顺序就完全无从在选举中得以表达，而每人投两票或者更多票也不公平，因为那抹煞了每个人心目中最优和次优的区别。他建议，比方说还是有三个候选人的情况下，每个人给心目中的最优者投两票，次优者投一票，第三名不投票，这是最能完整表达投票者偏好顺序的方式。如果你把这个规则应用到上面那个实例，结果会变成A得10票， B得12票，C得11票，排名是B高于C高于A，最后当选的是B。——又是一个新结果。</p>
<p>事实上，把上面的论述抽象化一点。无论是一票制，两票制，还是Borda投票制，都可以看成排序投票制的特例。所谓排序投票就是每个人给候选人在心中排好一个偏好次序，然后给每个次序上的人投一定票数。这听起来是很合理的办法，唯一的区别只是第几名到底投几票而已，而数学家D. Saari却在上世纪末给出了下面这个荒谬的定理：</p>
<p>如果有n名候选人，那么可以找到合适的一组选民，使得这组选民在偏好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的排序投票制给出多达(n-1)(n-1)!种不同的投票结果（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组合数）。不仅如此，如果n&gt;3，那么可以找到合适的一组选民，使得在选民偏好不变的情况下任何候选人都通过选择一个合适的排序投票制当选。</p>
<p>也许你会认为这只是数学家们挖空心思构造出来的别扭反例罢了，在很多情况下，比如说，大家“万众一心地”认为A优于B优于C，那么无论怎么投票，最终都会是A当选。这当然是没错的，不幸的事实是D. Saari和M. Tataru仔细估计了在三人竞选的情况下当选民人数足够多时这种“正常状况”（也就是无论怎么投票都是同一个人当选）和“异常情况”（也就是同样的选民 在不同的投票制度下选出不同的当选人）的出现几率，结果发现，“正常情况”的概率只有30%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是三人竞选，那么大多数时候都能通过改变选举制度来影响最后的当选结果！</p>
<p>事实上，人们并不是第一天注意到选举结果对选举制度的强烈依赖性了。如果观察一下西方国家的大选制度，会发现虽然它们都号称是民主选举，但是具体的投票办法却几乎两两不同。以大家最为熟悉的美国总统大选为例，很多人都注意到，美国的大选并非全国统一计票，而是各州分别计票，然后每个州的胜者囊括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其数额根据各州人口比例事先确定）。这是从美国立国早期就形成的“选举人团”制度，其用意在于平衡州权，放大人数上居于弱势的地区和团体的利益，防止少数人的利益被忽视。举例来说，某一利益团体或族群，比如亚裔，在全美的人口比例很小（占4%左右），那么如果全国统一计票，除非两名候选人得票咬得很紧，否则这4%的偏好并不会被得到特殊的重视。但是在选举人团制度下，由于亚裔在某些州（譬如加州）的比例很高（12%），那么这些亚裔的投票倾向就会影响到加州全部选举人票的走向，而加州的选举人票在全美举足轻重，于是本来人数很少的团体的力量就会被这种杠杆效应放大，从而得到更多的重视。二百年来这一投票办法已经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虽然争议颇多，但是至今没有改变。</p>
<p>但是，正像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既然采用了同普遍计票法不同的计票方法，就要面对最终的当选人同按照普遍计票法不一致的情况。最近（也是最著名）的 例子是2000年总统大选，小布什以271张选举人票对戈尔的266张选举人票赢得了大选，而全国选票统计却是戈尔以48.4%的得票率胜过小布什的47.9%的得票率。很显然，戈尔面对的是一个看似不公平的结果（当然这取决于你怎样定义公平），并且只要美国继续采用选举人团制度，他就肯定不会是有此遭遇的最后一位竞选人。</p>
<p>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既然同样的一组选民可以在不同的选举规则下给出不同的结果，那么有没有别的方法来进一步比较这些选举规则的优劣呢？或者换句话说，如果事先定好选举制度，还会有什么别的问题可能发生呢？</p>
<p>让我们考虑下面这个有趣的例子。假定一个部门要招聘一个新人，有四个人竞争这个职位，在考察过他们的条件后部门内部对他们进行了评价，其中</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有3个人认为A优于C优于D优于B<br />
有6个人认为A优于D优于C优于B<br />
有3个人认为B优于C优于D优于A<br />
有5个人认为B优于D优于C优于A<br />
有2个人认为C优于B优于D优于A<br />
有5个人认为C优于D优于B优于A<br />
有2个人认为D优于B优于C优于A<br />
有4个人认为D优于C优于B优于A</p>
<p>如果事先约定只采用一票制，那么最后的结果是A 高于B高于C高于D，于是人力部门决定给A发出offer。</p>
<p>假定就在此时，人力部门忽然收到C的通知，宣称由于收到了别的公司的offer要退出这次申请。那么这个时候人力部门是应该接着给A发offer，还是宣布由于竞争者少了一位所以要重新投票呢？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反正C本来得票也靠后，他的退出应该无伤大局才对。</p>
<p>实则不然，只要把上面那个表中C的名字划去重新统计就会发现，仍然是一票制的情况下，结果会变成D高于B高于A，原先得票垫底的D才应该拿到这个offer！</p>
<p>（事实上，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把退出的人从C换成D或者B或者A，你会发现在这个例子里无论谁退出竞争，剩下的人的得票顺序都会整个颠倒过来。——当然这是精心构造的例子，一般说来不至于这么离谱。）</p>
