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离开了纽约。
有句不知道流传在哪里的俗语,三趟搬家等于一次失火。这说得太温和了。事实上,在美国辗转多年攒下来大大小小的物件里,我真的想要带走的除了衣服以外只有不多的个人物品和纪念品,剩下的百分之七八十统统要设法处理掉。
走前一周在楼里贴了广告,不多时就有买家纷纷上门。电视,打勾。沙发,打勾。书架,打勾。唱片机,打勾。结果最终怎么也卖不掉的竟然是 DVD 播放器,只好白送给了朋友。其实只有两三年过去,所有人都已经不理解为什么世界上还有 DVD 播放器存在,但唱片机大家倒是可以接受,从这件不同寻常的事里也许可以挖掘出一个什么关于科技发展的道理来。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不只一个上门买东西的主顾对我说。我的小广告是用英文写的,张贴的东西也没有国籍特征,但最后十几位联系我的买主都是中国人,这要么说明只有中国人才买二手货(我不大相信这一点),要么可见这栋哈德逊河边的公寓里究竟住了多少中国房客。所有这些人都彼此不打照面,每日各自出门各自回家,在电梯里各自低头刷微信,直到来我家买东西时才仿佛忽然意识到可以交个朋友。但和所有别的事情一样,当想到它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一旦决定要走,就像是巨轮起航一般,庞大的机器嘎吱作响地开动起来,再也无法逆转。一开始简直令人茫然无措,有太多事需要安排确定,彼此又环环相扣,像是在玩一局超级困难全是空白的数独游戏。要商讨在国内的新工作,要退掉公寓寻找临时住处,要越洋运送我满世界搜集的小玩意儿和两只猫,要在新旧工作之间插进两场长途旅行,要填无数表约无数人打无数电话,而最困难的部分是要在每个举棋不定的时候对自己说:OK,就这么办吧。——但这也是最迷人的时候,所有未知事项在迷雾中一点点浮现出隐约的轮廓,无限的可能性逐渐凝固为确定的行程,自己像是一个又紧张又兴奋的旁观者,看着时间奔流向前。在山里蜿蜒的公路上开车久了会有种错觉,仿佛不断转动方向盘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而是汽车在前进中自动绕过每个弯道避过每个障碍。生活也是这样,只要定下一个日期全力以赴,等到日历无情翻到那一页的时候回头望去,就会诧异地意识到,居然所有的问题都真的找到了解决方案,而这确实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了。
然后,就像所有离别的人一样,忍不住在最后这段时间里用温柔得多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这座城市,每一眼都想要留下一道剪影。这个夏天纽约的天气出奇的清爽惬意,傍晚时分,斜阳从哈德逊河对岸照过来,穿过闪闪发亮的 Whitney 新博物馆和 High Line 两侧的树丛,照亮斑驳的红砖墙和墙上的涂鸦,落在在西村和 Soho 起伏不平的石砖路面上,给满街急着下班的行人和黄色出租车投下长长的影子。从华盛顿广场到中央花园,街灯次第亮起,流浪乐手吹起小号,黄昏在微风里摇摇晃晃,每个转角都镶上一层金色。街边的酒馆把餐桌搭在露天下面,铺开雪白的桌布,斟满的高脚酒杯圆润的弧线上冷凝出细小的水滴,寻欢作乐的喧闹声响迫不及待地洋溢出来。曼哈顿盛大的夜晚即将开始,而我即将离开这里。
一旦意识到每走过一个街头的路口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时间就变得粘稠了起来。
二、
亚当是个憨态可掬的纽约佬,没怎么离开过美国,更没有去过中国,这件事情对他来说超出了理性可以接受的范围。「道理我都懂,但是你为什么要离开纽约?」亚当不止一次问我。
我告诉他我的工作,我的职业规划,中国的信息产业发展,还有姑娘。要谈论姑娘花了我很大力气,因为我自己也不完全理解这件事。讲给别人的时候很难理直气壮,自己听起来也觉得有点不可理喻,好像是在说,因为玫瑰是红色的,所以狐狸要跑到月亮上一样。
我讲到我曾经爱上的那个姑娘,在整个纽约我只能看见她一个人,从发梢到脚尖都光彩夺目。我们牵手在河边走过,木头栅栏被阳光照得温热,那时郁金香旺盛地开放,心融化在树叶的阴影里,被风吹着拂过帝国大厦的塔尖,晃晃悠悠地落在水面上,散成夜色里的波光。我觉得这就是我来到纽约的目的。
然后发现它并不是。
