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亮

一、

「你为什么想要离开纽约?」在北京 Hyatt 酒店顶层的酒吧里,柒老师问道。

你咧咧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还没消失的时差混合上酒精,让你的大脑有种空转的恍惚感。酒店窗外是漆黑朦胧的周末的夜,整个长安街都延伸在脚下,红色和黄色的车灯时断时续地流淌着。「呆腻了吧。」你说。

当然不只是这样。你知道你为什么想要离开纽约,你只是不想让自己面对那个简单而且愚蠢的答案而已。「在纽约三年多了,可以考虑接下来该去哪儿了。」你听见自己说。

夜深了,长安街上的车流似乎稀疏了一点儿。你在这条街上来去过无数次,但这样俯视它还是头一回。它宽阔、浩荡、沉静,也可以算是繁华,但是种空落落的繁华,仿佛一切情感都被稀释和澄清在夜色里了一样。

你很难不想起纽约,并且在心里不自觉地作着比较。纽约的午夜是截然不同的模样,它绵密,跃动,骄傲,活色生香,哪怕在你最厌恶的冬天也是如此。

你想起一位律师这样写纽约的夜:

「远处帝国大厦的尖塔上灯光点亮,百老汇剧院前人头攒动,在哈德逊和东河之间,人们用黄金铺满大地,一百万个叉子举起,一百万个嗓子说话,一百万个人迈开步伐,一起通过时代广场的路口。急速旋转的金星,在黑色天空中划出头晕目眩的圆圈。这座城市在这一刻达到了她所能营造的永恒的幻象的极致,仿佛这一切在历史上从未出现,在现在不会消失,而在未来也永远不会重复。」

而你知道你不属于那儿,你想要离开了。

酒吧里的驻场歌手在用英文和中文轮换唱着歌,低音提琴和架子鼓的声音弥漫在空间里,人们低声谈笑,这个夜晚好像既没有开始也不会结束。你左侧有个单身男人面对着落地窗默默喝酒,你不知道他是在等人还是真就是一个人在这里消磨时间。背后有两个女人仿佛在桌子上研究什么计划,时不时窃笑起来。你和柒老师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冯唐郭敬明村上春树,子女同父母的对峙与和解,为什么有人看 Inside Out 会哭而有人不会。但你的心不在这儿,在地球背面的某个地方。

二、

这是你在北京公事的最后一天。此前你在五道口呆了整整一周,每天都在见人说话,直到周末晚上才匆忙逃回了东边的北京。「太可怕了,简直像是受到了核辐射一样。」你对悉尼老师说。

「可是哪有人像你一样度假还要住在 CBD 的。」悉尼老师冷冷地评论到。

你不知道该怎么为这件事辩护,仿佛住在 CBD 是件不太有格调的事情。可是你确实不喜欢五道口,你在那里呆过许多年,但从未爱过它。随着时间流逝,你的厌恶不但没有消散,反而与日俱增。只要可以,你总是迫不及待地逃离那儿,就像逃离自己的老家一样。

在五道口你见了一大批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们大都像是一个模子雕出来的,就是你熟悉的那个样子,让你仿佛能看到自己以前的影子。他们大脑敏捷而口齿稚嫩,在你逼视的目光下常常陷入手足无措的境地。你偶尔用一种倚老卖老的温和口气指点几句,但大多数时候你只是矜持地听着。一天下来你疲惫不堪,意识到自己在记忆里完全分不清楚谁是谁。

到了下班时间千千万万这样的年轻人会在五道口的街道上倾泻而出,每个人都大步流星而面目模糊,穿着相似的衣服,谈着类似的事情。你走在中间,似乎有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因为自己不属于这里。

事实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可能比你更出色,但你不愿正视这一点。

于是你一到周末就飞也似地离开了这里。裹挟在周末回家的人群之中,挤得你透不过呼吸。北京的地铁车厢比纽约年轻得多,但晦暗不明的陈腐味道并不比纽约地铁臭名昭著的尿臊气更令人愉悦。你想起纽约地铁里人们冷漠的脸,环视四周,想辨认出是什么让北京地铁的乘客看起来如此不同。你觉得是疲惫,但不知道是不是只是自己先入为主的心理作用。

