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04th, 2010 9:47am

在 D8 峰会的讲台上,每一件关于苹果近期以来遇到的争议都被拿出来检视,一个月前的「讽刺漫画」事件也不例外。看着乔布斯如何像外交部发言人一样回避这些诘问是颇为有趣的事情。
为了避免困惑,我简要地回溯一下「讽刺漫画」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去年十二月,漫画作家 Mark Fiore 向苹果的软件商店提交了一款软件,内容为他创作的讽刺漫画。这款软件被苹果援引「不得诽谤他人」的条款予以拒绝。今年四月份,Mark Fiore 因其漫画获得了普利策奖,成为史上第一个因在网上发布漫画而获奖的普利策奖得主。在一次采访中他提及了被苹果拒绝的事情,迅速引起媒体的关注和讨论。在舆论一面倒的压力之下,苹果承认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并且同意重新考虑其申请。
这是一个圆满的故事结局么?完全不是。在苹果已经承认错误之后,其它一些讽刺漫画类的软件仍然继续被排斥于软件商店的门外。其标准不是更清晰了,而是更含混了。例如,在一次申请中漫画作家 Daryl Cagle 发现:如果漫画讽刺的是奥巴马,那就没问题,但是如果讽刺的是老虎伍兹,那就不行。
可以想象,媒体从业者在这件事情上会对苹果产生怎样的反感。在不久前的一次专访中,《纽约客》杂志的总编辑 David Remnick 在回答苹果可能干预其平板杂志的内容时直言不讳地说:「让苹果滚他妈的蛋,我们想刊登什么就刊登什么。」
但是粗话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实际问题是,所有这些发布在 iPhone/iPad 上的漫画也好,电子杂志也好,它们既是内容,也是软件。而作为软件,它们的生死被苹果牢牢地控制在手里。苹果作为一家私有企业,其行为并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约束,而它在手持设备和平板设备领域事实上的垄断地位赋予了它一项它显然不愿放弃的职责,一项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几乎绝迹,只在某些角落仍然被活跃行使的职责:书报检查官。
事实上,当时代周刊在两个月前 iPad 上市伊始时发布那期以乔布斯为封面人物的 iPad 版电子杂志时,很多人就已经指出,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利益冲突的问题。那期杂志当然是在对乔布斯和 iPad 大唱赞歌,但是如果它实际上严厉批评了乔布斯呢?作为媒体批评企业巨头本来是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让我们猜猜看,一份严厉抨击乃至讽刺乔布斯的电子出版物,会在软件商店里受到怎样的待遇?
这个问题在电子出版领域之所以尖锐地存在,是因为苹果在别的领域里并不具备对内容发行的全面控制。苹果卖音乐,卖电影,但是无论是电影和音乐,其介质都同苹果的硬件并不挂钩,于是苹果也无从审查其内容。但是在电子出版的问题上,苹果牢牢控制了传播介质本身,在某种意义上说来,它不仅仅是内容销售商,而且是内容出版商,而传统的出版机构则沦为供稿人的角色。
于是当我看到乔布斯在 D8 峰会上这样一番发言时,不禁想入非非地琢磨其潜台词为何:
自由社会的基础是出版自由,我们已经看到了美国报业今日的景象。报纸是至关重要的,我不希望看到我们沦落为一个由博客构成的国度。在如今,编辑的角色比以往重要得多。
是的,一个由博客构成的国度是蛮可怕的。一个由几十名「编辑」凭借含混不清的内部条款对信息进行控制的国家又如何呢?
当乔布斯面对媒体质疑义正词严地反问「你有孩子吗」的时候,美国人民只是耸了耸肩。他们并不熟悉──但是在大洋另一侧的围观群众们却深刻地了解──在这句话的基础上,可以推论出一个怎样的世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