<p>这个例子反映了投票制度的“混沌性”，或者说，结果对扰动的敏感依赖性。大家都知道的一句描述混沌现象的名言是“某地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也许会影响到某一场飓风”，那么在这里我们可以说，“某一个次要竞争者的变化，也许会影响到重量级竞争者的崛起或者覆灭。”一个类似但是复杂得多的例子是在2008 年年初的民主党党内初选中，希拉里和奥巴马双雄鼎立，希拉里略占优势。而爱德华兹一直屈居第三，终于在“超级星期二”来临之前的1月底宣布退出竞争，他的退出很快打破了希拉里和奥巴马的平衡，部分地促成了奥巴马在超级星期二之后的十连胜，最终逼得希拉里退选。</p>
<p>混沌性是由选举制度本身决定的，但是对不同的选举制度来说，其“混沌”的程度有所区别。关于排序投票制，D. Saari给出过下面的结果：对于三个以上的候选人来说，大多数排序投票制都会容许一些特例使得选举结果在某一候选人退出时发生所有可能的剧变，只有少数投票法，例如Borda计票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变化的幅度，例如至少避免原本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忽然变成排名垫底。</p>
<p>这看起来像是说Borda计票法比别的排序投票制都要好，但是这要看是在什么意义上说。毕竟，Borda计票法要求每个选民都要对所有的候选人有一 个完整的倾向排序，这在实践中往往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而且正如上面的结果所描述的那样，即使采用了Borda计票法，也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混沌的存在。</p>
<p>事实上，在投票这件事情上，我们面对的不仅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人类社会最本质的问题之一：如何才有可能把社会中每个成员的意见，综合成为一个社会的整体意见？有趣的是，对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之一是以数学形式得到的。经济学巨擎，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K. Arrow在他的成名作<em>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em>中 给出了著名的Arrow定理，在这里考虑的是比投票更为普遍的情况，即如果一个集体中每个成员都对给定的一系列选项（或者候选人）有一组偏好顺序，那么一个“社会选择机制”能够在多好的程度上得到一个综合的排序。换句话说，需要找到一个函数，把所有人的排序映射为一个综合的排序，关于这个函数我们有下面这些自然的标准：</p>
<ul>
<li>非独裁性：这个函数的输出意见不能总是等于同一个人的输入意见，也就是说，不存在一个人的意见总是凌驾于所有人的意见之上。</li>
<li>帕雷托最优：如果在每个人的排序中A都优于B，在输出结果中A也应当优于B。</li>
<li>无关因素独立性：如果人们对C的看法改变了，不应当影响到结果中A和B的相对排序。</li>
</ul>
<p>Arrow定理是说，只要有三个或更多的候选者，就<strong>不可能</strong>存在一个函数，或者说社会选择机制，满足这些标准。</p>
<p>这个定理有很多种通俗的（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解释和陈述方式，比如“所有的投票都不公平”或者“唯一理想的决策方式是独裁”，等等。但是事实上通过前面的讨论，我们很容易意识到这三个条件里最苛刻的是最后一条，即无关因素独立性。前两条看起来都是很自然的要求（事实上帕雷托最优性也有其争议性，不 过这一点按下不表），只有第三条，我们已经看到，受制于投票机制的混沌特征，是非常难于满足的。</p>
<p>这一结论看似是令人失望的。它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不仅暂时还不完美，而且永远都不会完美。正像我们在许许多多别的领域中看到的那样，这种不完美似乎是造物主的限定，也就是说，它并非出于某种粗糙的错误，而是理性和逻辑的必然。无论是数学中，还是自然科学中，这样的例子都数不胜数。</p>
<p>但是也正像许许多多别的领域中类似的例子那样，正是这些不完美才构成了这个世界的迷人之处。有了对现实中的不完美的解剖，和对更好的理想的无限追求，我们才有了演进的动力。正如深刻的理解了大洋彼岸这传奇式的经验和教训，我们才能更了解自己前进的方向一样。</p>
<p>而在这一切之中最迷人之处，则是这样复杂的现实可以被这样优美的数学所描述和论证。——诚然，人们对这个课题中的大量细节还所知甚少，还有大量的悖论等待澄清，大量的工具等待发明，但是第一步已经走了出去，人们已经意识到，人类的社会生活本身是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数学语言所刻画和约束的。自上世纪中叶以来，在这个领域中已经产生了若干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也诞生了若干深刻漂亮的数学成果。社会科学和数学的交互作用已经成为蔚为大观的潮流。</p>
<p>而正像D. Saari在一篇名为《数学与投票》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还有更多的挑战和机会就在前面等待着，一切还只是个开始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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