我对亚当说我从这件事中学到的东西。我开始重新动摇和怀疑自己,意识到我以为早已经消融的那些不安全感以远比我想象的更牢固的方式盘踞在自己的性格里。 我可以在陌生人面前落落大方,却常常在私密的场合里陷入僵硬固执冷漠抑郁,我以为那只是某种不太健康的个性,而终于渐渐明白它其实来源于我心里根深蒂固的恐惧,担心会被那些潜意识里既羡慕又坚信自己无法取悦的人所排斥。为了补偿这种恐惧,我永远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给自己设置了越来越高的心理上的目标,然后又因为自己决不可能达到这些目标而焦虑不安。我说:不止一个人问过我为什么好像永远无法真正放松下来开心起来的样子。亚当问:因为你永远都在挑剔和厌恶你自己么?我说:是啊。
所以你来了纽约。
不不不,我来纽约的时候还没认识到这些问题呢。
你不需要认识到。亚当说,你瞧,你的心比你的大脑明智得多。它知道纽约才是你想要的地方,你在这里能遇到真正的生活,不是以优秀和被羡慕作为标准来评判的那种生活,而是日常、没有明确和深刻的意义、但是生气勃勃的生活本身。你不是已经改变了么?纽约正在教会你怎么放松下来,你比你以为的更努力地在解放你自己。
我看着亚当,不能置信。所以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写好的剧本么?
亚当问我离开的时候怎么向大家道别。我说:我不道别。我的朋友以后仍然还会是我的朋友,其余的人我可以默默离开不去打搅他们。亚当说:你别傻了,你只是不愿意去画一个句号来确认你对别人存在的意义而已。听我的,你去跟每个人说再见。我说:好。
亚当说:你去向她也道一个别。我说:我根本就不会见到她了呀。
可是我错了。就在我要离开公寓的前一个晚上,我最后一次坐地铁回到新泽西,毫无预兆地在出口通道里看到了她,就走在我前面几步路的地方,长发摇曳,步履轻盈。我看着她的背影,好像一举手就能唤住她似的。然后我放慢了脚步,看着她离我越来越远,消失在地铁出口的人流里。
我告诉了亚当这件事。亚当说:你看,你会觉得自己看到了她,说明你的潜意识想以这种方式向她说再见。我说:不不不,你没听懂,我不是想象中以为自己看到了她,我确信我看到了她。我对她那么熟悉,当然认得出她的背影。亚当问:你想象中以为你看到了她和你确信你看到了她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知道。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存在决然真实的界限。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而是怎样对自己叙述这些事。所有的欢欣伤痛,贪嗔离合,都只是在以我们所能懂得的方式让我们知晓,并且记得,然后推着我们向前走。
三、
我真的去找很多人道了别,包括我在公司的老板格伦。格伦很惋惜我决定离开。「等你什么时候决定回美国了一定告诉我。」他对我说了好几次,仿佛怕我忘了似的。
我在纽约工作的几年时间里换了好几任老板。格伦是最后一任,也是和我私人关系最好的一位。他是从别的部门调过来的,一开始对我和我所负责的业务都一无所知。「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才能让你工作的更开心?」在我们第一次面对面谈话的时候他笑容可掬地问我。后来我发现,他可以在面对自己管理的二十几名员工时几乎永远保持耐心和微笑。对一家工程师文化主导的公司而言,这一点也不容易。「你怎么做到的?」我聊天的时候问他,「我就做不到。以前也有人问过我以后想不想转做管理,我觉得对我来说最大的挑战在于,我没法想象我怎么管理我不喜欢的同事。」
「因为我就是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喜欢的地方呀。」格伦说。「我以前也和你一样,年轻嘛,挑挑剔剔的。后来我遇到了我太太,被她逼着软化自己的性子,渐渐地就能做到喜欢身边的每个人了。所以你看,结婚是能改变一个人的。」
然后他凑近我,盯着我的眼睛压低声音一字一句地说:「千万别犯和我一样的错误了。」
道别的时候,我让他抛开公司同事评鉴时那些礼貌的建设性意见,告诉我他觉得我工作上最大的缺点是什么。他想了想对我说:你在觉得信息不够充分或者自己对问题了解不够深入的时候,总是倾向于保守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这是不够的,你得把更多的精力花在领导和协调团队上,你不能觉得担心你懂的不如别人多就不去承担责任。我说:是啊,我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正在一点点克服那种担心暴露自己无知的心态,但这是很难的事。压力越大,越容易本能地保护自己回避他人的指责。格伦说:You know what? Sometimes you are stronger when you put yourself in a vulnerable position.