「你不觉得地铁里每个人都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么?」你问悉尼老师。

「习惯就好了。」悉尼老师说。

三、

你走下飞机的那个下午,北京城整个都浸泡在浓稠的雾霾里。你满身是黏稠的细汗,空气里仿佛有絮丝层层叠叠地落在脸上和脖子上,你拖着行李走过一道又一道灰蒙蒙的玻璃门,直到坐上进城的地铁,地铁里乘客的气息把你包裹起来的那一瞬间让你觉得这真是世界上最令人绝望的地方。

然后你翻出手机,告诉朋友们你来了北京。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你见人、吃饭、倒时差,像从前每次回北京一样轻车熟路。但你横亘在胸口的隔阂感始终未曾消失过。

直到有一个夜晚,你和迈克老师去吃晚饭。迈克老师正在创业,这是他夜里加班的缝隙里能抽出的最长的一段时间。你们穿过学院路的车流来到一家牛肉面馆,排队,吃烤串,聊天。这面馆让你想起老家,但面本身并不地道。你们说起各自的工作,以及北京和纽约的生活。你说你不知道自己喜欢哪里,你想念北京,可是北京让你望而却步。

「我去日本的时候看到日本人做一个杯子可以做一百年,觉得那种精耕细作的匠人精神也挺好。但是在北京,你得飞快地往前跑才行。」迈克老师说。

「也许慢也未必是件坏事呢?」你说。

「慢不下来的,北京是个野蛮生长的地方。」迈克老师回答到。

饭后迈克老师回去接着工作,你在出租车里看着他离开,车窗外昏黄的路灯照着北京大院深灰色的院墙,街上尽是步履匆匆的年轻人。秋天凉爽的空气里,一天劳作后的懈怠感混合着庸常生活的温暖气息弥散开来,那一刹那你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某个熟悉的旧日时光里。

然后你机械地完成北京的行程,打包回到纽约。从机场回家的路上静悄悄的,郊区周末的傍晚总是如此。你看到河对岸世贸中心熟悉的身影,仿佛自己从未离开过一样。

你明白你正在被时间推搡着前进,看着自己和所爱的一切都渐行渐远。你想逃避过去,又并不憧憬未来。你赤手空拳又无能为力。你在纽约和北京之间跳跃往返,期待着在场景的随机推拉切换之间能听到神谕以某种方式启示你接下来的道路。但什么也没发生,当然什么也不会发生。This is not how it works.

于是你只能奋力跃向前方。生活总会分崩离析,无论是以哪种方式。你并没有别的选择,你知道。

升职记

前篇:
求职记
入职记

一、

「对不起,你的升职申请没有通过。」我的上司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说。

当时我入职已经过了不短的时间,按照年资来说,到了可以升职的时候。同事评价很好,上司也全力支持。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多少有点错愕。

公司的升职是委员会决定的,也就是说,升职有点像是再求职,由申请者自己准备材料,同事和上司提供推荐,但决定是由完全不同部门的素不相识的员工开会审查所做出的。从公司管理的角度上说,这套制度的目的当然是最大限度地削弱办公室政治的影响,让任何一个人几乎无法凭借私人好恶主导升职流程。它更像是学校里的教职升迁,而不太像是传统的科层制商业机构的做法。它并不完美,但常年以来行之有效。

可是当它落实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感觉就是另一回事了。「我该怎么做呢?」我问。

「唔,委员会的反馈说,你需要进一步证明你的影响力⋯⋯」上司看着材料说。

影响力,或者还有领导力,是美式公司文化里常见的两个意义晦涩但约定俗成的词汇。它很难界定,但人人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可是一个人究竟如何向一群陌生人证明自己的影响力呢?

