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的两册《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漓江出版社的红皮版。这是我手边仅有的一本从西安带出来一直在身边的书,像某种心理上的陪伴一样。它和我一起住过北京的宿舍和洛杉矶的公寓,此刻正待在纽约的书架上。书皮已经磨得快要掉色了。
但我并没常常读它。
上一次从头完整读到尾的时候,我的年龄还不到现在的一半,正是二三卷间的克利斯朵夫的年纪。那时我天天骑车上下学,路上喃喃自语琢磨各种事儿。我用本子写日记,写完了会在好友间传阅。我半夜趁爸爸妈妈睡着了之后会用台灯拧出微弱的光坐在被窝里看书——我有自己的卧室,这么做只是单纯避免被骂——然后迅速变成了一个四眼儿驴(现在还有人用这词儿么?)。我已经忘了是谁告诉我《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本书应该读的,是爸爸么?但是我很确信他本人并没读过。
无论如何,一个人的少年时代里总有些对自己来说偶然而关键的事。一本书其实不读也没多大关系,但是读过了,就很难再想象没读过它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上个月我开始下决心重新从头翻开这本书。我把它带在身边,上下班的时候在地铁上可以读一两节。完整重读一遍《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想法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萦绕过太多次,十几年过去了,是时候了。
一边读,我一边意识到它和初读时有多大区别。首先,如果对十几年前的我来说这本小说的语言只是缓慢了一点儿的话,对今天的我而言它已经几乎成为了一个关于阅读能力的挑战。我的阅读习惯已经彻底被改造过,如此习惯于每两三秒每一百四十字就换一个主题的节奏——从奥斯卡预测到中国民主化到纽约饭馆信息再到北京空气质量——而这本书恰恰是它的反面。有很多次我都是在用毅力告诉自己:慢下来,慢下来,接着读。你得证明自己仍旧是一个能把《约翰·克利斯朵夫》读下来的人。
我还在努力,我想我能做到。
其次,我毕竟不再是当年的鼻涕小孩儿了,我必须要靠一点想象力才能还原出那时我眼中世界的模样。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读到《萨皮纳》这一章时有多不喜欢这个女人:二十岁了,还是个寡妇。天哪,她多老啊。
这本书的令人痛苦之处在于,它冷静地——尽管有的时候似乎是过于刻意和做作地——剖开了人生的每一个断面。这是一种奇特的浪漫主义,它老老实实一步一步地写到:一个孩子,怎么睁开眼睛看世界,怎么开始用专属于儿童的残忍对待周遭,怎么忽然在某一个瞬间开始怕死(对我自己来说,这个瞬间发生在我小学某天放学路上的一个过街天桥上),怎么和同性少年发展肉麻兮兮的友谊,怎么第一次被人屈辱地欺负,怎么自鸣得意地骄傲而同时在成年人看来像个小丑⋯⋯总而言之,它把记忆深处种种散发出令人不快的味道的回忆都翻腾了出来。是的,宏观上来说这恰恰构成了它的浪漫主义的核心:一个人就是如此这般地成长为一个伟人的。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它「不忍卒读」的程度。它当然也有令人舒心的段落,比如高脱弗列特舅舅的部分。但是这就像是一部无调性音乐里偶然出现一段美丽的旋律一样,只会反衬出其余部分的格外痛苦。
当年的我是幸运的,因为书里所写的大部分事情都还停留在想当然耳的层面上(这恐怕也是很多人建议这本书应该小时候就读的原因之一)。而今天的我则很难不在读这本书的同时直面我自己的人生,不再是一张白纸的人生。
这并不愉快。
更糟的是,因为是重读,我知道接下来等着我的是什么。就像第二遍看一部悲伤的电影一样。第四五卷,《反抗》和《节场》。
我真希望自己能坚持得下来。
不喜欢《约翰·克里斯朵夫》,文笔太糙,情节生硬,主人公也不讨人喜欢。只不过适应了当时中国的某些需要而已。由此也不喜欢傅雷,国内现在把他吹成翻译之神了。
英文难倒我了……似乎对于我来说,外国文学一直是我的硬伤,小时候看了点便不敢再看,主要是那时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吧,说不上什么特别,就是看得辛苦,便是,到现在也不敢轻易去看一本外国的书籍。。。觉得,还是应该去看看,用现在的心境去感受下,应该会有新的东西。。。受你的启发O(∩_∩)O~
很喜欢《约翰·克里斯多夫》
有时间我也要重读一遍
我第一遍读完的时候也已经是十年前了,非常喜欢,现在也有重读的想法了。
总觉得本篇语气有点奇怪,是习惯了英文的原因么?
感觉这是影响我人生的小说,当年写了厚厚的读书笔记,早已不见了。快三十年了,我也应当重读一边了。当年就是这个寡妇让我发现我自己争强好胜的另一面——懒散而边缘
GR,要消失了
「冷静地剖开了人生的每一个断面」—第一反应是李海鹏的《晚来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