我想起我已经走了多远,从刚来到纽约时艰难地寻找自己努力的方向,到经历茫然、挫败、犹疑,再到开始站定脚跟的时候决定离开,我不觉得未来清晰可辨,但回头望去,我也毫不后悔我来了这里。
Because you are stronger when you put yourself in a vulnerable position.
在我道别的时候,每个人都似乎要问我一遍,你最怀念纽约的地方是什么?这问题有无数种回答方式。我不会忘记纽约的天际线在东河到哈德逊河之间跳跃,汇聚到世贸中心的顶端,从那里向下看去,楼宇像山峦一样起伏蔓延,笔直的街道切出锋利的沟渠,奶与蜜日夜流淌奔涌。我时常坐在酒吧的窗前看街道上匆促的行人,一个酒保对我说过那是这份工作最惬意的地方——「看着这些人在门外走过实在是太让人放松了」——大腹便便领带只系到腰上第二颗纽扣的壮汉,牵着三条狗画着满面凄苦的浓妆的老妇人,两臂刺青的黑瘦光头青年,一身正装把高跟鞋塞在大手袋里穿着运动鞋赶去坐地铁的年轻金发姑娘。每个人都踢踏起舞,面无表情地带着自己喜怒哀乐的故事出现在彼时彼刻然后消失不见,像是排练很久的合唱在这一刻如约上演。然后大雨倾泻而下,川流不息的车灯勾画出城市的骨骼,帝国大厦的尖顶骄傲地变幻色彩,林肯中心璀璨光华的喷泉窃窃私语,中央车站金色的四面钟下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抬头仰视着蓝色星空的穹顶,那是和真实的天空镜像对称的图案,这样当人们注视着它的时候,他们是在从上帝的视角看到世界。是的,只有在纽约你才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说真的,当一个人怀念纽约的时候他怀念的并非这城市本身,而是他自己的日子。纽约并不定义我们,我们定义自己。
于是我打包启程,穿过河流、山川、丛林、沙漠、暴雨洗过的平原、青草、挂着松萝的橡树、蜥蜴、帆船、沙滩、茁壮的仙人掌,直到和落日一起飞越大海。纽约不会记得我,但没关系,因为我实际上从未离开过。
回国后去哪个城市?
你可能已经说服了我, 用你对纽约的执念, 在纽约生活一段时间. 我不知道多久, 但是, 也许我会爱上她”过不没有出现过, 未来也仿佛不存在”的璀璨.
可是我真的会喜欢那样一个地方吗, 我不知道.
祝福。
木遥老师要回国了吗?
Best wishes to your new life.
离开生活了八年的伦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却无法表达出来。
现在甚至没有英国签证,还不能买张机票就飞过去。但是还是感觉那里近在咫尺,那是一个我可以”回去”的地方
祝你在中国一切顺利。
对于我这种一直想出去的人来说,你的回来让我有些动摇。
欢迎回来,虽然网络距离还是一样不近不远。
楼主的文章和最近很火的一篇‘人20几岁在哪里生活’文章都很让我触动,我曾经也是在美国待了很久,很多印记烙进了身上,直到分别后才觉得刻骨铭心。怀念曾经的自己是一件既自豪又难受的事情。
“Sometimes you are stronger when you put yourself in a vulnerable position.”说得真好。欢迎回国,继续改变,放松生活。
我是在张爱玲的书里看到的,“三搬当一烧”。
就要离开荷兰了,还不知道去哪里,已经开始紧张地往国内搬书。好在荷兰人爱买二手,除了书以外,没什么是卖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