这不是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对传统产业来说,领导人的前瞻能力几乎完全决定了公司的方向,而员工的能力更多体现为如何各司其职,实现自上而下逐层决定的战略目标。公司不会鼓励,也事实上并不得益于任何打破这种结构的努力。

而互联网公司则不同,互联网业务的本质要求持续不断的快速创新,这只有当每个阶层的员工都自发地迸发出创造力才有可能得以实现。一家按照传统企业方式运作的互联网公司,很可能在瞬息万变的业界生态面前显得颟顸笨重,步履维艰。千军万马所展现出的创造力,有时候还不如几百人的小公司强大。

我所在的这家公司所采用的做法,是在一开始就把自己定义为一家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企业,由每个部门,每个小组乃至每个个人决定前进的方向,而公司的组织架构只起到统合协调的作用。这不是一艘航空母舰,而是千百艘不同尺度的船舶所组成的庞大舰队。

这是幅壮丽的场景,在长达十年的初创期里,这条舰队浩荡地展开在未知的水域里,成长为如今的规模。在这里,每个员工的工作都是某种形式的创业。一个员工的影响力主要体现为他能够在公司内部号召和聚拢多少资源,实现多少他所眺望到的目标,以推动公司向着他希望的方向前进。创新既是他的自由,也是他的义务。

但当公司尺度越来越大的时候,某种基于人性的规律会逐渐开始起作用。各行其是会无可避免地造成浪费,不仅仅是在资源上,而且在时机上,而后者往往是致命的。于是人们又开始期待它建立某种纪律性。没有人喜欢官僚主义,但大家似乎也不知道当一家公司有上万名员工的情况下如何可以完全摆脱官僚主义而得以运作。

我入职的这段时间,基本上正是公司开始逐步完成这个转变的阶段。在这种环境里,一名成功的员工一方面需要确认自己是在为公司日渐清晰界定的战略利益服务(这并不总是容易的事,清晰也往往不等同于稳定)。另一方面,他也会希望自己能够最大程度地彰显出自己的个人印记,自己所驱动和实现的成就和变革,以作为升职的张本。这是一种微妙的,并不容易掌握的平衡。

相较而言,一名没有足够洞察力和号召力的员工则容易陷入某种不知所措的困境。公司内部的文化仍然给予他看起来无边无际的自由,而他要么在这种自由中徜徉良久而一事无成,要么不由自主地依赖于层层传递的指令行事,又因为这种依赖感而意兴阑珊日渐消磨。在最现实的层面这未必太坏,但是他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和自己最初的目标渐行渐远。

回过头来看,那时的升职失败其实不那么奇怪,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二、

我常常在看到国内许多互联网公司的招聘要求和业务讨论时陷入困惑。一方面,它给我的感觉是人人都掌握着比我高超许多的技术水准。另一方面,我事实上在这家业内一流的公司工作的不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也许有两种因素在这里起作用。一种因素是,也许那些技术并不艰深,事实上也不难掌握,它们只是因为我没有接触过而看起来很艰深而已。

而另一种因素也许更本质。很可能正是因为我在业内一流的公司工作,所以我的技术水平确实不够好。

这当然不是说公司本身的技术不够好。但问题在于,在一家强大的公司工作,只不过意味着我可以接触和使用一流的技术,而并不意味着我真的拥有它们。拥有一项技能的唯一途径是创造,而在一家出色的大公司里,太多技术是现成的,一个人所能想到的工具有很大机会早已经被发明过一遍了。公司的体量决定了一项任务无论影响有多大,都往往可以归结为在既有体系之上的某种改进,而改进一个既有的东西——无论多么复杂——也和创造一个崭新而哪怕简陋的东西相比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挑战。

更重要的是,正因为公司的技术已经如此发达,以至于只要花些心思动点脑筋,一个人并不需要学太多新东西,就可以在既有的基础上做出许多出色的成就来,这无形中削弱了他掌握新技术的动力。公司并不阻止人成为一名技术多面手,但它提供足够多的诱因让人不必成为多面手。事实上,公司内部许多人学习技术确实不是因为它会对自己的实际工作有什么帮助,而只是因为兴趣和好奇心而已。

