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约翰·克利斯朵夫》(卷四)

按照传统的划分方式,四五两卷一般被放在一起,我本来也预计这篇读书笔记会在看完这两卷之后来写。但是事实上,我看完第四卷后已经忍不住要停下来歇口气,像是一个久疏锻炼的人忽然需要长跑时气喘吁吁地请求暂停一样。

第四卷的情节在我记忆里早已漫漶不清了,说来奇怪,我唯一隐约记得的故事,居然是克利斯朵夫在苏兹家里遇到那个会唱歌而不懂自己在唱些什么的老头儿的部分。至于其余的主线:克利斯朵夫怎么得罪公爵,怎么丢掉自己的职位,怎么差点杀了人而逃亡,统统只在脑海深处剩下了一个苍白的印迹,读起来像是新书一样。

我猜这大概是因为我当年读的时候大段大段跳过了许多情节。即使是今天的我,读起来还是会忍不住要跳过许多章节才能读的下去。第四章里的克利斯朵夫是一个典型的情商几乎为零的热血青年。看着他以一种令人难为情的方式一点点亲手毁掉自己的生活,的确需要相当坚强的神经才行。

作为一个文学形象,这样的性格设定当然并不难理解。可是我读的时候很难不想到,如果克利斯朵夫这样的一个人真正出现在现实生活里会是一番什么局面。当然,才华横溢的人往往脾气刁钻性格恶劣,可这件事的逆命题并不成立。我在生活中(特别是在北大的那几年),不修边幅、神神叨叨、乃至一派(无论是真的或是装的)名士风度的人都见过不少,可并没人真的是克利斯朵夫。——就只是些脾气坏的猥琐男而已。

在我所受的教育和所浸染的文化里,一个出色的人无论有多少才华迸发在身体里,他都应该首先是一个揖让而升的谦谦君子。而且事实上,在我的人生里所见过的最出色的几个人也的确气度涵养都令人心折。他们也许并不年轻,但即使在青春时代里,我也很难想象他们会有如克利斯朵夫一般莽撞的时候。

在这个价值观的坐标系下,克利斯朵夫该怎么摆放呢?诚然他是艺术家,但这并不给他以作为普通人的任何豁免权。他的青春期的那些痛苦固然令人同情,可是他的对立面,上至公爵下至农夫,还有所有那些庸庸碌碌的小市民们,他们对克利斯朵夫的所作所为也并无任何不公平之处。——他们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通过这样对他人行事教养的强求和规训来重重保护我们的社会的。

我想起我小的时候内心所经历过的那些反复自我教育的时刻。这种自我教育归根结底就是反复对自己说:不能成为一个让自己觉得难堪的人,一个大家虽然佩服但并不喜欢甚至引为笑谈的人,一个怪人。要和别人一样。——可以努力让自己更好,但是要和别人一样才行。

于是我就成了今天的我。

当然,即使不是如此,我也不是克利斯朵夫。我只是常常忍不住好奇,现实生活中这件事到底有多少种不同的发展可能性。一个有才华的人放任自己的才华而不去把它融化在他人的(也许是平庸的)规范里,是不是就一定会走上荒唐乃至自毁的道路?如果克利斯朵夫的生活里不曾出现过他的舅舅高脱弗烈德,他会变成一个怎样的人?又或者,如果他本来就具有高脱弗烈德的性格而仍然有他的天才,是不是他的人生就会更美好一点呢?

我完全不知道答案。

读书笔记:《约翰·克利斯朵夫》(卷一至三)

我手上的两册《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漓江出版社的红皮版。这是我手边仅有的一本从西安带出来一直在身边的书,像某种心理上的陪伴一样。它和我一起住过北京的宿舍和洛杉矶的公寓,此刻正待在纽约的书架上。书皮已经磨得快要掉色了。

但我并没常常读它。

上一次从头完整读到尾的时候,我的年龄还不到现在的一半,正是二三卷间的克利斯朵夫的年纪。那时我天天骑车上下学,路上喃喃自语琢磨各种事儿。我用本子写日记,写完了会在好友间传阅。我半夜趁爸爸妈妈睡着了之后会用台灯拧出微弱的光坐在被窝里看书——我有自己的卧室,这么做只是单纯避免被骂——然后迅速变成了一个四眼儿驴(现在还有人用这词儿么?)。我已经忘了是谁告诉我《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本书应该读的,是爸爸么?但是我很确信他本人并没读过。

无论如何,一个人的少年时代里总有些对自己来说偶然而关键的事。一本书其实不读也没多大关系,但是读过了,就很难再想象没读过它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上个月我开始下决心重新从头翻开这本书。我把它带在身边,上下班的时候在地铁上可以读一两节。完整重读一遍《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想法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萦绕过太多次,十几年过去了,是时候了。

一边读,我一边意识到它和初读时有多大区别。首先,如果对十几年前的我来说这本小说的语言只是缓慢了一点儿的话,对今天的我而言它已经几乎成为了一个关于阅读能力的挑战。我的阅读习惯已经彻底被改造过,如此习惯于每两三秒每一百四十字就换一个主题的节奏——从奥斯卡预测到中国民主化到纽约饭馆信息再到北京空气质量——而这本书恰恰是它的反面。有很多次我都是在用毅力告诉自己:慢下来,慢下来,接着读。你得证明自己仍旧是一个能把《约翰·克利斯朵夫》读下来的人。

我还在努力,我想我能做到。

其次,我毕竟不再是当年的鼻涕小孩儿了,我必须要靠一点想象力才能还原出那时我眼中世界的模样。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读到《萨皮纳》这一章时有多不喜欢这个女人:二十岁了,还是个寡妇。天哪,她多老啊。

这本书的令人痛苦之处在于,它冷静地——尽管有的时候似乎是过于刻意和做作地——剖开了人生的每一个断面。这是一种奇特的浪漫主义,它老老实实一步一步地写到:一个孩子,怎么睁开眼睛看世界,怎么开始用专属于儿童的残忍对待周遭,怎么忽然在某一个瞬间开始怕死(对我自己来说,这个瞬间发生在我小学某天放学路上的一个过街天桥上),怎么和同性少年发展肉麻兮兮的友谊,怎么第一次被人屈辱地欺负,怎么自鸣得意地骄傲而同时在成年人看来像个小丑⋯⋯总而言之,它把记忆深处种种散发出令人不快的味道的回忆都翻腾了出来。是的,宏观上来说这恰恰构成了它的浪漫主义的核心:一个人就是如此这般地成长为一个伟人的。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它「不忍卒读」的程度。它当然也有令人舒心的段落,比如高脱弗列特舅舅的部分。但是这就像是一部无调性音乐里偶然出现一段美丽的旋律一样,只会反衬出其余部分的格外痛苦。

当年的我是幸运的,因为书里所写的大部分事情都还停留在想当然耳的层面上(这恐怕也是很多人建议这本书应该小时候就读的原因之一)。而今天的我则很难不在读这本书的同时直面我自己的人生,不再是一张白纸的人生。

这并不愉快。

更糟的是,因为是重读,我知道接下来等着我的是什么。就像第二遍看一部悲伤的电影一样。第四五卷,《反抗》和《节场》。

我真希望自己能坚持得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