这正好和创业公司的情形构成鲜明的对比。一家筚路蓝缕的创业公司往往不得不把大量资源投注在某些非常基础的技术问题上。一方面,这对参与其中的个人是个极好的锻炼,另一方面,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俯瞰,大家只是在不停的重新发明轮子罢了。

对整个业界而言,这种宏观上的无效率隐藏着无数潜在的融合和优化的可能性,有许多创业机会也确实产生于服务其他创业公司这一领域。但是对个人而言,这是两条彼此分野的道路。在大公司里,一个人往往只有机缘凑巧才会有机会让自己在一片荒原中开拓出道路来,而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它并不需要每个人都去这么做。总要有更多的工程师去使用轮子,去改善,去优化,去精简,去思考和商业的互动,去探索利用既有工具开拓新业务的可能性。这些都是有价值的事,是困难的事,也是锻炼人的事,但在纯粹的技术层面上它们终究是不同的。

这并不是在为我自己辩护。只是当我又一次站在升职的门槛上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想,也许,我其实被这环境宠坏了?

三、

入职后不久,当时的上司在和我谈话时说:「别把升职看得太重了。我在公司里升过好几次了,它真的没那么大意义。」

我想:是啊,很多有钱人在挣到大钱之后也喜欢说,其实挣到大钱没那么大意义⋯⋯

然后他接着说:「重要的是你要给自己找到一条你愿意去走的轨迹,然后始终沿着那条轨迹前进。升职只是一个副产品而已,总会自然而然发生的。」

这段谈话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辞职了。

现在我觉得我开始渐渐理解了他的话。职业生涯是场慢跑,它甚至都未必始终在同一个赛场上。自己在某一刻是否经过了赛道上的某个中继点,除了能带来心理上短暂的喜悦之外,确实是件相对次要的事。

对一名上班族来说,他每天所习惯的视野,永远始自睁眼起床,走进地铁来到公司,打开邮箱和日历,应付一波一波涌来的待办事项。这些事有的艰巨,有的琐碎,有些得心应手,有些避之唯恐不及。但正是这些事让工作成为工作,正是这些事让自己觉得,自己已经对生活尽了自己的义务。

可是还有另一个视角,那个更宽的焦距,那些重要而不紧急的目标。那个他许诺过自己,但从未实现的想法。那些他以为早晚会发生,但终于不曾发生的改变。他会渐渐忘了,或者更常见的,是他并没忘记,但竭力不去想起它们。

和长跑一样,一个成功的职业生涯需要的是耐心,节奏感,以及放松的心态。几乎所有职业上的困顿和犹疑,无论是同事间的人际关系,和上司的相处,推动项目无从措手时的挫败和焦虑,被卡在一个动机与效果完全悖离的机制中的无力感,还是对自我能力的怀疑或者同个人生活追求之间的扞格,都会让一个人在短期里陷入似乎进退两难无可抵御的窘境之中。但当这些事被放在更大的尺度下来观察的时候,它们往往都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目,导向某些更本质或者更显然的结论。一个长跑者常常会不经意间惊异地发现自己已经跑了多远,工作也是如此。

作为代价的,是年年月月的时光就这样消逝了。

刚入职的时候和公司里一个资深的工程师聊起身边同事的升职,忍不住叹息职业生涯的漫长。他摇摇手说:「要记住,我们是没有什么 career 的,有的只是 paycheck 罢了。」我不禁莞尔。

现在又是一个升职季了。升职已经近了,离职还会远么?

电影笔记:《Boyhood》

看 Boyhood 是会有疏离感的。大多数华人(包括我在内)所熟悉的美国生活都铺陈在加州或纽约式的舞台上,往往围绕着闹市、大企业和精英学校而展开。而 Boyhood 的背景则是位于德州的 suburb,几乎恰恰是其反面。辛苦的中下层中产阶级生活,十几年才换一次手的老卡车,周末父子一起看棒球,每周雷打不动去教堂礼拜的祖父把猎枪做为成年礼珍重地送给孙子。这生活并不离奇,我在书本和别的电影上早见过许多次。但理解是一回事,懂得则是另一回事。

从 6 岁到 18 岁的少年 Mason 同样陌生,那是纯然美国式的青春。我没在墙上画过喷漆涂鸦,也不曾在高中时开车出去彻夜 party 然后在后座上和女孩拥吻。被单亲妈妈带着颠沛流离,辗转于若干继父之间,在校园里向 Texas 州旗效忠,在草坪上学习棒球和射击,竞选期间作为义工去为总统候选人往居民院前的草坪上插竞选旗帜,高中时去餐馆打工给自己挣学费,都是合情合理但全然无法感同身受的事。

但即便如此,这电影还是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亲切,觉得和自己记忆深处的全部生命有某种隐秘而坚实的联系。它并不容易看进去(我很怀疑我如果不是在飞机上看的这部电影我能不能坚持过最初几十分钟),但看进去了,就会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一部电影,如此穿透地展示着最抽象意义上的生活的面目?

在看 Boyhood 的时候我脑海中不止一次想起 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这部电影来。它们都长,而且慢,在时间的顺流或逆流中镇定地低咏。但同 Benjamin Button 精巧但芜杂的设定相比,Boyhood 要简单纯粹得多。它甚至都没什么戏剧性,Mason 的童年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终究有惊无险地长大了。有好几次故事发展到了让人微微悬起心来的边缘——和年长的男孩一起喝酒,扔飞刀,大家出言不逊,是要打起来了么?酗酒的继父在餐桌上大发雷霆,是要家庭暴力了么?但都没有。他的生活丰富,细腻,平庸,有起伏,有褶皱,但并未脱离轨道,就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

爸爸和妈妈也是如此。爸爸一开始看起来是个不靠谱的摇滚青年,弃家庭于不顾。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会看出来他身上令人惊异的好。年轻时不靠谱的痕迹到中年仍在,但只是让人觉得他在温柔敦厚之上又添了一层可爱。妈妈年轻时婚姻总是失败,但终究成功成长为独立的职业妇女,渐渐老了,命运也就不再令人焦灼。她甚至还期盼着前方能有更多东西在等着她。「我以为人生还会有更多啊!」在儿子离家去上大学时她不甘心地哭泣道。

当戏剧性都被剥离了之后,留下的就是最本质的生活了。

所有的变化都没有时间字幕,没有旁白,也没有清晰标示的间隔。我们只能看到妈妈的身材渐渐发福,年轻时紧张的神色被老去后从容的丰腴代替。爸爸从单薄的青年变成了沉稳的中年。女儿开始带牙箍,染红发,交男友。儿子身材猛地窜高,四肢都仿佛拉细的面条一样晃晃悠悠,然后又渐渐壮实起来。十二年过去了。

我们没见过这样的电影,但都见过这样的人生。

这是这部电影最神秘的地方。它触碰的是关于生活的某些极少被人讨论的特质,我们人人都知道那是什么,然而它几乎从未被宣之于口,以至于此刻当我要写下它的时候,也会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字句。一个少年,永远生活在此刻的少年,迷惑不解地凝视着自己周遭的世界,仿佛世界纷至沓来涌入自己的生活,又从指缝间逝去。人们安静地、几乎不可察觉地变老。导演变造了一个独特的时空尺度,一切都是旧的,只有叙述的视角是新的。

这里没什么人生教训和心灵鸡汤,就只是我们所已知的一切而已。而温情的美就这样不可遏止地涌现了出来。

“You know how everyone’s always saying seize the moment?” she asks. “I don’t know, I’m kind of thinking it’s the other way around, you know, like the moment seizes us.”

“Yeah,” he replies. “Yeah, I know, it’s constant, the moments, it’s just — it’s like it’s always right now, you know?”

“Yeah,” she says.